狼来了! - 狼来了!_分节阅读_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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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说了一句“你在这里等我。”诺丁山回到了餐厅。
    四点四十分左右诺丁山坐着程迭戈的车离开餐厅。
    车子往着郊区开去,在一处河边停了下来,黄昏时刻,周遭十分宁静,程迭戈目光落在前方河面上。
    “我们管她叫做小狐狸,她是一个大麻烦精,固执,倔强。”程迭戈开口。
    从程迭戈说话语气中隐隐约约的诺丁山猜到了他口中的小狐狸是谁,目光从程迭戈脸上移开,此时此刻她的那道目光除了前方好像落在那里都不合适,最终她也和程迭戈一样选择落在河面上,河面波光粼粼。
    “我们三个人从小一起长大,十岁那年我被送到伦敦,她被送到了洛杉矶,秦越去了旧金,在分开的日子我们会在某个时段聚到了一起,1998年由成龙主演的尖峰时刻在美国上映,那一年我十三岁,她十二岁,秦越十四岁,尖峰时刻的首映日是9月18日,那一天我们三个人得到了影片制片商的邀请去看了首映,看完电影之后她迷上了由章子怡饰演的胡莉,之后她整天把胡莉挂在嘴边,胡莉的中文发音和狐狸同音,之后秦越总是小狐狸小狐狸的叫她,她每次听着都特别生气,一生气时就像是一只鼓着腮边的小青蛙,看着很可爱,于是我也开始叫她小狐狸了。”
    说到这里程迭戈没有再说下去,然后开始了长时间的沉默,他目光长时间凝望着河面,宛如那是象征着时光的河流,他沿着河流找到了属于遥远时代他和她两小无猜的日子。
    人类发明的先进通讯工具硬生生的把他拽了回来,他垂下眼睛看着骤然响起的手机,很快接起手机。
    “我们现在在路上。”他和电话那端的人说。
    挂断电话,他吁出一口气,之后他手搭在她肩膀上,握住她肩膀让她身体和他呈现出面对面的状态。
    “诺丁山,刚刚我在电话里说的我们指就是我和你,待会,你得和我去见一个人。”
    诺丁山隔开程迭戈放在她肩膀的手。
    “那句话说得很有道理,一个谎言会衍生出更多的谎言来,刚刚打电话给我的是秦越,他说他要来看我的女朋友,但我知道他此行的目的更多是代替另外一个人来试探我,我这么说你明白吗?”
    “不明白。”诺丁山说。
    程迭戈再呼出一口气。
    “小狐狸是那天下雨时来我家的女人,我这样说你明白吗?如果还不明白的话我告诉你,小狐狸喜欢我,秦越喜欢小狐狸。”说完之后他苦笑:“老土而又典型,对吧?”
    “你呢?你喜欢她吗?”这样的话居然没有经过思考就从诺丁山的口中溜了出来。
    程迭戈表情一滞。
    他拍了一下她的头,声音淡淡的:“笨!哪有人把喜欢的一直往外推,喜欢小狐狸的是秦越。”
    多么狡猾的男人啊,诺丁山看着程迭戈。
    程迭戈哑哑笑开:“你该不会这个时代还有人演绎情义无价的戏码吗?诺丁山,我们三人之间不存在那样的说法。”
    是吗?诺丁山依然看着程迭戈。
    他的脸朝着她靠近了一点,说:“这就是我让你提前下班的原因,诺丁山,帮我,和我一起去见他。”
    “不!”起码这一刻这个意愿是如此的强烈。
    不!不想!不愿意!没有什么理由。
    “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
    “不!”
    “帮我,”他声音有乞求的意味:“也许在你的理解中男女之间的情感再简单不过,喜欢和不喜欢只需要当面说清楚,可我和她从小一起长大,八岁时我们一起去爬山,结果我摔伤了更倒霉的是那时我们还迷路了,然后七岁的她背着我一步一步的找到有光源的地方,那时的情景我怎么也忘不掉,所以,对于她我说不出忍心的话。”
    “诺丁山,帮我,求你。”
    混蛋,程迭戈这个混蛋。
    他们的车子往回开,程迭戈和他朋友约定时间是在八点半,来之前程迭戈也已经和她公关公司的经纪人打过招呼了。
    七点左右时间,诺丁山跟着程迭戈去见他的另外一位朋友,这位朋友是一位形象设计室,因为程迭戈他专程来到了Notting Hill。
    “秦越是服装设计师,他对于自己的品味很自信,所以……”他看了她一眼话没有继续下去。
    诺丁山自然明白程迭戈把她带到这里来的用意,是的,她现在怎么看都是那种拿不出手的商品,洗得看不出颜色的工人裤打折季随处可见的T恤让她怎么看都像是那种被生活折磨得疲惫不堪的夜校生。
    “我会配合你朋友的。”诺丁山和一脸尴尬的男人说。
    说完后诺丁山跟着程迭戈的朋友进入了另外一个房间。
    程迭戈没有跟进去他选择在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他的脸印在窗玻璃上,脸上表情淡淡的,就像是被裱在精美相框放进橱窗里的人物肖像。
    愧疚吗?程迭戈,把那女孩带到这里来,愧疚吗?
    是有一点。
    脸别开抽出了一根烟,烟没有点上夹在手指程迭戈头往后一仰闭上眼睛,这一个礼拜他每天得到的睡眠时间又被缩短了。
    迷迷糊糊中,又有人拿着他垂落在他额头上的头发逗他了,想隔开她的手绵软无力,该死的,他又做梦了。
    有轻微的声音响起,程迭戈奋力睁开眼睛。
    然后,他看到了她。
    诺丁山。
    “诺丁山要是打扮起来肯定比伦敦很多的姑娘都还来漂亮。”就像是为了印证上个礼拜那位老太太说的这番话一样。
    站在他面前的诺丁山一身轻熟女打扮,宝蓝色背心束腰中短裙,乳白色的披肩式短外套,短发整整齐齐的梳到耳朵后面,露出姣好说完五官。
    打扮起来的诺丁山比起伦敦很多姑娘都美,虽然没有达到咄咄逼人的效果但程迭戈知道这样的诺丁山可以说服秦越,他真的在Notting Hill有了喜欢的姑娘了。
    ☆、第13章 诺丁山(13)
    八点整,诺丁山任凭程迭戈揽着她的肩膀出现在他们约好的画廊里,一进门,程迭戈为诺丁山脱下了披肩短外套,短外套交到了服务生手上,诺丁山的礼服是露背设计,外套一拿下她大半个背就露了出来。
    “诺丁山不是瘦猴子。”这个想法在程迭戈为诺丁山脱下外套时很忽然的就从他的脑中蹦了出来。
    与这个想法在他脑中产生的同时他的目光不由自主的聚焦在她的背部上,古人描写一些皮肤白皙光滑的女性时通常会用“肌肤胜雪”这样的成语来形容。
    诺丁山应该配得上分这个成语,程迭戈想,诺丁山的背部曲线也好看,是那种会让男人看了浮想联翩的曲线。
    这一晚程迭戈对于这个很莫名其妙的闯进他生活里的女孩有了新的认知“诺丁山不是瘦猴子。”
    这是一家咖啡画廊,他们定的座位是靠近楼梯的四人座位,诺丁山和程迭戈坐在一边,秦越坐在他们对面。
    秦越的身上有一种书卷气,这样带上书卷气的男人却有着一双极为犀利的眼睛,此时此刻,他正在看着诺丁山,从她出现在这里时他的目光就充满了观察意味。
    “你会把她吓坏的。”程迭戈手在秦越的脸上晃了晃。
    秦越目光不经意的在诺丁山的脸上飘过,笑而不语。
    直觉告诉诺丁山眼前的男人不是很好对付。
    接下来的发展也一一印证诺丁山所想的那样,秦越真的是不好对付的人,这位老兄还用“我大学时期修过心理学”这样的话来做出这样的暗示:我可以轻而易举的拆穿谎言。
    值得庆幸的是诺丁山负责过程迭戈生活上一些琐碎的事情,秦越一些试探性的问题也没有难到她,她和程迭戈已经达到了某种层面的默契,所以,直到离开画廊时他们都没有露出破绽。
    离开画廊,程迭戈去拿车,诺丁山和秦越站在画廊门口。
    “迭戈告诉我你们是在四月认识。”秦越声音亲切得仿佛她也快要变成他的朋友。
    “是的,四月初。”
    “四月、五月、六月,也不过是还不到三个月的时间。”他一边说一边侧过脸来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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