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壮士(一下)
“好啊——!”见到王洵阵斩敌将,安西军上下齐声喝彩。特别是心中自觉有愧的薛景仙,奋力挥舞着横刀,叫声比周围任何人都响亮。
对面的大食人中间,则出了一阵刺耳的诅咒声。紧跟着,三名身披重甲的将领策马而出,挥舞着弯刀,直扑正在战场中向自家兄弟拱手的王洵。
“小心身后!”“不要脸,输不起么?”现敌军趁机偷袭,安西将士立刻大声示警。听到袍泽们的提醒,王洵一把抄起链子锤和敌将的弯刀,迅转身,质问的话脱口而出。“就这点儿出息啊!单挑可也是你们提出来的!”
大食人听不懂王洵的质问。即便听懂了,也装着充耳不闻。继续催动坐骑,恨不得立刻将王洵砍成碎片。
此刻王洵的坐骑不在身边,如果转身退走的话,肯定会被策马而来的敌将从背后剁成酱。只好把心一横,左右手各持一件兵器,摆出了迎战的姿势。本临死前也要多拉一个垫背者的想法,硬扛到底。
眼看着敌将已经靠近他二十步之内,耳畔忽听一声弓弦响。当先一人脖颈上突然了跟雕翎,应声落马。紧跟着,第二声弓弦响起,左侧敌将亦被翻在地。冲过来的第三名敌将见到已经没便宜可捡,迅拨偏坐骑,向战场两侧远遁。冲上前替王洵抱打不平的宇文至岂肯放过他,从箭馕中掏出第三支破甲锥,稳稳地搭在弓臂上,弯弓如满月。“嘣!”第支雕翎破空,从背面中敌将脖颈,将其直接推离了马鞍。
电光石火间,王洵面前已经没了敌人。赵怀旭和李元钦两个此刻也策马冲到了近前,一左一右,将其牢牢护住,“大帅有令,命你归本阵!”
“稍等我一下!替宇文小子收拾了战果就回!”在生死两界迅打了个转的王洵怒不可遏,对敌将的最后一丝尊敬也从心中消失殆尽。举起抢来的弯刀,收起刀落,“噗,噗,噗,噗!”在附近的三具尸体上各补一刀,然后将死者的头盔踢开,用手抓住四颗头颅的梢,倒拖着向自家军阵走回。
见到自家将领接连战死,对面的大食人愈恼羞成怒。十几名身穿黑衣的武士同时出马,试图凭借人数的优势将头颅抢回。安西军这边,也不肯再吃第二次亏。封常清一声令下,十几名悍将策马迎上,与李元钦、赵怀旭、宇文至三人一起,堵住大食武士激战。
有这么多人看顾自己的后路,王洵岂会再担心。迈开大步,一溜小跑来到封常清马前,将手中的四颗血淋淋的人头向地面上一掷,同时大声喊道,“末将王洵,幸不辱命!”
“胡闹。还不给我退下!莫非还等着老夫给你记功不成!”封常清狠狠瞪了他一眼,低声呵斥。
武将单挑,在汉代以前的中原就已经是一种过时的战术。如果刚才不是顾忌到己方军心,封常清本不想理睬大食人的挑衅。对方的意图明显在于借机炫耀武力,以鼓舞其麾下兵卒士气。好在王洵这愣头青最后打赢了,否则,安西军未正式开战之前先折一将,气势上就已经输给了对方。
此刻王洵也有点儿后怕,嘿嘿干笑了几声,拎着两把兵器跑向自己的原来的位置。见了薛景仙的面儿,将新缴获的弯刀向对方手里一递,“给。大食人的人品不咋地,打制兵器的手艺还不赖。正经八本的天竺钢,比我那把横刀强!”
刀的长度足有六尺,侧宽五寸。对于薛景仙这种身板来说,实在有些过于笨重。但是,他还是伸出双手,将王洵的礼物接了过来。然后紧紧抱在前,一边感受着刀身的份量,一边笑着说道,“有劳兄弟了。下次切不可再这样冒险!”
“谁想到大食人这么不要脸!”王洵摇摇头,翻身上马。“打得怎么样了?真无耻,他们又在加人!”
“标卖而已!”到底是书生,薛景仙说话比王洵文雅得多。撇了撇嘴,不屑地点评。就在王洵回阵,缴令,送刀,这段时间,疆场上的混战已经又分出了胜负。远道而来的大食人接连被打下马四、五个,而安西军这边却只有一名将领受了很轻的伤,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然而对方主帅的心里却好像本没有“公平”这一概念。见到自家将领接连吃亏,索吹响号角,又调了数百好手同时出阵。非要在安西军身上讨到个彩头不可。
封常清再也没耐跟对方耗下去了。抬头看看天空的太阳,估算了一下敌军从列阵起到现在的时间。笑了笑,伸手将一面淡红色旗帜举了起来。
“前军出击!”周围的亲兵扯开嗓子大喊,瞬间将号令传到了所有人的耳朵。
“大帅有令,前军出击!”帅旗下,数百名将士齐声重复,紧跟着,激越的战鼓声轰然炸响。“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
“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雷鸣般的鼓声中,安西军前锋就像一条被激怒了的狮子,咆哮着张开了尖利的牙齿。
统带前军是宿将李嗣业,闻听号令,立刻挥师向前。最前排为七百多名盾牌手,每个人都举着一把足以将整个身体遮盖起来的巨盾。盾牌表面,包了一层钢。被盾牌的主人心打磨,明晃晃的几乎可以照见对面的人影。
走在盾牌手之后,则是两千多弓箭兵。分成前、中、后三排,每排相距十余步,一边走,一边在领军郎将的指挥下,慢吞吞地调整着弓弦。跟在弓箭兵身后,则是两队长槊手和一队陌刀手。规模各有八百余人,单独结成了三个锥形阵列。
李嗣业本人就站在陌刀队前方正中央位置,头戴一顶镔铁盔,盔沿微微上翘,形成一个优雅的圆翼。圆翼之下,是一个黑漆漆的面甲,上面用簪花工艺敲打出一张金刚脸,怒目圆睁,红唇翻卷,看上去极其威武。面甲之下的脖颈,则被一层链子甲和一层皮甲牢牢护住,与下方的甲浑然一体,中间找不到半点儿过度的痕迹。而整个甲则又由几片不同的甲叶组成,如荷花瓣般彼此扣在一起。既能为铠甲的主人提供可靠的防护,又尽最大可能保证了铠甲下身体的灵活。甲正中,则为一面亮闪闪的护心镜,遮住整个小腹。连在护心镜下的,是几片犀牛皮战裙,遮盖起护腿甲、护胫,和包铁战靴的上边缘。
跟在李嗣业身后的陌刀扮,皆是全身重甲。将领与普通士卒的唯一区别在于盔缨的颜色。李嗣业的盔缨在阳光下呈华贵的深紫,统带不同兵种的核心将领盔缨蓝,直接控制一团士卒的校尉则头顶深红色盔缨。旅帅们的盔缨为绿,队正们的盔缨为灰,伙长和普通士卒站在一起,混同为一片耀眼的洁白。只有敌军的血,才能给他们染上颜色。
如此厚重铠甲,与造的长柄陌刀加在一起,至少有六十斤分量。整个陌刀阵却能紧跟前军的节奏,寸步不落。只见他们踩着鼓点,不紧不慢地向敌军迫近,每向前数步,铠甲上的光芒便又明亮一分。刀刃处反出来的日光亦更为耀眼。
说来也怪,见到唐军挥师冲阵。对面的大食人反而又吹响了收兵的号角,“嘟嘟嘟嘟,嘟嘟嘟嘟”角声中充满委屈与不甘。在将所有活着的武士撤回本阵的同时,然后立刻开弓放箭,抢在唐军靠近之前,将自家军阵百步之内范围,硬生生了一地**毛。
“大食到底要干什么?”薛景仙此刻心里对敌军已经没有了半分畏惧,一边目送着自家前军大步压向战场中央,一边小声向王洵请教。
“我哪里知道!”王洵也是满头雾水,“先是无聊的要求单挑。单挑占不到便宜,就直接群殴。群殴捞不到好处,就想混战。等两军真的该接战了,他,又缩了回去!”
“估计双方对规矩的理解不一样吧!”薛景仙皱着眉头嘀咕了一句。心中总觉得能把铠甲兵器打造到如此良地步的大食人,应该不像王洵描述的那样龌龊一般。然而对方此刻的表现,又令他着实找不到为之辩解的词汇。
由于前军尽数为步卒,所以推进的度并不快。战场中厮杀的大食武士有充足的时间撤回本阵,而在混战中逞足了威风的李元钦、赵怀旭和宇文至等人,则不紧不慢地割下地上尸体的头颅,彼此招呼着,让开李嗣业所部前锋的攻击路线,绕向本军的两翼。
“等会儿咱们也要冲锋么?”又看了片刻,满头雾水的薛景仙终于想起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凑到王洵耳边,略带点儿惭愧地追问。
“你不想冲?”王洵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低声问,“这种机会可是不多。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儿了!”
“那我一会儿跟在你身边!”薛景仙挥了会手中刀,大声点头。“傻子才蹲在后边看热闹呢!”
敌军人数众多,装备良,看上去还训练有素。可怎么看,薛景仙都不相信自己一方会打输。比起安西军来,大食人身上缺少一种东西。到底是什么,薛景仙自己也说不清楚。但是,他却清楚的知道,如果自己不趁机砍下几颗大食人的脑袋来换取功勋,这辈子肯定都会追悔莫及。
男儿何不带吴钩!此番安西之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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