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帅有什么用
“你觉得他的帅能值几个钱?”青年冷笑道。
女孩吐了吐舌头,不再说话。
“对于有些人来说帅男比金钱更加诱惑。”熊菲随意击球,朝玩了几下就没有兴趣再碰球杆的女孩笑了笑,充满玩味。
“熊菲你又挑拨。”那个擦有香奈儿香水的清秀女孩没好气道。
此时,酒吧里沈豪转过头,吧台的灯光映进眼睛,他的目光幽深难测,尽头是一个不可知的世界。
他说:“媚儿,永远不要低估上司的智商。无论你做什么,都有人看着。如果你觉得做了很多,却不被赏识,那是因为他有意选择看不见,你明白吗?”
他的话,爱媚儿要消化一会儿才能完全明白。
她追问:“那第二呢?”
“工作中真有了分歧,你和那边关上门怎么吵都没关系,但是绝不能当着下属的面争执。”
爱媚儿露出不以为然的表情。
“你觉得无所谓?”沈豪语重心长,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这是在逼着他们当场表态。他们选择任何一方,都会担心站错队祸及将来,刻意保持中立,又把你们两个都得罪。一次两次看不出恶果,时间长了就会人心涣散。”
爱媚儿睁大眼睛,她还真没有想过这么深。
她的处世哲学,向来是就事论事,工作中从不掺杂个人恩怨。
沈豪的长篇大论还没说完呢,“作为一个teamleader,你应该尽力保护帮助为你工作的人。做错事并不可怕,最可怕的错误是失去团队的凝聚力。”
爱媚儿琢磨半天,摊开手说:“我明白了,不就六个字吗?不出头,不出错。”
&ly.”沈豪看上去很欣慰,“藏其心,但不掩其才。你还年轻,再过几年,也许能更明白这句话。”
爱媚儿摇头,“可也忒委屈了!不照这个规则玩会有什么后果?”
“我问你,一个成熟的公司,最重要的资源是什么?”
“人。”
“对,人。可它不是指superstar(明星员工),而是高效的团队。任何个体,步伐一乱,都是随时可以抛弃的卒子。”
爱媚儿悚然心惊,她想问沈豪:你呢?你是不是那个乱了步伐的弃子?
不过即使有酒壮胆,此刻也不便发问。
因为沈豪忽然笑了,笑得充满讥诮自嘲。他说:“我跟你说什么呢?我自己就一塌糊涂。用尽心机,蹉跎半生,也不过如此。”
饶是铁石心肠,爱媚儿也不禁动容,却不知道怎么接话。沉默片刻她说:“您这么年轻,哪里就说得上半生?”
“人生七十古来稀,三十五,难道不是半辈子?”
爱媚儿认真地点头,以证明沈豪的算术做得没错,七十的一半,可不就是三十五?
沈豪则向吧台后的调酒师做了个手势,“ginmartini,谢谢。”他转头问爱媚儿,“你要不要来点儿?”
爱媚儿慌忙摇头。平时陪客户是迫不得已,闲暇时间她可不愿再虐待自己可怜的肝脏。
酒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令人其他肌放松,舌后肌的功能却空前强大,沈豪的闲话果然多起来。
“回想这些年,其他记忆一片空白,就是自一个会议室走进另一个会议室,一个城市飞往另一个城市……”
爱媚儿暗暗叹气,对自己说:看见没有?人不能太闲,闲了就开始思考人生,眼前是个现成的例子。
不过他尚能侃侃而谈,应该还处在低级阶段,未到纠结我是谁谁是我的最高境界。
她提醒沈豪:“一会儿你还要开车。”
沈豪侧头看她,扬起一条眉毛:“我当然记得,不过你会送我回家,对吧?”
他属于那种敏感体质,几杯酒下去就春上眉梢,眼眶四周隐隐泛出粉色。
爱媚儿偏过头,没有任何理由,脸轰一下就红了。
沈豪的话,亦真亦假,调戏的成份太浓。
其实更过份的风言风语,她尚且应对自如,今晚不知为何频频发挥失常。
沈豪似乎明白她在想什么,拿起酒杯在她的杯沿上碰了碰,仰头干掉。
时间不会为任何人停留,在时间的推动下每个人的人生都在上演不一样的彩或者是苦逼……
此刻,慕容天星和沈雪琪所在的桌球俱乐部,来这里玩台球的男女多半有点钱,毕竟一个小时40块钱的花销并不算平民,如果你要陪打,还必须再加20。
慕容天星经常来这里打球则是因为后者,他在这里有个兼职,那就是陪打。
因为是周末,今天这里生意相当不错,本来只有到晚上才会没有空桌,现在已经有人排队等候。
“熊菲,会玩桌球吗?”高大俊朗青年笑道,在他看来,像熊菲这样的女孩,多半碰都没碰过球杆。
出乎意料,熊菲竟然点了点头。
“周凯,要不你跟熊菲来一盘,我当裁判?”那个有擦香奈儿香水的女孩谋道,偷偷朝熊菲眨巴眨巴眼睛。
“那再开一桌?”
叫做周凯的高大青年感兴趣道,他喜欢有趣的女人,例如眼前的熊菲,而眼前这个据说云大教授的才女竟然会台球,有意思。
玩斯诺克。
熊菲一开口就说要玩正规的斯诺克,习惯普通玩法的周凯就有点头大,可美女开口,打肿脸也要充胖子。
那个有擦香奈儿香水的女孩跑去又让开了一桌,身边的一桌客人刚刚撤退,于是俱乐部的工作人员刚好给他们摆球。
熊菲脱掉外套,苗条曼妙的身材顿时呈现出来,她挑了稍细长的杆子,戴上俱乐部提供的特制手套,心虚的周凯笑着说女士优先,熊菲也不客气,她的手很纤弱,修长如玉,漂亮的指甲并没有抹指甲油来暴殄天物,持杆俯身,这样一来就特别凸显出她部和臀部的美妙弧度,很优美的姿势,俱乐部中有几个工作的女孩也会玩,也玩得很好,可就是没有她的有气质。
高手一出手,很快就知道有没有。
代价当然就是周凯的丢盔弃甲,一败涂地,惨不忍睹。
除了被他蒙进去一颗红球,在熊菲的凌厉攻势和巧妙停球下,几乎硬生生吞了颗鸭蛋。
其他的富家青年原本还跃跃欲试,到后来本就没有上场的欲望,因为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对手。
表现出超强实力的熊菲却面临独孤求败的尴尬局面,熊菲无奈,准备将球杆放回去。
这时,戏剧的一幕出现了,沈雪琪趁着慕容天星与人对打得空隙,走到熊菲那便很自然大方跟那群青年打招呼,没有架子的她很快就赢得了所有人的好感,社会交际有个第一眼效应,就是说良好的第一印象是成功交往的一半,沈雪琪的得体举止,既没有那个有擦香奈儿香水的那个女孩子的那种侵略,也没有一般女孩的过度矜持,所以挑剔如富家子弟,也瞧得很养眼。
“要不要让我家天星陪你玩,我看你马马虎虎能跟我家天星过招。”
沈雪琪二十的出头的女孩,标准的美人瓜子脸,虽然年纪不大,却有骨子雍容气度,脖子里系着爱马仕的丝巾,很艳,但令人惊奇的并非她有钱系着这条一万多块的小丝巾,而是一个不到25岁的女孩能够将爱马仕系得如此完美,要知道很多大牌子不是人挑东西,而是东西挑人,一般来说太稚嫩的女孩是没办法搭配爱马仕的,就像一个稳重的人便穿不来范思哲这种有点妖的牌子,沈雪琪一只手撑在桌台上,俯瞰着正弯着腰独自试球的熊菲,露出一个灵古怪的笑意。
“好啊,就怕人家不愿意跟我玩斯诺克。”熊菲微笑道,“喂,你到底要不要跟我玩?”声音却是冷冰冰,斜眼看着另一桌的慕容天星。
“不玩。”慕容天星平静道。
“不会玩,还是不肯玩?”那个有擦香奈儿香水的女孩就是看不惯这家伙那副不死不活的样子,穷就是穷,还非要在她面前装深沉,她很想践踏这种男人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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