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肆 - 分卷阅读100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号,他还真不知道。
    “今天是我生日。”盛昱龙有点不满地说。好在他这人以前也不过生日,不至于矫情到不高兴,但陶然居然给忘了,他还是有点不满意。因为陶然以前说过他的生日,还说他的生日好记。
    “哦,对啊,我居然忘了,”陶然问,“已经七月七了么?”
    盛昱龙就掏出手机给他看:“你自己看。”
    陶然翻了翻日历表,还真是七月七。
    他就有些不好意思,说:“对不起,这几天忙店里的事,我给忘了,其实我上周还注意到了,以为自己不会忘呢。”
    “现在还有时间,”盛昱龙就手机收了,“你看着办吧。”
    陶然一时还真不知道要做什么,或者送什么。他想了想,说:“你有什么想要的东西么,我看你什么都不缺。”
    “谁说我什么都不缺,”盛昱龙看着他说,“我有个一直想要的东西,你不知道?”
    陶然就红了脸,说:“你正经一点。”
    盛昱龙却凑过来,说:“把你给我吧,就是我最好的生日礼物,这可是我三十岁的生日礼物,算大生日了吧?”
    陶然不说话,盛昱龙就得寸进尺,凑的更近了,说:“今天晚上咱们去我那里睡?”
    “你想干什么?”
    “你说呢?”
    “我说不行。”
    盛昱龙就坐了回去,打开车窗,抽了一支烟说:“你看着办吧,反正我也是个糙人,生日过不过的都一样。我看这几天我老找你,你也是有点不耐烦,等以后去了广州,眼不见心不烦,你也就清净了。”
    “……”陶然皱起了眉头,说:“你又来。”
    “我说的难道不是事实?”
    “狗屁的事实。”陶然说。
    盛昱龙就笑了,说:“那你说,今天我生日,你打算帮我怎么过?”
    陶然沉默了一会,脸上有点热,说:“你怎么一跟我在一块,就只有那个念头。你是爱我,还是只是想睡我?”
    不管他跟盛昱龙谈什么话题,最后都会转到这个上头来,他真的看到了盛昱龙在这方面的坚持不懈。
    “我又不是太监,”盛昱龙说:“你自己说,摸不都不让摸,你过分不过分。”
    陶然看小说看多了,加上本身确实对他和盛昱龙的关系有些羞耻,就觉得他们俩应该谈个半年一年的恋爱,再牵手,然后再亲亲摸摸的,但是盛昱龙告诉他说,谈恋爱的普通男女,只要能亲上,早就该摸的都摸了。
    但是陶然觉得盛昱龙太厉害了,一旦让他乱摸,他就很难把持住自己了。
    不过三十岁真的算是大生日了。陶然有些纠结,脸都是热的,说:“那晚上我给你做顿饭吧,做丰盛一点……”
    他说完就去看盛昱龙,征询他的意见。
    盛昱龙没什么反应,他就问:“行么?”
    盛昱龙当然说行,到了他家,关上门,他吃到的肯定不只是一顿饭那么简单。
    “那你下午四点的时候来接我。”
    陶然说着就要下车,盛昱龙问:“你还要回店里?”
    “离晚上还早啊,而且我不回去,我爸妈会担心的,我要跟他们说一声晚上在外头吃。”
    陶然先去附近的蛋糕店订做了一个蛋糕,下午四点的时候从店里出来,蛋糕也做好了,他拎着蛋糕坐上了盛昱龙的车。
    陶然买了很多菜,从下午五点钟就开始做饭,一直做到晚上六点半,做了一桌子的菜,盛昱龙跟大爷似的歪在沙发上看电视。
    陶然其实做饭的时候并没有完全把心思都放在做饭上,心里一直很忐忑,因为他大概也知道跟着盛昱龙到他家会发生什么。他也是男人,其实对于亲密接触也有些期待,只是年纪轻,脸皮薄,有时候有些口不对心。但他又害怕,怕自己守不住底线。他在厨房门口偷偷去看盛昱龙,盛昱龙歪在沙发上,随意散漫。
    盛昱龙188的身高算是很少见的了,两条大长腿又直又健壮,看起来极有男性的美感。他只穿了大裤衩和一件宽松的t恤,因为姿势的缘故,t恤卷了起来,露着结实颀长的腰身,裤衩一侧略有下移,露着胯与下腹肌之间的人鱼线。陶然每次看到盛昱龙的身体,都感叹身高对于男人的重要性,身高够高,几乎整个比例都会好看。这才是男人该有的身材。
    他已经越来越懂得欣赏盛昱龙身体的性感,看的自己面红耳赤。
    一桌子饭菜做好,蜡烛点上,盛昱龙还专门去关了灯,弄成了烛光晚宴。他知道陶然好浪漫,爱这一口。
    他还买了一瓶酒,是红酒,不过他也没有借酒行凶的意思,就是凑个氛围。红酒不算好喝,至少不如当初周强给的自己酿的葡萄酒甜。陶然没喝多少,他本来还想些有的没的,不过盛昱龙一直在跟他聊别的,生活中那些细碎小事,以及将来上大学的事,两个人说着说着,气氛就平和了下来,很温馨,烛光摇曳,盛昱龙从来没有如此温声细语。
    烛光会让人的面目比平日更好看,温声细语也更情意绵绵。盛昱龙是很幽默风趣的人,会讨好人,也会说话,经常把陶然逗得直笑,加上喝了点酒,笑的面红耳赤。盛昱龙忍不住自己的心猿意马,就挪到他身边,借着气氛问:“能亲你么?”
    陶然说:“你不要问我……”
    “你说的,碰你要经过你同意。”
    “你……”陶然的话没说出来,盛昱龙已经低下头温柔地亲他。
    真的很温柔,盛昱龙胜券在握。陶然一点反抗都没有,显然沉醉其中。
    “三十岁生日快乐。”陶然在唇边呢喃。
    “我爱你。”盛昱龙抵着他的额头说,那么深情款款,像酒,里头很烈,但外表是香醇软绵的红。
    第112章 秋来水涟涟┃转机
    盛昱龙像个吃奶的孩子一样, 吃不饱。夏夜没有比白日里凉快多少,风都是热的。即便卧室里开了空调,门也是开着的, 但客厅还是有一点热, 阳台的门也是开着的,吹着微风, 微风让烛光摇曳。
    陶然捂着胸口算是落荒而逃,他还要赶回家睡觉。
    他奔跑在路灯底下, 身体的兴奋还在, 内心满是爱情的喜悦。
    初恋, 他的初恋,真的美好到让他手足无措,可盛昱龙爱他的手足无措, 他的手足无措像是一把火,更容易点燃盛昱龙这堆干柴。
    陶然在路边等开往城中村的最后一班车,夏风习习,放眼望去全是遮天蔽日的梧桐。这个城市和这一年的夏天, 注定要留给他的很多回忆。
    他回到家的时候,刘娟和陶建国都还没有睡,在看电视。刘娟听见动静出来, 说:“怎么才回来?”
    “跟同学在外头吃饭。”陶然说。
    刘娟说:“看你热的,满头大汗,去冲个澡吧。”
    陶然冲了个澡,看着胸口密密麻麻的吻痕。盛昱龙下嘴没轻重。
    “给你留了西瓜, ”刘娟在外头喊,“洗好了过来吃。”
    “知道了!”陶然快速地冲了冲,换了身衣服,裹着一身潮气就去了他爸妈那屋。他爸妈在看《康熙微服私访记》,陶然说:“这电视一台都放过两遍了。”
    “我们还是头一次看呢,你爸都看上瘾了。”
    陶然坐下来吃了一块西瓜,今天洪水过后物价飞涨,西瓜也贵的很,他们家很少买。这次一看就是只买了半个,还是个小西瓜。陶然想让刘娟和陶建国多吃点,就把剩下的两块递给了他们。
    “我们都吃过了,专门给你留的。”刘娟说。
    “我都撑死了,吃不下。”陶然硬塞到他们手里,陶建国和刘娟就把那两块西瓜吃了。刘娟问:“你六叔说什么都不要给你带,被子什么的学校里都发。不过我问了别人,听说学校里发要多交钱,也有自己带的。你是带自己家的被子,还是到那再买?”
    “就把我现在盖的带过去吧,”陶然说,“他不是开车去么?”
    “你还是问问你六叔,看他去广州的时候带不带东西,他的东西要是多,你就少带点,你先问问他。”陶建国说。
    陶然点点头,在旁边看了会电视,就听见他的手机在隔壁响了起来。他赶紧站起来,刘娟说:“到底谁啊,天天给你打电话,你谈恋爱了?”
    “就同学,”陶然说着就出了门,“大家聊着玩。”
    “你管这么多,小心儿子烦你。”陶建国歪在床上说。
    “我是替他们心疼电话费,你知道这手机打电话不光打电话的要钱,接电话的也要钱呢。”还挺贵的。
    那个周芳也是大方的很,这年头一般的上班族都还没有手机呢,陶然一个小孩子,就给他买了手机了。
    开学的日子很快就要到了,长海大学的大一新生开学时间更早,九月二号就开始报道了。梁成东就忙了起来,还经常在外头吃饭。梁母一个人在市里,也没有什么认识的人,每天除了下楼溜达溜达,就是一个人在家里闷着看电视,觉得实在没意思。
    于是她就让余和平过来吃饭,一来二去,就摸清了余和平上班的时间,让他平时轮休的时候都过来:“你梁叔叔最近忙的很,晚饭都很少在家吃,不是没时间,就是要应酬,我一个人也没意思,你过来吃饭,相当于给我做个伴。”
    余和平也不白吃,每次来都会带点菜,帮梁母打个下手。
    梁母很喜欢余和平,觉得他很懂事,身世又可怜,很容易让她同情心泛滥。
    梁成东已经好多天没见到余和平了,所以这次回家看到的时候有些吃惊。
    余和平也有些吃惊,大概是没想到他这么早回来。梁母说:“今天怎么回来那么早?不是说要和你们领导一起吃饭?”
    “饭局临时取消了。”
    梁成东说着就先去了书房,梁母起来去给他拿碗筷。梁成东洗了把手,就在余和平旁边坐下了。余和平就站起来给他舀了汤递给他,说:“小心烫。”
    “谢谢。”
    “和平,你继续讲啊,还没讲完呢。”梁母笑着说。
    梁成东回来之前,余和平正在给梁母讲他下午在流浪动物救助站看到的事,余和平就继续给梁母讲,梁成东在旁边默默地吃着饭,时不时地看余和平一眼。他发现余和平其实也在看他,但眼神比较闪躲,似乎有些抗拒和他的眼神交流。
    吃完饭之后余和平就要回去了。梁成东说:“我正好出去买东西,一起吧。”
    两个人就出了门,等到下了楼梁成东才开口,问说:“你是不是不大想见到我?”
    余和平也不看他,只顾着走路,说:“没有。”
    “那你最近都忙什么呢?”
    “没忙什么。”
    “那都干什么了?”
    余和平就说:“上班,有时候回去救助站帮忙,还有就是瞎逛。”
    他喜欢背着包,拿着一瓶水到处逛,长海市是老城,景点很多,光是那些有些年头的老胡同就够他逛很久。他喜欢这个城市腐朽而生活化的一面,安静而祥和,阳光底下打盹的猫,巷子墙头摆放的鲜花,都让他生出很多莫名的欢喜。好像他以前没有精力,也没有这样的能力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