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在过去的这段时间中,她做了很多包容、提点和教导她的事情,明的、暗的、默默的,只是希望她俩的步调能够尽快的达成一致,可是在这一次事件的处理上,她看到了自己所做的这些都没有起到应该有的效果。
凡事自己不去亲身经历是永远不可能变成熟的,也许,暂时分开一下,她会自己让自己成熟起来的。
于是,这样想着的两人中间似乎多了一层隔阂,叶思连着几晚都住在欢欢家里,而赵兰希也并没有联络过她,就算在办公室里,两人的话语和互动也明显剧减。
都说屋漏偏逢连夜雨,就在两人开始相互“冷静”的当口,王先生在第二天向法院提出了诉讼,媒体在沉寂了一天之后就开始重点报道这场踢人致流产的事件,及其即将到来的诉讼官司,言辞有些激烈,因为这场事件中的受害者是个媒体人,加上前面的一系列事件,让叶思的日子很不好过。
黑暗似乎淹没了叶思的天空,就在她快要窒息的时候,一丝光亮撕开了黑暗——等待已久的调查报告出来了。商业罪案调查科召开了发布会,还原了事情的整个过程,那个阗缘的设计师当时只是头晕需要坐下吃药而已,不存在商业上的犯罪问题。之所以会这么晚才公布结果,原因是那个设计师跟着就去欧洲n国旅游了,而办案人员却总是与之失之交臂,因为不是罪犯只是需要协查的原因,没有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协助,时间就浪费在寻找上了。
这个结论对叶思甚至整个盛世无疑都是一个好消息,先前那些被炒的沸沸扬扬的话题通通尘埃落定,盛世再正面宣传了一把,一切便都回归到正轨,陈国标也拿着这系列广告开始参赛,他很巧妙的利用了这一次的整个事件,让广告提前预热成为夺冠的最热门之一。
叶思的天空一下子放晴,除了头顶的一堆乌云以外。
法院很快就安排了上庭的时间,准备就绪的叶思却在出庭前几天接到律师的电话,说他手上的另一桩官司正好也在同期开庭,分身乏术,便向她推荐了另一位律师余英伟,因为那桩官司更为严重,而且也愿意承担更换律师所带来的违约责任,说的如此合情合理再加上律师了得的口才,有些气愤的叶思还是接受了这样的结果。她知道这位余律师是位非常有经验的大律师,他经手的官司少有败诉,当然收费肯定也不会很低,她不明白的只是,之前那位律师为什么要向她推荐余律师呢?他的标价并非在自己的承受范围之内,像这样的一桩官司名气一般的律师就能打下来,总不会是那位余律师秉着惩恶扬善、锄强扶弱的心理来帮自己忙的吧?
这些疑虑在叶思的心里存了好几天,每次同他见面时不经意的问起,都被他很巧妙的解释了,直到开庭前一天她才知道了真相——她无意之中瞥见了坐在同一辆车中的余英伟和李昌盛。
这一真相令叶思那颗敏感的心又急剧跳动起来,她不需要同情,尤其不需要李昌盛给她的同情。带着情绪上庭的结果就是,叶思并没有像之前与余律师紧密联络时的那种默契,反而险些被原告律师的问题带入沟里,这让余英伟和在庭上旁听的赵兰希都很是意外,余英伟也随即提出了休庭,他需要与她再做沟通。
“你到底怎么了?”
面对余英伟的询问,叶思现在的状况却是垂下眼睑沉默是金。
两人就这么干坐着,律师皱着眉盯着她,他想不明白为什么眼前的这个人会出现这样的变化。
“发生了什么事让你突然转变?”余英伟换下另一条腿翘成二郎腿,调整了一下坐姿道:“难道你想去坐牢吗?”
叶思的眼皮动了动,轻启唇瓣吐了几个字:“不是有你在吗?如果需要我跟法官说话的话,就不需要你在庭上了。”
叶思很明显不配合的回答让余英伟的眉头皱的更深,他在之前的那些事件中看到的叶思是一个很聪明,并且很能巧妙利用“歪理邪说”的人,而今她将她的这些手段用在自己身上,难道是她对庭上的自己产生了不信任?又或者说,是她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如果说她本来就是个不上道的人,那么李昌盛又为何不惜出高额违约金换掉先前的律师,再以高价聘请自己插手进来,并且要求自己出奇招搏取陪审团和大众的同情,将官司对叶思的影响降到最低?
除开“惜才”这个理由,导致他这样做的理由难道真是她是他的私生女?
余英伟摇摇头,他不会去深究是否是私生女的关系,他要做的只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正当余英伟在否定自己的时候,房门响起了几下敲门声,接着房门被打开,李昌盛走了进来,开口对他说:“余律师,我想单独同green说几句话,能否请你先去喝杯咖啡?”
作者有话要说: 余律师的名字借用于《法外风云》,还望不必深究
☆、no.104
“叶小姐,你刚才所说你是在听到有人提到你的妈妈——‘是否是您家庭教育的灌输,才使得您有可能做出报复的行动,和产生对女性的特殊情感’才动脚踢人的,对吗?”
“是。”
“那么请问,你有亲眼看到及亲耳听到是我的当事人说的这句话吗?”
叶思愣了一下,她当时只顾低头冲出包围圈,极力的克制着自己的情绪,并没有确切的看清楚是哪个人问的这句话。
“你的表情告诉我,其实你当时只是听见问这句话,但是你并不清楚是否是我的当事人说的,又因为你控制不住自己的烦躁情绪,从而向声源地踢去……”
“反对!反对原告律师做出对我当事人的精神及行为控制能力的无根据的推断!”
“法官阁下!我得出这样的推断并不是主观臆测,下面我将证明我的推断成立。”
“反对无效。”
“谢谢法官阁下。行为心理学研究表明,一个动作或者一个行为在做了7次以后就会被记住,而坚持21天就会成为习惯,我手上有一段当时拍摄的视频,”递给书记员后接着说道:“请大家注意观看。”
视频截取了当时众多记者包围行进中的叶思到叶思踢人的情景,后面还将踢人做了慢动作,余英伟略一皱眉,马上就明白了原告律师的用意,他在快速思考着对策。
“从画面中我们可以看到,叶小姐是动腿踢人而不是动手推人,正常情况下,人做出攻击性的动作都会由手来完成,而只有做过某些特殊训练的人会首先动腿,比如跆拳道练习者。从慢镜头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叶小姐出腿的动作很有力量及动作规范,请问叶小姐是否有练习过跆拳道呢?”
“有。”
“多谢叶小姐的回答。我去过叶小姐就读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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