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成名的一天
“啊!”
又是一声惨叫,所有人木然的看向那个方向,还是熟悉的绿色人影,还是那七拐八弯的神奇身法,可再也没有想去追了。
追不上,还追他做什么。
人啊,一旦可以被别人杀死,就很容易死了。
邢轩去追了,山林里全是树木,只是追到半路,一个晃眼间,就失去了对方的身影。
绿色,到处都是绿色,而厉朝峰身上也是一堆深深浅浅的绿色。
迷彩之所以能成为山地之王,就是在于它能欺骗人的视觉,让人无意间忽视掉穿迷彩的人。
没有人会在山林之中无意识的注意一棵树,但他们会无意识的注意到一个人。
这是一个妖怪。
邢轩心头颤动,他此时也有些手足无措,因为他知道,他杀不死这个少年。
看到连邢轩都停下了搜索的脚步,如雨也能闭上了双眼,随后对着森林里的厉朝峰喊道。
“你赢了,你的刀,不你的命,我如雨放弃了。”
随着如雨的喊声,山林里,厉朝峰的声音也接踵而至。
“那就太好了,毕竟青龙会这种庞然大物,我还是很害怕的。”
“是吗?那还真是我们的荣幸。”
如雨很不想相信这句话,但他却不能不信。
因为这是只要他们不走,就能杀光他们所有人的人说出来的话。
邢轩听到如雨认输,没有反驳,厉朝峰的身法很流利,力量也不错,纵使回到城中,只要不被堵在铁屋里,他依旧能够从容离开。
他们前呼后拥,只是在官道上堵住了他的马而已。
大侠未名时,亦有犬吠日。
输给一个高手,青龙会的惩罚虽然有,但不是必死无疑。
随着如雨认输,所有人都汇聚到如雨身边,而厉朝峰的身影也远远的出现在山坡上,对着他们点头微笑。
他看起来并不洒脱,一身青绿蓝混合的衣,头发上也是绿绿的,根本不像样子。
如雨握紧了拳头,他想指挥邢轩和自己一齐冲上去,但他知道,冲上去了,也不过是看到一抹背影罢了。
而一个会众暗中抬起了胳膊,如雨却是微微摇头。
这么远的距离,纵使是暗器,也不可能射中对方。
厉朝峰的感知比他们灵敏的多,这是他刚刚察觉到事情,否则他也不会认输。
在山林里抓一只油的滑手的野兽,只是痴人说梦。
随着如雨一个拱手,远远对厉朝峰抱歉着。
“今日多有得罪,日后青龙会自有赔礼送上,只望小厨神对今日之事多多包涵。”
看如雨的确放弃了,厉朝峰也是扬声提醒。
“赔礼我倒不需要,但伱们依旧在林子里,我很不喜欢,因为代表我还要当一个畜生。”
听到这声畜生,会众们也是紧张起来,如雨听厉朝峰居然把自己也形容成了一个畜生,微微一愣。
这次战斗不是人杀畜生,而是畜生之间的厮杀吗?
这个小厨神.有点意思。
哑然失笑,如雨不再纠缠,只是一个挥手,便带着所有人都出了林子。
这,才是真正的认输。
“赔我一匹马,然后你们离开吧,我这边还得等一会儿,毕竟刚刚杀了这么多畜生,我也是很累的。”
厉朝峰疲惫的声音从山林里响起,如雨看了一眼周围宠宠欲动的会众,却是连连摇头。
他看的出来,厉朝峰不是人累,而是心累。
这是一个完全不喜欢杀人的人,但你真逼上去了,他就会把自己当成畜生。
死了一半会众,如雨也知道自己必然会受到惩罚,但输了就是输了,他算计了所有可能,也不觉得自己有赢的可能。
这是一个妖怪。
而那把刀,也不是“鱼肠”,而是毒蛇的毒液,猛虎的尖牙。
想要虎口拔牙,蛇口取毒,你必须先打赢猛虎,拿住蛇身。
如雨毫不留念的带着所有人离开,厉朝峰也看了眼满地的尸体,忽然面露苦色。
装逼太过了,连尸体都没让他们一起带走。
看着满地尸体,作为一个现代人,不管是个人道德还是公共卫生,他都只能掩埋起来。
随后一个时辰,他给每一个被自己亲手杀死的人挖了一个坟冢,接着一一安葬。
日暮西山,厉朝峰走出山林,看到了一匹几无杂色的白马,白马上是他的包袱。
如雨留了一匹最好的马给厉朝峰,可厉朝峰不喜欢白色,他喜欢黑色。
因为黑色耐脏。
——
京城,金钱帮。
一个身材高大、瞳若猛虎的男人听着下属禀告的江湖传闻,点了点头,起身朝着一处暗室前进。
几个机关门被他一一打开,他很快走进了一个暗道,七拐八拐,他再次见到了阳光,也来到一个到处写满武林密辛的书房。
书房里,有一个书生模样的人正在低头写着什么。
大汉看到书生,径直开口。
“百晓生,你对木兰山之战怎么看?”
书生就是百晓生,江湖上流传的《兵器谱》就他写的。
百晓生抬起头,他也听说了厉朝峰在木兰山上的战绩,此时也正在思考给他取一个有趣的称号。
听到大汉招呼,那百晓生也是抬起头来,灵光一闪,便笑着问道。
“哦,上官帮主看上了那头妖龙?”
上官金虹听到这个称号后,眼生杀气,满脸凶相的看向百晓生。
“妖龙?你居然给他取了这么大的名号,不怕他找你麻烦。”
而百晓生却没有回答,只是笑笑。
他敢编排江湖排名自然有自己的底气,这个底气就是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
是的,这个世界的《兵器谱》之所以能在江湖上扬名,是上官金虹在保驾护航。
否则谁会承认一个江湖散人对各大高手的排名,哪怕对外宣称只对兵器进行排行,百晓生也不配。
天机老人的天机棒和李寻欢的小李飞刀可不是什么神兵利器,他们上榜完全是因为自身的战绩。
天机老人鬼神莫测,小李飞刀百发百中,因为这两个人上榜了,《兵器谱》才为人熟知。
纯粹蹭流量。
但天机老人行踪不定,李寻欢常年游戏人间,就算被蹭了流量,他们也不怎么在乎的。
平湖百晓生纵使是散人,也是很知名的散人。
但最不该出现在《兵器谱》上的,是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
作为一帮之主,上官金虹势力很大,武功很强,人很骄傲。
但骄傲,不代表他愿意被人编排在天下第二的位置。
给一个强者颁奖,还是一个银奖,强者领不领情不说,得先看你这个人配不配。
路边的乞丐也能给天下富豪弄个排名,但他不配,富豪自然也不会认。
而百晓生之所以敢编排金钱帮帮主,只是因为《兵器谱》是金钱帮招揽江湖人士的橄榄枝。
《兵器谱》前五十人里,出自金钱帮的高手就占了十七个,剩下的要么形单影只的大侠,要么是逍遥人间的隐士,瞎子也看得出里面有猫腻。
见上官金虹对厉朝峰产生了兴趣,百晓生开始点评起来。
“木兰山上厉朝峰身如游龙,百十人不能围之,可真气不济,只是无牙之龙。”
“游龙无牙,便也无力,得了尖牙,才算真龙。”
“厉朝峰之刀能切金断玉,出手更是无迹可寻,可称妖刀,亦是他的利齿尖牙。”
见上官金虹听的入神,百晓生更加得意,摇头晃脑的卖弄着学识。
“上古之时,有三大妖刀,龙牙,虎翼,犬神。”
“妖刀可名龙牙,则人号,妖龙!”
上官金虹听到这里,紧锁眉头,但也点头认可了百晓生的逻辑。
“那他会排在第几名?”
百晓生听着这问题,却是皱起眉头,看着上官金虹满脸严肃,心中有些犹豫,请教道。
“无牙之龙,不过济济无名之辈,有牙之龙,却已是人中翘楚,不知帮主想把他排在第几。”
上官金虹是有些想法,《兵器谱》排上去就会有人挑战,而他的《兵器谱》上有两个喜欢到处挑战的武道疯子。
“你觉得他能赢郭嵩阳或者吕凤先吗?”
“肯定不行,妖龙真气不济,纵使可以接近两人,龙牙也可破真气,但他赢不了绝顶高手,因为他会比对方先死。”
“既然如此.先放在第十位吧。”
作为这个世界的《兵器谱》主人,上官金虹做事一向干净利落。
百晓生一愣,提醒道:“东海玉箫一身邪气,排在第十已是极限了。”
上官金虹冷笑:“既然是妖龙,总该有些挑战,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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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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