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瑾立刻道:“没事,睡吧。”
他看不到背后情形,只能感觉莫聆风的脑袋在他背上又拱了两下,然后侧着脸趴在他背上,一动不动。
眼看着殷南挡在他们身前,他更加的挺拔了身躯,要把莫聆风的面目和身躯全都藏在自己身后。
程廷这位小爷,一直生活在安乐窝里,见此情形,也跟着紧张起来。
挤挤挨挨的靠着邬瑾,他先闻到了莫聆风身上潮烘烘的香气,忍不住道:“邬瑾,我想撒尿。”
“忍一忍。”
时至晌午,热意更胜,就连风都是滚烫的,四处都是金光粼粼,目光所到之处,全都糊着一层金光。
那窸窸窣窣的声音越来越近,显然是追随着殷南前来,不过眨眼之间,两边人马就碰了面。
果真是羌人。
羌人是异族,面目本就与他们不同,脸窄,眉骨高,眼窝深,一眼就能分辨。
唯一不好分辨的是熟户还是生羌。
第44章 对峙
能追上殷南的,只能是比猎犬还要敏锐的生羌。
这一行生羌四人,因为天热,都戴遮阳斗笠,看不清面目,赤着上身,裤子半旧,赤脚穿麻鞋,凉衫搭在胳膊上。
他们穿着打扮和宽州城中苦力无异,但是皮肤黧黑,更为粗粝,无论怎么洗刷,都是如此——旱风如刀,在他们身上凿出了沟壑,黄沙顺着这些刻痕,侵袭进了他们的身体里。
身材最为高大一人掀动斗笠,露出鹰视狼顾之相,锐利地从邬瑾几人身上划过。
他看邬瑾——书生,长衫下隐隐透出起伏的筋骨,有几分力气,但是不足为虑。
看向莫聆风——黄毛丫头。
看向程廷,倒是多看了两眼——程廷满眼愤怒,整个人都绷直了。
而程廷对他的注视浑然不在意,紧紧夹着双腿,左右腿来回的交换,坐立难安,腹部满涨,几欲炸开。
他心急如焚,不知道这几个羌人到底想干什么,要杀要剐,也不给个痛快。
他要去撒尿!
羌人目光最后看向殷南。
殷南是一身利落的窄袖骑装打扮,看似没有兵刃,实则头上、袖里、腰间、靴中,全都藏着杀人的利刃。
高大男子往殷南的方向走了一步,右手伸入搭着的凉衫下,里面立刻显出短刀的形状。
邬瑾立刻将身边的程廷往后拱了一下。
程廷往后退了一步,连忙又夹住了双腿,嘴巴伸到邬瑾耳边,低声道:“邬瑾,我憋不住了!”
邬瑾将莫聆风牢牢箍在背上,低声回应:“再忍忍。”
羌人对挤成一团的三人不再留意,而是很疑惑地看着殷南,不知道她是不是在兴奋。
殷南确实是在兴奋,浑身的血液都因此而躁动起来,眼睛、耳朵变得异常敏感,舌头舔了舔嘴角,像是即将饱餐一顿的饕餮。
她往前走了一步,再往前一步,腰间的软剑已经抽出来一指长,眼睛里冒着亮光,迈出了第三步。
男子却忽然往后退了一步。
羌人崇尚自然,他们相信不可思议的神力,也相信自己遇到危险时的直觉,他从殷南身上察觉到两败俱伤的危险。
殷南再进一步,男子又退一步,回到队伍里最小的少年身边,又急又快地说了一串羌族话。
那少年便脱下斗笠,往前走了一步,用流利的汉话道:“各位朋友,我们一家是来归属的,没有恶意,我们马上就离开。”
说罢,他学着文人行礼的样子,拱手揖礼,生疏而滑稽。
在他抬头时,莫聆风睁开眼睛,扫了他一眼,又闭上眼睛,打了个哈欠。
殷南失望地退了回去。
少年重新戴上斗笠,也退回到长辈身边,高大男子领着他们离开,往宽州城方向走去。
走出去十来步,少年忽然回首,从手中抛出一块白色石头,大声道:“送你,美丽的小姑娘!”
那石头极有准头,直奔邬瑾而来,殷南骤然伸手,将石头抓在了手中。
少年笑着跟上家人脚步,很快消失不见,莫聆风转动脑袋,懒洋洋伸出手,从殷南手中取过石头看了一眼,随手又抛在了草丛中。
羌人一走,程廷立刻如同火药一般炸出去二三十步,脱裤子撒尿,哗啦啦尿出一条长河后,整个人都松快起来。
他如释重负,走回邬瑾身边:“咱们去哪儿吃?我请客。”
方才发生的事情,对他而言,已经随着尿一起撒了出去。
莫聆风使劲一揉眼睛,从邬瑾背上扑腾下来,回答程廷:“去有荔枝冰糖水的地方吃。”
程廷翻身上马:“那去羊百福,新开的正店,有羊肉包子和面条,糖水也有很多种。”
莫聆风也上马:“那就去羊百福。”
两人都未曾将此事放在心上,唯独邬瑾揣了心事。
没有战争、看似平静的边关,实则已经波涛暗涌,并不太平。
四人还了马,一同回城,饱吃一顿,程廷先行告辞,继续呼朋唤友的游荡玩乐,邬瑾决定送莫聆风回府,将遇到羌人一事告知赵世恒。
到莫府时,时候尚早,一轮红日,尚未西沉。
邬瑾站在角门外,门楣上的“福泰”二字几经风雨,仍然是干干净净,矮石柱上那两只蟾蜍憨态可掬,看着倒是比王景华要顺眼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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