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聂彬到了宅子,他开自己的车来,穿着深色外套与白衬衫,相貌与管家越来越有几分肖似,模样文质彬彬且温和礼貌,已然是一位青年才俊。
他静悄悄地从后厨的侧门进来,给每个人都打了招呼,带了礼物,哪怕是此前不认识他的新职工。
连夏棠也有份,她分到了一个mp3,挺是高兴。她的手机款式老旧功能不全,mp3携带方便,可以听歌也可以听电台,黑色款,小巧且精致。
“哎呀,你又破费了,给她买这个干什么。”夏母假装埋怨地说,“到时候她又顾着玩去了,不好好学习。”
聂彬解释道:“这是给夏棠买来听英语的,现在学习更方便了,网上就有不少音频课程,下在里面,随时可以拿出来听。”
夏母乐呵呵地笑着,叫他们两个先聊,多谈谈学习经验。
小厨房里,聂彬看一眼夏棠,问她:“这一年你是不是又长高了?”
“没啦,早就没长了。”
聂彬笑道:“没长个,但人长大了。小时候跟头小豹子似的咋咋呼呼,现在倒越来越淑女了。”
夏棠在从小看着自己长大的哥哥面前,不太好意思地捋了捋耳边的头发。
“从前你和陆霄老打架,有一次你还把他给咬出血了。”聂彬说,“当时我们都吓坏了,幸好他不计较。”
现在还不知道谁咬谁,陆霄留在她脖子边的痕迹过了两三天才消,她穿了整整三天的高领毛衣。
“都是小时候的事了。”夏棠撇撇嘴,“而且那也是因为他小时候太讨人厌——到现在都有点。”
聂彬望着她打量一会,然后说:“你还真没变。”
夏棠觉得自己一点没说错,陆霄小时候是格外讨人厌,嚣张跋扈,自以为是。偏偏所有的成年人和同龄人都只知道围着他转。夏棠不喜欢他,很讨厌他,他们穿着干净漂亮的衣服,占据花园的正中央,又昂贵的玩具和精美的点心,夏棠就在角落里一个人挖泥巴找蚯蚓捉蚂蚁,自得其乐。
以陆霄为首的孩子们聚过来嘲笑她灰头土脸全身脏兮兮,说她是乞丐,是要饭的,是泥巴怪。
夏棠直接把蚯蚓丢在他们脸上。
被虫子吓了一跳的男孩子恼羞成怒,他们既不懂得礼让女士,也不懂得单挑风度,很没品地一起上来围殴她。
夏棠被他们围起来丢石头和泥巴,她从人群的包围里冲出去,直接扑到陆霄身上,把他扑倒在地,死死咬住他的手腕,用力到嘴里都尝到了血腥味。
直到聂彬过来把他们分开。
陆霄手腕上一个明晃晃的齿痕,见了红,有血印。所有佣人们见他受伤都慌张得不行,忙去找医药箱,拿出酒精纱布止血药。
夏棠被隔在他们围成的圈之外,心里隐约知道自己惹了很大的麻烦。她衣服上全是泥土,把脚边的石子踢到一边去,逞强地想自己一点也不后悔。
陆老夫人对这唯一的孙子溺爱有加,见不得他受伤更见不得他流血。管家问是谁干的,孩子们踊跃地指认夏棠。
“不是她。”忽然有人说。
大家看过去,陆霄皱着眉头接受伤口消毒和包扎,他又重复了一遍:“不是她。”
陆老夫人将信将疑:“那是谁咬了你?”
陆霄痛得脸蛋皱起,却还要装得满不在乎,矜傲地说:“是我自己咬的,行了吧。”
因为当事人的一口咬定,最后这事不了了之。
夏棠搞不懂他,她觉得陆霄很讨厌,但他又帮她顶了黑锅。五岁的她在思索后,认为这是他良心发现,发现了自己干过的事是有多么可恶,出于心虚所以替她掩饰。
十有八九就是这样。
一楼有一架三角钢琴,定期调音,但一直蒙尘。从前聂彬在的时候,夏棠有时会搬条凳子坐在边上听他弹琴,他走之后就不再有了。
夏棠久违地听见聂彬弹琴,他笑着说自己手早就生了,随手弹了支简单的曲子。
在连五线谱都不知道认的夏棠耳朵里,能弹出流畅的调就是厉害。
聂彬敞开西装外套,衬衫扣子解开三颗,坐在钢琴边弹奏。夏棠小时候只觉得他会弹钢琴很厉害,现在才猛地发现不仅厉害也很帅气。
夏棠走了神,想在聂彬学生时代的文艺汇演里,穿着燕尾服在台上演奏钢琴的样子,一定能收获很多女生的暗恋之情。
陆霄也有过钢琴老师,还是个白胡子的外国老头。陆霄和他很不对付,夏棠经常能听见老头叽里咕噜地用带口音的英语跟他说上一大长串,听起来反正是不像夸赞,而陆霄则不耐烦地反驳回去,琴声总是断断续续,争吵的内容倒是越来越长。
总之夏棠没听过他正经弹奏什么曲子。
聂彬弹了一小段克莱德曼版本的《梦中的婚礼》。夏棠很给面子地大为赞扬了一番,聂彬听她把一首简单的曲子夸得天花乱坠,不由笑了笑。
忽然他见到站在门厅那边的人,从钢琴边站起来,微微点头致意。
门那边的人当然是陆霄,他站在门边,身影颀长,额前碎发垂落。
正静静看着他们,不知道听了多久。
在陆霄面前,聂彬总是笑得很礼貌,很得体。得体得让夏棠仿佛看见了他爸爸。
她想起黑西装的秘书们。
拘谨且小心翼翼得像面对雇主。
现在他就职于陆霄家的公司,或许还真算是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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