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之无限城-莎莎的幸福
那边,听到千璇的话的庄渊也把视线转了过来,“莎莎,你也觉醒了异能?”扬起了眉毛,语气似笑非笑。
莎莎一听,心虚得不得了,故左而言他道:“那……那个,我有些困了,想要去睡觉了。”说着,抬起脚步就要离开。
不过庄渊的动作比她更快,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我们在说你的异能。”语气平平,似乎什么情绪也没有,莎莎却知道他是生气了。
庄渊紧盯着莎莎闪烁的眼睛,坚持想要知道答案。在他眼中,莎莎还是那个有些坦率和小任,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会事无巨细和他分享的小女孩。可现在,这个小妮子居然连异能这么重要的事情都要瞒着他。无可避免的,庄渊有些伤心失落,觉得自己在莎莎心中的地位变轻了。
不得不说,恋爱中的人不管男女,都是盲目的,更是世上最可爱的傻瓜。庄渊只看到了莎莎的心虚,却忽略了她眼中的尴尬和羞意。
庄渊的步步紧逼,却是让本来还有些心虚的莎莎炸毛了,一把甩开庄渊的手,恼羞成怒地用拳头捶起他的膛,“都是你都是你,要不是你,我也不会觉醒这么猥琐的异能!”开始还有些虚张声势,到后面就觉得理直气壮起来了,觉得都是被庄渊害的。
说完这话,莎莎就转身跑了。庄渊一愣,继而反应过来,赶紧追了上去。
事情发生在转瞬之间,千璇等人看得目瞪口呆,面面相觑,不明白这对恋人在搞什么名堂,怎么突然就吵起来了。尤其是千璇,她原本是想用打趣莎莎来调剂一下气氛的,怎么事情一下子超出了她的预想。看着他们那架势,千璇又有些自责,担心两人的感情会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庆功宴结束后,留下后勤团的人收拾桌椅碗盘,众人散去,各自回房休息了。
这一晚,因着担心那对似乎吵架的恋人,千璇一整夜都翻来覆去的,睡得很不安稳。早上一醒过来,就发现了眼袋下的乌青,还是用冰块敷了半小时才让那乌青消了下去。
吃过早饭,从佣人那确定莎莎和庄渊两人还没有起床,千璇拿起一本书坐在客厅开始边看边等那两个人。
过了半个小时,庄渊和莎莎才手牵手出来吃早饭,看到两人之间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的浓情蜜意,千璇放下了大半的心。
看到千璇,莎莎放开庄渊,紧挨着坐到了她身边。还没等千璇和她打招呼,她的手就招呼到了千璇的胳肢窝开始挠痒。
“哈哈哈……”一向怕痒的千璇忍不住笑了起来。
“还敢不敢了,嗯?”莎莎却没有停手的意思,“小样胆子变大了是吧,昨天居然敢两次看姑***笑话。”
“哈哈……不…哈…不敢了……哈哈……”千璇赶紧上气不接下气地讨饶。
莎莎眉眼一挑,“想得美,这么容易就想让我放过你。”动作更是变本加厉。
“好了……哈哈姑哈……你说……你你想要什么哈哈……”千璇笑得气喘不已。
莎莎眼睛一眯,透出了些微狡黠,“那好,今天我们去交易场,我的消费都由你来。”
千璇赶紧点头,再这样挠下去,她都要摔倒沙发下了。
一看千璇点头,莎莎才恋恋不舍地收了手。这会,千璇已经无力的瘫倒在沙发上,脸颊生晕,双目含水,微翘的眼睫毛上还沾着泪,嘴角还因为惯微微翘起。那不经意间显露的风情,就是同为女人的莎莎也忍不住看得脸红。
千璇却半点自觉也没有,等呼吸均匀了之后,就问道:“你想到交易场去?”他不觉得那里有什么东西是她们没有的。
莎莎掩饰了一下自己的反应,“对啊,我听说有很多人将古董玉器拿出来换粮食,价钱非常便宜。”
千璇莞尔,“那倒值得去看看。不过,你们两个如胶似漆的,难道要我跟去当电灯泡?”说着,视线暧昧地在两人之间回转。
莎莎皱了皱鼻头,“庄渊不去,他要去找他的几个同行商量事情。”说着,狠狠地瞪了庄渊一眼。
千璇看得有趣,要知道,莎莎以前对着庄渊完全是小媳妇,可不敢这么放肆。看来昨天两人之间发生了什么,进展很不错。
被莎莎一瞪,庄渊却没有为自己理论,只讪讪地了鼻子。他自己也觉得理亏,毕竟两人久别重逢,感情刚有了突破,他更应该多陪陪她,他却要去为了建立暗杀小队奔波。
乘着时间早,太阳还没那么毒辣,等莎莎一吃完早饭就出发了。
“说说看,昨晚你和庄大哥发生了什么事?”走在去交易场的路上,千璇凑到莎莎耳边问道。
千璇口中的热气呼到她耳,让莎莎想起昨晚的情景,脸颊一红,支支吾吾地道:“就是,就是他向我求婚了。”说到最后,声音越来越小,脑袋已经垂到了口。
“啊!”千璇忍不住尖叫,还好莎莎眼疾手快地捂住了她的最,没有让两人在大街上丢脸。
确定千璇不会再叫了,莎莎才把手从她的嘴上拿开。
千璇的情绪虽然平静了下来,眼睛却仍旧瞪得圆圆的,“不会吧?”动作太快了,昨天才下定了决心,她都以为庄渊要准备一段时间,却没想到对方这么神速。
莎莎满脸羞涩,微不可见地点了点头。
千璇追问:“那你的回答呢?”这个时候,千璇心中满是好奇。
“我答应了。”莎莎的声音就比蚊子大那么一点点。
“你就这么简单的答应了?”千璇很是不可思议。
“哪有,”莎莎这会的脸色已经恢复了正常,“我要求要等我姐和二哥回来了才能结婚。”
“那不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吗,还需要要求?”千璇的语气很是恨铁不成钢,“你忘记了你以前的壮志豪言了?”
“什么壮志豪言?”莎莎很是迷糊。
“你果然忘了!”千璇叹息,“你第一本书出版的时候,我、你、小敏和洛洛四个人聚在一起为你庆功。那个时候是谁喝得酩酊大醉,在酒吧里大喊:‘999朵玫瑰,高级西餐厅包场,烛光晚餐,三克拉以上的钻石戒指,缀满珍珠的复古豪华婚纱,还要下跪,对了,我还要他说一大堆甜言蜜语哄我。要是有一点做不到,我就让他一辈子打光棍!’?”声音中满是揶揄。
莎莎囧,她真的说过这种话吗?她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只是,她也不会以为是千璇瞎编的。
“我那不是喝醉了吗?我自己都不记得了。”莎莎呐呐道。
“酒后吐真言啊。”千璇似笑非笑地瞥了她一眼,“你可别说你真的没那么想过。”就算你说没想过我也不会相信。
莎莎很明白她话中的隐意,不自在地为自己找借口,“那,现在不是末世吗?就算我想,条件也不允许。”难道她能说昨天晚上月亮太漂亮了,照得庄渊那张脸更加有魅力,那厮又笑得太温柔,所以她一不小心被美色迷惑了?
“那庄大哥下跪了?用甜言蜜语哄你了?”千璇不怀好意地反问。
莎莎词穷,最后耍赖了,“我不管,反正我都答应了,难不成还能反悔?现在这世道,能够有个人喜欢你,你又喜欢他,你们又都没有变成丧尸,这已经很好了。”
千璇一愣,“是啊,真好!”语气里满是感叹和怅然。
莎莎一怔,才想到千璇和那个叫莫七的男人之间的破事,一时间很是纠结。可能人总是贪心的,就像她,自己获得了幸福,就希望身边的人也都能获得幸福。对于莫七,这个让千璇付出过爱情的男人,她的心情非常复杂。有隐隐的敌意,因为他是千璇受到伤害,情大变的源。她甚至有时候会想,如果千璇没有遇到过他,是不是还是那个快乐的千璇。可是她又感激他,感激他曾经一心一意爱过千璇。同时对于这个只听说过的男人,她也有着深深的好奇,好奇他是怎样的一个人,以至于让千璇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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