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来迟了。”一个低而软的女声在教室门口响起,那声音像夜色下的流水,光是听着就让人不自觉地感到神思迷离。
随着清脆的高跟鞋声,顺着两条莹洁匀称的小腿往上看,是及膝的黑色真丝裙摆,说也奇怪,那裙摆伴着步伐几乎全无一丝震颤。据说古时候夫家考验新妇的妇容,会在裙摆系一溜金铃铛,小家碧玉走起路来往往惊涛骇浪一般,叮叮当当响个不停,而大家闺秀却能让金铃一声不响。
女子随意地将手包往讲台上一搁,斜斜地倚靠在讲台一侧,懒洋洋地用法语说道,“今天我们来看杜拉斯的《情人》。”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侯,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很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你比年轻时还要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年轻时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貌。”)
她没有书本,也没有教案,只是闲闲地抱着两条胳膊将小说开头用好听的音调背诵了出来。那一串串小舌音,像绝世名伶的水袖,一迭一迭地漾到你面前,叫你眼花缭乱,目眩神迷。下面的学生神情专注,无论男生还是女生,眼睛片刻不离那两片朱红的嘴唇。
背完了第一段,女子忽然冒出一句,“杜拉斯是个骗子,她借男人之口说‘你比年轻时还要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年轻时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貌。’这样的话你们信吗?反正我不信。”
下面有哄笑声响起,她却不以为意地伸手捂住嘴巴,自顾自地打了个呵欠。一般人打呵欠,上下颌会因为分开距离过大而出现层叠的双下巴,她却像舒缓脖颈的天鹅,优雅而高贵。雪白的指尖涂着猩红色的指甲油,如同一颗颗血珠,触目惊心。
呵欠打完了,女子又慢吞吞地说道,“人类是追求视觉愉悦感的动物,无论男女。满是褶子的老脸,鬼都不喜欢,别说男人了。”
有学生在下面唱反调,“伍老师,杜拉斯确实很有魅力,她七老八十的时候不是还有一个比她小四十岁的叫杨安德烈亚的帅哥陪伴左右吗?”
女子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很简单,因为那个男人有恋祖母癖。”
又是哄堂大笑,学生们都知道这位留法归来的伍老师平素最是任诞肆恣,从不以什么礼法规矩约束学生,是而别有用心地追问道:“伍老师,难道你不相信有不以长相为考虑因素的真爱吗?”
“真爱?”伍媚红唇一弯,“难道不考虑相貌便是真爱?那是对下一代的不负责任,可不是什么真爱。”
有男生怪叫,“伍老师,你太刻薄了,你这话让我们这些路人长相的情何以堪?”
伍媚微微一笑,“所以你要好好学习,早点成为富一代,然后才能为你的下一代引进来自母系的优质相貌基因,中和一下来自父系的路人长相。”
学生们笑得越发大声,先前讲话的男生倒也不以为忤,他一本正经地摇摇头,“美貌是消耗品,本无法保值,我还是喜欢像伍老师你这样有气质和内涵的女人。”
“你这是夸我还是损我呢?”伍媚眼梢一扬,“夸一个女人气质好不就是明摆着说她不好看嘛。漂亮、可爱、温柔、气质好,前几个都靠不上才可怜巴巴地落个气质好的安慰奖,对吧?”
男生看着她薄带嗔意的脸,只觉一阵心率失齐,讨饶道,“伍老师,我错了,您是美貌与内涵并重,才华和气质齐飞……”
伍媚却忽然看他一眼,肯定道,“你不是法语系的。”
男生脸一红,“我是学国贸的。”声音也低了下去。
伍媚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她淡淡开了口,“所有的爱情都从皮相开始。人永远是贪婪的,总是妄图两全。在无法两全的情况下,一个满腹才华的秃顶胖子和一个初中毕业一头乌发的英俊小青年,我会选择后者。下面我们来看王道乾的译本。”
“王道乾的译本是目前国内最好的译本,但是你看过法文原版后就会发现他并未忠于原著的句读节奏。他将长句断成了许多短句,比如他译成‘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再看他翻译成‘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乍一看好像没有符合杜拉斯的原文,相比浮夸赘余的长句,正是这种炼简洁的短句,才是《情人》的神韵所在。所以王小波才感叹无限苍凉尽在其中……”
学生已经自觉安静下来。
“讲完了,怎么还不下课?”叮铃铃的下课铃声恰好响起,女子如蒙大赦,抓起手袋便摇曳生姿地出了教室。男学生怔怔地盯着那纤细的背影,那身段,每一寸每一分都像是活的。
伍媚刚坐进她那辆正红色的奥迪q7里第一件事便是甩脱了两只高跟鞋,平底的绣花鞋刚穿上了一只,手袋里电话便响起来。
拿出电话,看着电话上来电人的姓名,伍媚好看的眉头微微一皱,“找我干什么?”
那头轻微的一声嗤笑,“好个忘恩负义的女人。”
“我要是忘恩负义,你以为你现在还能和我说话?”伍媚语气冷峭。
尖细的男声似乎噎了一下,“帮我一个忙。瞑色的领舞不做了,你帮我撑一下今晚的场子,就一个晚上。”
伍媚眼光微垂,怔怔地看着自己的左脚脚踝,自嘲一般说道,“你找错人了。”说完便要挂电话。
那头男声急了,“伍媚,你帮我这一次,从此我们两讫,我绝对不会再出现在你的生活里。”
沉默了半分钟,伍媚面无表情地说道,“好。弗拉明戈
仿佛生怕她反悔一般,男子赶紧说道,“晚上九点。我亲自给你伴奏。”
伍媚已经挂了电话。
同一个时间段内。沈陆嘉的特别助理岑彦正在给新来的秘书,同时也是他的学妹薛心璐上课——如何为沈总服务。
“沈总不喜欢下属穿太过鲜艳的颜色。”岑彦忍不住想起自己上周才黄了的相亲对象,那位小姐挖苦他:“岑先生请问您是在殡仪馆工作吗?对不起,岑先生,我才26岁,还没有想永垂不朽的打算。”天晓得他颠来倒去就是黑灰藏青三种颜色的西服还不是拜沈总所赐。
“向沈总汇报情况时言辞一定要简练而准确,不允许出现不必要的形容词、副词,更不可以使用诸如‘啦’‘啊’‘呀’等感叹词。当然你有什么事情一般是先向我报告,告诉你这些只是为了防止一些特别情况,免得你怎么被开了都不知道。”“沈总最讨厌不守时的人。上个月通过沈总的二叔和晟时搭上关系的一家企业老总,就因为谈合约时对方迟到了两分钟,沈总便拒绝和对方合作,理由是一个连自我时间都无法管理的人不足以成大事。”说到这里岑彦顿了一下,忍不住脑补沈总该不会连巫山**是一泄而下的时间都能自我控制吧?
薛心璐吐了吐舌头,“师兄,沈总是不是真的像传言中那么英俊?我听说沈总开会,所有的报表数据他只要扫一眼就能过目不忘,而且他的大脑就像超级计算机一样,无论多复杂的运算,他几秒钟就可以把最终结果报出来……”
未等她说完,岑彦便严肃道,“最要紧的一点,沈总最不喜欢有人八卦,尤其是以他为主角。晟时的每一位员工嘴上都是这样的。“岑彦做了一个拉拉链的动作。
薛心璐这才自觉噤声。
“另外,沈总还有几个小习惯,比如沈总喝咖啡必须放四块方糖……”
薛心璐正在心里感叹原来现实生活里果然不是每个总裁都像小言里写的那样爱喝猫屎咖啡或者不加糖的黑咖啡,却忽然发现身侧的学长早已经如同一张绷紧的弓弦,快步朝磨砂玻璃门走去。
依稀有一个修长的人影正在靠近磨砂门,薛心璐心脏控制不住地一阵狂跳。她终于要见到沈总的本尊了吗?
“沈总。”岑彦恭恭敬敬地垂手站在门边。
惊鸿一瞥里,薛心璐只看见沈陆嘉长着一张极为英挺的面孔。似乎觉察到了她的眼光,沈陆嘉锐利的目光扫过新来的秘书,便冷淡地交代助理道,“核对一下今天的行程。”
“好的。”
薛心璐早在沈陆嘉犀利的目光看向她时便低眉顺目地站到了岑彦的身后,从她的视线里只能看见一双被普鲁士蓝的西裤包裹的长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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