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程桦说完这句话之后,我的右眼皮就开始跳,也许是我想要控制住脸上表情的意愿太强烈,所以终于有一个神经不愿意受我的支配,欢快地抽搐了起来。程桦似乎很快就注意到了这点,迅速地从纸抽里抽出一张纸巾,撕了个角,在我还没明白他要做什么之前,他伸出舌头舔了下那角纸巾,然后就啪的一下贴在了我右眼皮上。
一种骤然袭来的热乎乎湿嗒嗒的粘腻感,让我倏地打了个冷战,伸手就要舀下来,脸上也终于维持不住自打进门起就尽力维持的那种职业礼貌的笑容,喊道:“你妹的,程桦,搞毛啊搞,凭嘛把你口水贴我脸上。”
程桦拉住我的手,笑眯眯的,“茉茉,你总算正常了。”
“你才不正常,你们全家都不正常……”我说,想到岳阿姨,一下子住了嘴,使劲儿地要挣脱程桦的手,把眼睛上恶心的东西舀下来。
“茉茉,你没听说左眼跳财右眼跳灾么?老人说了,要贴个白纸条,意思是跳也白跳,你看,你这是右眼,我蘀你辟邪消灾呢。”程桦很认真地说。
我一下子犹豫了,貌似是有这样的说法,虽然我没身体力行过,但是好像偶尔看见周围的人的确是那么做的。自从重新又跟程桦有了联系之后,我心里其实一直有弦紧绷着,听他忽然说到右眼跳灾这事,心里也是一紧,当下不再挣扎。这会儿小纸片也干了,没那么湿乎乎的让人生厌,于是我决定,破除封建迷信的事从明天做起,跟程桦在一起,辟邪一下还是没什么坏处的,哪怕是用他的口水。而且这会儿即便我舀下去,口水也沾在眼皮上了,总不能再去洗脸,显得过于兴师动众,于是,我干脆选择无视它。调整了表情以及心情,我说道:“好了,程桦,那我们回到采访的问题上来。”
程桦点点头,开始回答我的第二个问题。
整个采访过程说起来还是比较顺利的,虽然程桦给出的答案似乎总是要前后左右地跟我靠上点边。比如关于感情问题,他说,他最向往的感情是青梅竹马的感情,尤其是学生时代的同桌之谊如果能发展成为一段爱情,就再好不过了。说到这的时候,他甚至唱起了老狼的一首老歌《同桌的你》里的几句歌词,我想,我浑身上下起来的**皮疙瘩,若是都抖落在地上,大概已经能把我俩埋起来了。
他大爷的同桌的你,除了大学之外,我跟丫的从小学同桌到高中,我都不知道该用孽缘、孽缘还是孽缘来形容我跟他之间的这份同桌之谊了。
说到喜欢的女孩儿的时候,他又别有深意地边看着我边说,“我喜欢的女孩儿应该是中等个头,瘦瘦的,尖下巴,圆眼睛,表情很生动的那种女生。”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说:“你的要求好像是很普通,许多女生都会符合你的标准吧。”
他嘿嘿地笑着,点头说是,“听上去我的要求的确并不高,大概是因为我心里能描画出的她的样子,却不大表述的出来。”
他眼里温情脉脉的神采,让我心里还是忍不住一荡漾。那么多年以来,其实我虽然心里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但是其实单独面对面的有时候还是没法抵抗住他放电般的眼神,虽然在零点几秒之内这种荡漾就会被理智赶的无影无踪,但是,我不能否认,我身体还是有一种本能的反应。可也不过是那零点几秒的荡漾,我忽然就又问了他一句,“你心中的另一半,就是你刚才说的那个样子吗?再没有其他的要求?”
“哦,还有。”他说。
我已经开始后悔继续为这个问题纠缠不休的时候,他表情很认真地说道:“还有,我喜欢平的女人,不喜欢波霸。”说完,还轻飘飘地看了眼我的。
我就是才会又问出这么句话,我下意识地挺了挺脯,迅速地抛出下一个问题,以掩盖刚这个脱轨情况,“你从今年开始进军乐坛,现在已经是成绩斐然,那么,是出于对于音乐的热爱,还是演而优则唱的演艺圈定律呢?”
他的眼睛还在我的部缠绵着,这让我挺也不是,含也不是,只得又提高了音量重复了一遍刚才的问题,他这才回了回神,又骚包地一笑说,“哦,对不起我走神了,我想了想,刚才我最后回答的那个问题,不是很严谨,我也不是喜欢平的女人,是喜欢小的女人。”
对部话题的讨论实在是让我崩溃,尤其程桦那双眼睛自始至终都带着种复杂考量的神态仔细地看着我的,我几次忍住了站起来就走的冲动,按捺地继续问道:“刚才的问题你没听清么?要不要我再重复一遍?”
“哦,听见了。关于音乐是吧?我喜欢音乐其实也是因为高中时鼓励过做演员的那个姑娘,她说的我的声音很有蛊惑力,很有磁,我想,只有唱歌才能把这种优势发挥的更明显。”
采访完所有的内容之后,我实在不知道程桦的脑袋到底是怎么长的。如果我真的是个完全不认识他的记者,我想,我的确会被他所说的内容所感动。一个红得发紫的大明星,念念不忘当年同桌的你,甚至他选择了演艺道路都是因为那个女生。这种空前绝后、纯情至死的男人简直就不是娱乐圈该有的生物。
可是,你骗别人去啊,你怎么能骗的了我?还他妹妹地说我鼓励他当演员,还说我夸他声音有磁,哦买泪滴嘎嘎呀……我如果生平说过一句跟他声音有关系的话,那句话也是,“可惜了这么好听的声音,说出来这么不要脸的话!”
但是,程桦同学就能这么气定神闲地当着他所指出的事件的另外一个当事人,大言不惭大模大样红口白牙地胡扯八道,我实在是不知道这是出于一种什么心理状态。
但是,对我来讲无所谓了。我是来采访的,不是来打假的,况且今天也不是三一五,而我既不姓司马也不姓方。
我要写一篇程桦的采访稿,而他今天无论真假,说得也的确不少,这对于我来说就足够了,至于真假,跟我一毛钱关系也没有,反正自始至终他始终没有点名道姓,那我有什么必要自我代入?也没准儿他压说的就是的别的姑娘,虽然在我的记忆中,他身边并没有过这么一号人。但我猜,如果我非要执著地认为那个对他人生影响深刻的人一定是我,并且义正言辞地指出,他多半会嘲笑我自作多情……
采访完成,需要拍片的时候,程桦又表现出急于展现自己身材的。我死说活说地对付着拍了他两张穿浴袍的照片之后,才又让他穿上正常的衣服,又拍了几张照片。
好在我们是报纸,也不是杂志,照片需求量并不是很大,所以很快我就完成了任务。
收拾好相机和采访机,我起身告辞。程桦还穿着最后一组拍照片时穿的一身雪白的休闲装,自年幼时起,他就偏好白色,或者说是那时候,岳阿姨喜欢给他穿白色吧。
我这个人一向观公正,虽然我对程桦这个人委实集结不出太多的好感,但是我也愿意夸他几句,真是鲜少有人能把一身的白穿出这么恰如其分的干净而清爽的效果。也是奔三张的人了,他的皮肤依旧好的一塌糊涂,没有一点细纹和斑点。这身白衣服穿在身上,既高贵迷人,又清雅飘逸,屁股底下若是给他塞上一匹白马,真真就是个如假包换的白马王子。
我短暂地欣赏了下他,等着他去喊司机来送我回去。但是,我把他从头到脚都看了三遍之后,他仍旧是原地没动,而司机也没进来。我只好主动问道:“程桦,我要走了,你让接我过来的那个人呢?我去哪找他?他一直在楼下等着我么?”
“怎么会?”程桦似乎很惊讶,“让他在楼下等你这么长时间,太不人道了吧。”
“所以?”我忽然有了种不祥的预感。
“我当然是让他走了。”
我深吸口气,把相机挎在脖子上,说道:“好吧,那我搭车回去了,明天出稿之后,我会让你先确认一遍再上版,到时候电话联系。”
“好,不过,茉茉,我们这边比较偏,这么晚基本上搭不到车的。”程桦说。
我看了他一眼,没有停下的意思,继续往大门走,他跟在我身后叹气,“你执意要走的话,我陪你去等车。”
我没好气地看他一眼,什么叫我执意要走,这年头本地采访还包住宿的么?
不过他这边我路的确部不熟,他能送我到能搭车的地方,我倒是还挺高兴,否则这黑灯瞎火的我还没准真会迷路。
闷热的夏日午夜,我浑身粘腻地站在马路边,看着空荡荡的马路和一旁似乎一点也不着急的程桦。
我穿着五分裤,露出的小腿已经被附近所有的蚊子奔走相告、呼朋唤友地饱餐了好几顿,我很怀疑现在它们还能找到完好的下嘴的地方。程桦穿着长衣长裤,只是偶尔挥手轰走飞到眼前的蚊子,然后平静地看着我狼狈地挠来挠去。每次弯腰去挠痒痒,挂在脖子上的昂贵相机都在我小肚子上磕来磕去,程桦大概也是看不去了,对我伸出手说:“要不要我帮你?”
我痒的已经要崩溃,一时忘了身边这人是十恶不赦的程桦,赶紧把相机从脖子上摘下来递过去,顺便把我的包也递给他,好腾出两只手,尽情地挠。
谁知,在我把东西递给他的过程中,他却是慢慢蹲下身子,指尖轻触我的小腿,抬起头笑吟吟地问道:“是这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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