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成功后,高明程就拎着东西回去了。
而在他往高家村走去时,有三人也朝着高家村走来,并且已经走到牛尾岭的山脚下了。
一路上,他们避开了村里的人,因此并未被人发现。
只是在牛尾岭的山脚下时,见多识广的老者立即发现了一些痕迹,他仔细看了两眼,小声的对两个儿子说道:“有人在山脚下这边下套子了,待会你们小心点脚下,也别让人看到了。”
“嗯。”两个儿子也机警,轻声应了。
那种套猎物的套子,要是人不小心踩到了,也会比较麻烦,还有一种挖坑做成的陷阱,要是人掉下去,运气不好的话,是会死人的,因为有些坑底会倒插一些削尖的竹子,这样猎物掉下去后,就会被竹子刺伤,难以跑掉了。
父子三人小心翼翼的进山,而高壮这会儿虽然已经在牛尾岭这边了,却是在另外一个山坡上,他最近发现几个兔子窝,正在琢磨怎么掏兔子窝呢。
那父子三人从一条山道行走时,高壮与之相背对着,恰好没有看到。
那父子三人虽然安全的进了山,但整座山十分的广袤,想要找到古墓,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不过古人下葬,讲究风水,而望风水,就要先登到山顶,将整片山的地势望入眼中,然后再挑选几个可能性大的地方,再仔细的探查一遍。
不过几百年的时间过去了,地形地势肯定有所变化,坟包也早就没了。
在他们登顶观望风水时,高明程已经赶了过来。
上辈子就在今天那伙人进山寻墓的,虽然他不确定这辈子会不会有变故,但对今天还是很上心,打算自己也在牛尾岭这边守着。
回村后,他先把东西放到细奶奶家,人就朝牛尾岭而来了。
环顾四周,很快就寻到了高壮。
“高壮,你有没有看到生人进山?”
高壮抬头,神情有瞬间的懵,有些不太确定的说道:“没有吧?我是没看到有人进山。”
第32章 确认进山了
高明程皱眉,他看了看天色,已经大约十一点了,按理说,那伙人这个点应该已经进山了。
他有些不放心,就对高壮说道:“行吧,你继续守在山脚下,我进山去看看。”
整个牛尾岭极为广袤,想要在山里寻到人,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呢,高明程事先知道古墓在哪个位置,并且他的视力得到加强,即使在植被茂盛的山林里,也能够精准的发现目标物。
他一路狂奔进山,速度极快,但进山的动静却控制的比较小,脚踩在枯枝落叶上,发出细碎的声响,如同小型野兽经过而已。
很快,仗着对地形的熟悉,高明程已经远远看到那登山的三人了。
在看到他们的身影后,高明程就松了口气,看来有些事情,前世如此,今生还是如此,但未雨绸缪总是不会出错的。
确定那三人已经进山后,高明程反而不急了,他并未再靠近,而是只远远地盯梢着。
想要探查出古墓的具体位置,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算是盗墓行家,也需要花费一两天的时间,在前世,这伙人是在明天上午才确定了位置,准备掘墓的。
高明程打算把这个功劳送给高国兵,那么最好就得让高国兵带人来抓个现行!
否则有些事情,就不好解释了!
时近中午,那父子三人开始拿出水和干粮来,坐在林荫深处吃着东西。
高明程远远地看着,也觉得肚子饿了,料这三人应该和前世一样,要到明天才确定古墓的位置开始掘墓,于是他便下山去。
高壮还等在山脚下,见高明程飞快的下山来,立即迎了上去,颇为好奇的问着:“山里有人吗?”
高明程点头,高壮啊了一声,随即满脸的懊恼之色。
他拼命的想解释,“可是……我真的没看到有人进山啊!这些人,也太鬼精了!”
随即,他像是想到了什么,立即心虚的不敢再看高明程了。
高明程也没有责怪高壮,而是安抚了句:“那伙人干这种行当,肯定会小心谨慎,牛尾岭这么大,你也不可能全部盯住了。行了,走吧,回家吃饭!”
高壮一愣,“就回家吃饭?不管那些人了吗?”
高明程一笑,说道:“呵,难道还管他们的午饭不成?走吧,我自有安排。”
“哦。”高壮乖乖的应着,他这会儿还心虚呢,他虽然人在牛尾岭这儿,但是心思却都放在如何捉兔子上,所以有人进山了,他都不知道。
好不容易明程哥吩咐他做一件事,但他却没有做好,这让他心中也颇为难受。
蔫蔫地回到家中,刚回家,就闻到一股诱人的菜香味。
高壮的肚子里立刻发出咕噜的声响,他按捺不住的直奔厨房,嘴里喊着:“奶奶,你煮什么好吃的?”
“啊!有肉吃!明程哥,你买肉了啊!”
厨房中传来高壮大呼小叫的声音,高明程没过去凑热闹,而是收拾起早上弄到的那只野兔。
他没把兔子带到集市上去卖,就是想留着自己吃。
自从得到那金箔纸,每晚打坐入定后,他的身体素质都有提升,但是同时也更需要进食营养的食物,才能够确保自身血气充足。
处理兔子有两种方法,一种直接剥皮,一种浸烫拔毛。不过呢,因为兔子不像鸡鸭那样容易拔毛,浸烫的水温也很讲究,有些毛还不容易拔干净,所以高明程怕麻烦,干脆就直接剥皮了。
他用刀在兔子的两个后腿离脚1-2寸处各用刀转圈划开,然后从开口处分别沿大腿内侧向裆下划开,并使两条切线交汇,将兔皮从大腿处开始小心地与兔肉剥离,这个过程中,不能使太大的劲,以免撕破,遇到皮肉纠缠不分时,可以用快刀小心削开。
这时的兔皮就像一个筒子,一端开口,剥到前腿处,如后腿那般,在离前脚1寸处转圈将皮划开,这样前腿就可以从皮筒中退出。
等整个皮筒剥下后,就可以将皮筒从胸部剪开成为一张整皮。
如果野兔的皮毛品相好,那么这张兔子皮也不用丢掉,而是倒扣在一张木板上,放在阴凉处阴干,然后可以卖给硝制皮毛的作坊,也能够得到一些钱。
初秋时,兔子们吃的油光水滑的,因此皮毛都很不错。高明程将兔皮上多余的脂肪切割下来,然后就铺在一张旧门板上,放在杂物间阴干。
兔皮处理好了,他又将带毛的兔脚给斩了,又将兔头处理干净。
他刀法利索,处理起来竟然行云流水般,快的很。
刚处理好,就传来细奶奶喊他去吃饭的声音。
“明程,吃饭了。”
“哦。”高明程应了声,拎着剥皮的兔子走进厨房。
“细奶奶,晚上把这只兔子煮了!咦,你怎么还剩下一半猪肉没炒?”高明程看到盘子里还有大约半斤的猪肉,不由得皱眉。
细奶奶解释道:“你买的猪肉,也该送点到你家去,你爸和你哥几个在铁路上做事不容易,要吃点好的。”
高明程倒是没想这些,但细奶奶替他想好了,他也承情,行吧,就这样吧,反正晚上还有兔肉吃。
今天细奶奶炒了三个菜,一个辣椒炒肉,一个炒苦瓜,一个蒸茄子。
除了这三个菜,还有之前高明程在集市上买的油条和包子。
高明程劝细奶奶和高壮吃油条,说道:“你们吃吧,我之前吃过两根了。”
“哎,好咧。我都好久没吃油条了!等下回赶集,我也要去!”高壮拿着一根油条,高高兴兴的吃了。
细奶奶也吃,但是吃之前,她将一根油条分成了两半,将半根油条递给高明程,说道:“我尝下味道就行,这种东西,我吃多了容易上火。”
“上火也不怕,多吃点苦瓜就行。”高明程笑着接了句话,其实苦瓜也挺好吃的,虽然有些淡淡地苦,但是在炎热的天气里吃点苦瓜,浑身都舒爽。
吃过午饭后,高明程没准备闲着,而是打算继续进山去弄野蜂蜜。
他们村三面环山,山里的蜂窝多的是,他打算多弄一点,然后一起拿到县城去卖了。
这回他从细奶奶家拿了刀和桶子,就往山里去了。
第33章 狩猎黄麂
本来高壮也想去,但是被高明程阻止了,被蜜蜂蜇了,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
细奶奶也怕高壮出事,叮嘱他不能去,又叮嘱高明程也要小心一些,掏蜂巢就算了,千万别惹马蜂。
马蜂不产蜜,还凶的很呢。
“知道了。”高明程留下一句话,人已经不见影了。
他上回掏了一面山,这回换了一面山掏,进山后,树荫带来一阵阴凉的感觉,令他身上的燥热逐渐消散。
高明程开始循着花卉盛开的地方而去,有花卉的地方,必然有蜜蜂,有蜜蜂的地方,附近必然有蜂巢。
他寻找蜂巢,有一套自己的方法,并且还好用的很。
这一次,他发现了十几个蜂巢,大半是在树上,还有小半是在地下,准确的说是在地下的土石缝隙中,蜜蜂们在这里筑的巢,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露出来的蜂巢不多,但在土石缝隙里,还有很多,而蜂蜜,一般都藏在最里面去了。
这种情况下,你只能用小锄头把蜂巢附近的土石都挖掉,但是呢,从前面挖,工程大,也容易遭到蜜蜂的报复,这个时候,就应该观察好环境,能从后面挖,就直接从后面挖,挖到蜂巢后,立刻切掉一大半的蜂巢带走。
掏蜂窝,是不能全部掏掉的。
要走可持续发展路线嘛!
一个下午还没结束,高明程带来的桶子就已经满了。
既然没有容器装了,高明程也就不贪心了,拎着一桶子蜜蜂回到细奶奶家,他望了一下天色,大约下午四点左右,于是暂时没处理蜜蜂,只拿一块木板把桶子给盖住,不让虫蚁进去糟蹋了东西。
他拎着一个空袋子,往牛尾岭的方向走去,他还想去看看那三个人的情况,顺便在山里弄点猎物回来。
也幸亏他身体素质得到加强了,否则短时间内,根本跑不了这么多地方,做不了这么多事。
进了牛尾岭后,他很快就找到那父子三人的踪迹了,此时的他们已经散开了,三人各自在山林中探寻着古墓的踪迹。
高明程确定他们暂时还没有找到古墓后,就悄悄地离开了。
他刚离开古墓附近,竟然遇见了一群野猪。
野猪是家族聚居的动物,因此看到野猪时,基本都是一群野猪,少则七八头,多则二三十头,这些野猪在山林中极为霸道,身为杂食动物的它们,既会啃食美味的野菜野果,也会攻击一些小型的动物,甚至还会吃蛇,哪怕是毒蛇都能吃。
当它们吃饱喝足时,还有一些特殊的娱乐项目,比如在泥潭中打滚,将身上裹上一层泥浆,这些泥浆变硬后,就能够有效的阻止蚊虫叮咬了。
成年的野猪,尤其是雄性野猪,还会玩撞树的游戏,一个一个的撞去,并且乐此不疲,有时候野猪们也会呼啸山林,成群成对的在山林中横冲直撞的跑动着。
高明程看到的这群野猪,就是在山谷那儿欢快的跑动着,发出极大的动静出来。
他们这儿的山虽然多,但是大型食肉动物却少,上辈子时,高明程就没怎么听过山里有虎豹之类的猛兽。
没有这些天敌的威胁,野猪就在山林中称霸,它们繁衍又快,每年冬天时,都能够看到野猪下山觅食,这个时候,一些种在山脚下的萝卜白菜,就遭殃了。
高明程站在山坡上,望着山谷中呼啸离去的野猪群,眼底满是垂涎。
但凡他有一枪在手,都能够留下一头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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