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记忆碎片
听清楚爱媚儿的话后,凌小扇就感觉坐了过山车一般,从高峰落入谷底。刚才所涌起的折服之情瞬间变成了鄙视,心中蔓延着强烈的失落感。
她很不喜欢听见这种话,比起那些做销售的女孩子开放,凌小扇明显略显单纯。她能做到今天这种地步,靠得就是尽职尽责的工作,强烈的责任心,以及付出比别人更多地汗水。
就在之前,凌小扇还对爱媚儿怀着折服、稍带一丝仰慕,但现在,她感觉到得更多是耻辱。她腾得一下子站了起来,涨红脸怒道:“无耻。”说完,就转身要离开。也就在她刚转去身时,爱媚儿笑声也传过来。“没有听说过ktv有包房吗,这就是开房,至于让客户爽,当然要迎合客户的心情,唱唱歌,喝喝酒,我想没有问题吧。”
凌小扇盯住一般,半天没有动。她身体微微发抖,缓缓转了过来。虽然凌小扇并没有像刚才那般愤怒,但她还是瞪着爱媚儿的眼睛,慢慢说道:“我鄙视你,我用鼻孔鄙视你。”
爱媚儿一脸无所谓样子,两手放在椅子靠背上,脑袋枕住两手,呵呵笑道:“就算你用脚丫子鄙视我也没有关系,我才不在乎这些。不过,等你鄙视完我之后,麻烦你打电话给沿海工业的张总。顺便和他说一句,我会亲自去。”
“你也去?”凌小扇脱口而出,爱媚儿要去,令她感觉意外。怎么看自己这名主管都不像一名喜欢直接参与手下项目的主,怎么会亲自去?
“怎么,不希望我去?”爱媚儿笑道,“如果我不去的话,我看你会搞砸这笔单子。”爱媚儿话中有话,并没有挑明具体的事情。
就这一句简简单单的话,却在凌小扇心底激起千层浪。要知道这张总十分好色,凌小扇和张总吃了一次饭,张总就动手动脚,还频频夸耀其如何有钱,大有要包养凌小扇意思。但凌小扇哪是那种被男人包养的主,她很有原则,宁愿自己穷点,也不做男人的玩物。正基于这点,凌小扇并不喜欢和张总单独相处。当然,这笔订单之所以没有谈妥,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价格。爱媚儿刚才已经故意挑明,但凌小扇却没有明白这点。凌小扇哪有爱媚儿经验,爱媚儿快成了,不然也不会坐到她今天的这个位置。
凌小扇现在彻底被爱媚儿搞蒙,她感觉爱媚儿有多面,自己很难看清楚这女人。
小时候我们以为自己长大后可以拯救整个世界,等长大后才发现整个世界都拯救不了我们。在当今这个很残酷的现实社会中,梦是属于还在学校保护下的孩子们的,至于是美梦还是恶梦就因人而异了。
云大10栋楼男生宿舍101寝室,慕容天星温热的手因为紧张而渐渐变得冰冷,小小的身体有些瑟瑟发抖,他显然在挣扎,在犹豫,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一切只因他刚才做的那个梦,以及他的记忆。
记忆应该是斑驳的老相片,发黄,发霉,残缺不全,看不清楚那黑白色的模糊人影。
水泥色的篮球场上,白色小瓷片镶嵌成的线,铁青色支架的排球网,资金有限的学校习惯于在需要时将篮球场转变为排球场。
篮球场一侧是爬着苔藓的砖墙,一溜万年青远远地蹲在盆子里,尚未休整完的工地布满着水坑,雨后昏黄的泥水像一滩等待发酵的玉米面。
慕容天星站在篮球场上,抬头看着砖墙上的一个女孩。
记忆中的这个女孩是沈雪琪,十六岁,有一双灵巧的眸子。
她笑眯眯的看着慕容天星,长长的睫毛缓缓抖动着,一眨一眨的眼帘里盈着笑意,微微翘起的眼角已经有了小美人的风情,秀气的鼻子,红润的唇,正散发着一种揶揄的神情。
“天星,我要和你上同一所高中,这样我就可以一直罩着你了……”
这句话在很多年后的今天,慕容天星依然记得清清楚楚,那清脆的声音,像一滴落在湖里的水滴,波澜渐渐平息,但水已经成为了湖的一部分。
那时候慕容天星看着她略有些不羁和放肆地站在砖墙上,俯视着自己。
“在发什么呆啊……”看到慕容天星没有什么反应,沈雪琪有些意兴阑珊,在砖墙上坐了下来,一点也不在意她的新裤子和湿漉漉的砖墙并不怎么合适接触。
记忆在这里嘎然而止,他记得这个画面延续下去,应该是沈雪琪在砖墙上走着,他在篮球场走着,一面说着话,一面走进教学楼。
这些画面太清晰,色彩太浓,太稠,都把慕容天星的心揪起来,不争气地跳着,没有太多的力量去提醒他现在的状态。
回忆起从前。
海派县城苦哈哈的居民间流传着一句话:“迈进海新一中,就一只脚迈进了重点大学的大门。”家长们怀揣着望子成龙的梦乡,千方百计地把自己的子女送进这所高中。
“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把儿子送上大学,第一步就是把他送进海新县第一中学。”在县城捡破烂的农民秦麦子说。
农民秦麦子的孩子秦受智力一般,中考的时候差一分没到录取线,要交赞助费。
“一万块。”海派县一中教务主任不耐烦的说。
“这么多?”农民秦麦子问,卖一斤废铁只能赚不到一块钱,这要卖一万废铁多斤钱才能攒够一万块,要是废纸的话,还要更多。
“爱交不交,少一分一万,这是便宜的了,你没看后面排队的人那么多呢。”教务主任说。
秦麦子回头看看后面十几米的长队,咬咬牙说:“我去取钱。”他从工行取出来钱的时候,哭了。“我滴娘啊,一万多斤废铁啊!我得拾多少年啊!”他捶顿足。
他们还单纯地以为这还是个“读书可以改变命运的时代”。不知道现在大学毕业就等于失业,就是工作也是廉价劳动力,读书这年代,本不划算,至少在中国。
海新一中。
高崇的朱红色大门,被建筑设计师设计成了一本翻开的书页。
沈雨的黑色别克君威缓缓地开进学校,当然这种车子在大城市里比着动辄上百万的跑车差远了,但是对小县城的学生还是蛮吸引他们眼球。
更吸引他们眼球的是车子上下来一个女孩子,穿着粉红色的鸿星尔克polo衫,下面是牛仔短裙,脚上穿了双纯棉白色短袜和板鞋,戴着粉红色韩版球帽和镶嵌着水钻的大墨镜,一身俏皮可爱又充满活力的装束。
虽然大部分脸都被墨镜遮住,但是可以看到她鹅蛋型的脸庞,皮肤细腻白皙,轮廓美好。
女孩一手抱着一个巨大的加菲猫玩偶,一手牵着一个青年男子的手。
后面跟着一个傻呆呆的家伙和几个小弟,那家伙大夏天戴着金色头巾,穿着不伦不类的黄色西装。
学生们议论纷纷。
“旁边的男的,她男朋友吧?”
“不会,看着像她哥哥。”
“看上去很成熟,不会是她爸爸吧?”
“成熟是成熟,可是明明很年轻好不好,她爸爸怎么也得四十岁吧,这个明显二十四五岁。”
沈雪琪听到他们议论,不禁捂着嘴偷偷一笑,“爸爸,人家说你像我男朋友和哥哥唉……”
傻强抱着被子和一些日常用品,笑嘻嘻地说:“那我岂不是也很年轻,小侄女?”
沈雪琪横了他一眼道:“碍着你什么事情?死一边去。”
傻强冲她比划了一下拳头,暗骂道:“死丫头,红颜祸水!”
校长带着教务主任和后勤部长蹬蹬蹬蹬跑下楼,双手紧紧握住沈雨的手道:“沈总,迎接来迟,迎接来迟啊……”
旁边的学生看见本来威严不可一世的校长都过来亲自迎接,不禁大跌眼镜,这女的什么来头?竟然让校长亲自迎接,可惹不起。
沈雪琪享受着众人艳羡的目光,心里不禁得意洋洋,但是来之前,沈雨嘱咐过她,万事要低调,幸好墨镜遮住了她的神情。
沈雨道:“不敢,不敢,沈某一介布衣,哪还劳您大驾亲自迎接?”
校长道:“您是海派县著名企业家,年轻有为啊,而且这么热爱教育事业,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能不为金钱遮云烟,委实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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