彪悍嫡妻 - 第一O六章小试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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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菲似笑非笑地瞧着那位种的朴顶头上司薛参将,义愤填膺地控诉着自己的不守规矩,似跟种谔同仇敌忾一样,还有两位参将也随之附和。

    种谔面无表情地听着,偶尔扫墨菲一眼。他是一军统帅,虽然儿子输给一群京城来的兵痞子,他也心有不快,但他也不是浪得虚名之人。那几十人的变化,他是看在眼底的。他承认,儿子输得有些冤枉,但输就是输了,战机稍纵即逝,难道在战场上还能重新来过?虽然面子上有些不好看,但总比输了命要好得多。

    种朴一身狼狈地走上台来,一见这种情景,先是歉意地看了墨菲一眼,才抱拳:“将军,末将……输了。”

    薛参将一见他,眯眼一笑,“这哪儿能怪你?分明是他不守规矩,怨不得你。”

    “不,输就是输,种家儿郎若连个输字都不敢担当,又如何能保家卫国?”种朴一脸正色地回道,“难道西夏的骑兵也跟咱们讲规矩不成?末将输得是心服口服。”

    墨菲拍拍手,把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到自己这里,也把薛参将恼羞成怒转为霾的眼神瞧了个清清楚楚。

    “看来种家军还是有提升空间,总算有几个明白事理的。”然后正色地看着种谔,“墨某原本只想组建一个敢死团随我前进,不过现在改变主意了。三日后我要一个千人敢死团,另外要李参将步兵营跟魏参将的骑兵营做支援部队。”说罢,她伸手掏出怀中的半枚虎符,“待我将西夏骑兵赶至各州府中,将军就率这些懂规矩的攻城吧。”

    种谔微眯了眼瞥了虎符一眼,“好,三日后请墨爷点兵。”

    墨菲点头,瞥了种朴一眼,“三日后,敢死团着便装,全部要骑兵。”说罢转身离开。

    薛参将看着墨菲挺直的背,眼角一个劲儿地抽,心底升起不好的预感,背后一冷,觉得汗津津的。

    种朴满眼期待地看着父亲,“末将请命率敢死团追随墨爷。”

    种谔看着脸上跟花猫一样的儿子,有些犯难。为将为帅,他知道让儿子跟着墨爷这样的人,能快速地成长起来,有益无弊。可却有道声音告诉自己,儿子对人家那是暧昧不明,若放任下去,将是走不通的禁忌之路,会毁了儿子一生的。

    种师道看出伯父的犹豫,上前一步,“让我陪哥哥一同去吧。”

    种谔微愕后不悦地看着他,“你一个无官无职的白衣,如何去得?”

    “那我就做哥哥的亲卫,我们种家儿郎就是要在哪儿跌倒就要在哪儿爬起来的。有哥哥护着我,伯父也不用担心我的安危。此事,我自会与父亲解释的。”

    种谔沉默了,他父亲是兄弟间唯一一位只好诗词歌赋的,说什么也不肯带兵打仗,这个侄儿却又是极聪慧的,自小就在子侄辈中突出,是个好苗子……

    种朴虽不知道这个一向怪的堂弟为何要说这话,却感觉出父亲犹豫中的变法。刚刚他可是看出父亲眼底的不赞同呢。

    “建中若能随我一同去,我定全力保他。”种朴收到种师道的眼神后,硬着头皮说道。自小,他就明白父亲对这个堂兄弟是不同的。父亲虽不是慈父,但眼光一向是准的,他也承认这个弟弟脑子比自家来得快。

    “你一定要把建中好好地带回来。”种谔最终点头,“你手下原本有四百骑兵,再从我的亲卫营中挑出六百,凑足千人之数即可。”

    种朴一愣,谁不知道父亲的亲卫营是全军最锐的部队?“这怎么可以?那父亲身边就只余四百亲卫了……我还是另外选拔吧。”

    种谔摇头,“看墨爷行事作派,此去必定凶险。皇上口谕,定要护得其周全,你不止要把建中完好地带回来,也一定要护着墨爷完好地回来。”

    不止种朴愣了,其他参将也都愣过后垂头沉思起来。薛参将越想脸越白,额头渐渐涌出豆大的汗滴。

    种谔冷瞥他一眼,暗哼一声,这回你可是把自己玩砸了。若不是总要留下一个京中的眼线,你以为自己真的可以在种家军中站稳脚吗?

    第二日,种师道就兴致勃勃地跟着种朴练敢死团去了。不料未到地头儿,便被李参将截住,死活地拉去他那步兵营,一顿好说歹说,种师道总算同意给他誊写一份得自墨菲的步兵攻略,并当场抄完才被放行。

    李参将也是追随种谔多年的老部下,只大概看了一遍后,就兴冲冲地去找种谔了。原来,这竟是种谔特意交待的。

    其实,种谔还是以小人心度墨菲之腹了,她从来就没打算藏私。只有已军强悍,她才能早日回家,这点儿小帐,她可是算得门清儿,只不过不能直接交给种谔罢了,否则效果会大打折扣的。

    临出发的最后一日,墨菲来到帅帐,指着地图上的庆州,让李参将步步紧逼,做出去庆州支缓的假相,实则最后要拐到渭州,把庆州闪出来,交给种谔率大军去攻。而魏参将则负责将渭州与庆州之间的联系掐断,他那三千骑兵要挡住渭州欲支援庆州的西夏兵,而李参将的步兵营随后会支援他的。毕竟北宋的骑兵跟西夏的骑兵相距还是挺大的,而步兵若运用好了,却是克制骑兵的法宝。当然,这两个营也要随时接应敢死团,让敢死团有时间做短暂的修整。

    种谔不语,只是听着,但脸上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倒是种朴有些心急,问敢死团的任务是什么。

    墨菲瞥他一眼,“在你爹大军未到之前,咱们就要把西夏兵吓得不敢出城。”然后看着种谔,“先收复这两个州,硬仗在后面,所以请将军在时间上尽量配合我们敢死团。我虽不怕死,却更想尽可能地多带回些百战之士。”

    种谔愣了一下,点点头,“战场上,种某不会儿戏的,毕竟你带走的也都是种家儿郎。”

    墨菲深看了他一眼,“明日辰时,我们就出发,也不要弄什么仪式了。虽说李参将魏参将主要是接应我,但还归将军调遣。若军情紧急,将军也可自主调配。”

    之所以这样说,墨菲是不想让他以为自己夺他的权,可以全力配合自己。她可是记得历史老师曾说过,种谔最著名的一场战役,在五路进攻西夏时,迟迟不发兵,在最后关头才以势不可挡之礀取得了胜利,但最终北宋还是败了,之前消耗太甚,而种谔所率的兵马是保存得相对最好的。这个人,心狠着呢,如何保持实力获取最大的胜利才是他一向的准则。

    种谔点头,深深地看她一眼。这个人,年轻不大,心思却深,好在与儿子及侄儿相处不错,且那些攻略确实言出有物,又不藏私,不然的话……

    二天后,敢死团就过了延安府。再往前就是庆州地界了,种朴派出探马,全团过了洛水就驻扎在水边。经过几天的磨合,种谔的亲卫团中挑出的六百人已经跟墨菲的近卫们相处融洽了不少。那四十骑的驱虎团,因人数问题,暂时充当起墨菲的亲卫团。至于种朴原本手下的骑兵,自然早就与近卫团打成一片,跟亲兄弟似的。

    埋锅造饭,还有去打野兔野**的,这是近卫们最爱干的事,还去河里捕鱼,在河边草甸里掏野鸭蛋,总之墨菲说了,尽量少吃存粮,以防过早地断粮。每人自带的干粮都泡汤,粟米也留着熬粥。

    派出去的探马,回来说北边五十里外有西夏小股骑兵,似乎才杀掠了个村庄,抢了不少东西。

    “二百多人……”墨菲瞥眼种朴,“吞下?”

    种朴的眼,顿时瓦亮,“墨爷,干了他们~!”

    墨菲忍住囧笑,这种朴原来也挺好玩儿的。“成,带你那四百人先去练练手,回来吃饭正好。”

    于是墨菲叫齐近卫们,跟着种朴离开营地。

    一路向北,没跑出二十里地,便见另一股探马狂奔而回,“墨爷,小种将军,敌方在十里外正往这边而来!”

    墨菲挑眉看向种朴,“我打头阵?”种朴一摇头,“我先来,建中随墨爷压后吧。”

    “行。”墨菲干脆地一指前面山坳,“去那里埋伏吧,拦腰截断,给我放过来一些,我的人也要饮饮血。”

    种朴递过来一把刀:“此刀名叫青刃,是父亲在临走前让我转赐于你。”

    墨菲接过那柄纯木刀鞘古朴的腰刀,手上一沉。“那怎么才给我?”

    种朴不好意思地笑笑,“此刀曾是父亲同袍遗物,我一直想要,父亲却不舍得给,所以就过了几天瘾,没想到这么快就送出去了。”

    墨菲垂眼看刀,“瞧着挺不错,你快去吧,我不说你小心眼儿。”

    种朴不再废话,打马追上自己的兵。

    墨菲的拇指轻轻抹过刀鞘上那个不甚明显的墨字,眸底渐深。

    “主子,怎么了?”墨青敏感地看过去。

    “没事儿,这刀真的不错。”墨菲缓缓抽出刀身。

    不同于常见的腰刀泛亮的刀身,这刀背厚,入手略重,刀身泛着乌光,只在刀刃上露出一抹亮。刀尖也比军刀要尖,刀把是紫檀木的,缠着的布条却一看便知是新缠上去的。

    白鹤倒吸口气,“这刀哪来的?”

    墨菲扭过脸看他,“种谔送的。”

    白鹤神色激动地看着她,“这可是……青刃?”他刚刚一直在后面,并不清楚之前的事。

    “白叔认得?”墨菲耳边已经听到正前方传来如雷的马蹄场。

    “若是,便是你爹的佩刀,当年遗失了。”白鹤压下激动,“跟狼刃是一块料打造出来的。”

    墨菲黯然,怪不得似狠刃一样的刀身令她有种亲切感,原本本是同炉而出。她把刀鞘别在腰上,左手中指轻轻搭上刀刃,不曾用力便己见红。

    “你做什么?”墨青惊呼。

    “现在这刀是我的了,自然得认主。”墨菲慢慢将温热的血抹在刀身上,“此刀若有魂,便知我身上流的是谁的血,自会认我为主。”

    再抬眼,西夏骑兵已经遥遥奔来。

    墨菲将青刃举起:“兄弟们,我们是谁?”

    身后寂静,杨成突然大声喊道:“驱虎勇士!”

    “对!这是我们驱虎团第一场战斗,舀出我们驱虎勇士的气魄,准备,三才阵,冲锋!冲锋!冲锋!”墨菲青刃一落,直直地指着前方,汗血宝马随着第一场冲锋响起便冲了出去……

    种朴已经带人自缓坡冲了下去,斩断在西夏队伍的七寸处,雁阵展开,把毫无准备的西夏骑兵冲散。

    墨菲听到身后滚滚的马蹄声,以及异口同声的高喊冲锋的号子,唇角冷冷地翘了翘,“两军相逢勇者胜!”

    这是一场杀戮,可以光明正大的杀人而不用被判刑被枪毙。原本沸腾地血,在青刃砍断第一个西夏兵同样脆弱的脖颈后渐渐冷却。墨菲觉得自己冷静得不似人,耳边各种声音混在一起,却能够清楚地分辨出哪些是敌军的,哪些是已方的,以及自己面前还有多少敌人,身后跟上多少兄弟,右翼的墨青又挑了几个人落马,左翼的白鹤又斩落几人的脑袋……

    青刃在她的手上,鬼魅一般地挥出,能一招毙命的绝不缓手。身下的大云也似乎兴奋起来,抖擞地时不时抬蹄拍飞不长眼想挡路的同类……

    墨菲第一个回旋,发现有三组兄弟被西夏兵围困住。青刃一挥,如尖刀一样直直的了回去。再次回旋,发现那三组兄弟已经夹在队伍中,虽然有人带了伤,但斗气却越发的高昂。

    “冲锋!冲锋!冲锋!”

    这次不用她喊,她只是带头又杀了回去,身后的人跟得越发的紧。

    墨菲觉得自己已经变态到能听见青刃砍在对方身体上的声音,入的闷卟声,骨头被砍断的咔嚓声,鲜血咕咚咕咚往外冒的声音……

    白鹤紧紧护着她的左翼,似曾相识的感觉令他有些恍惚,然而手中的剑却似有自主意识一样地刺出。

    当墨菲带着人开始围堵种朴漏出的那些西夏兵时,身后依旧是那些人,奇迹般地一个没落下。“兄弟们杀够了吗?”

    “没有!杀!杀!杀!”

    墨菲顶着一脸的血点,一身的血迹继续冲,杀戮进行时……

    不是西夏骑兵不济,无奈人数悬殊不说,还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不过,西夏兵毕竟是强悍的,弯刀抡起来也是凶神恶煞的很。

    墨菲带着亲卫们在外围截戮,力求一个不放过。被杀红眼的西夏兵见突围无望,只得抱着杀一个够本儿,杀两个赚一个的念头返身杀回重围。大概认为人多的地儿,好下刀子。

    只半个时辰,战斗就结束了。墨菲让种朴把西夏兵的尸体都堆到一起,往上砸了坛不少他们才抢来的酒,一把火点燃后就往回撤了。

    白得了二百多匹西夏好马,把兵士们乐坏了。要知道哪个骑兵不想得匹最好的马?墨菲让种朴跟杨成分别布置下去,用碎布条卷成团塞进马耳朵里,那些马就乖乖地跟着走了。当初,墨菲就是用了这招,把梁永能的宝马给拐到手的,现在有了名字,叫大云。墨菲曾想叫她沃尔沃来着,墨青说太绕口就放弃了。

    此次小小的战役,就让种朴的兵折损了八十多人,重伤却没有,轻伤一百余人。

    在墨菲眼中,胳膊腿,只要没被砍断就不算重伤,肠子没流出来,也不叫重伤,这一点也让种朴很无语。

    回到营地,军医早就准备好了,可是一时却顾不了这么多,忙得都不知干啥好了。

    墨菲匆匆嚼了几只烤蛋,就去帮忙了。太轻的伤兵,在有经验的老兵帮助下已经上了金创药缠好了,只余下需要缝合的那些。还好提前让军医们都把绷带用热水煮过暴晒……

    她见军医只是往伤口上糊药却被涌出的血冲出来,就找了块布巾让那右腿被砍了一刀,血翻卷的大兵咬在嘴里,再用布条死死勒住伤口上方,提着一罐酒看了那大兵一眼,“挺住!”然后倒了下去。

    大兵疼得脸色都白了,身子直抽,旁边帮忙的赶紧上来按住他。

    墨菲摘下衣襟上备好的针线,也不看老军医,低头缝了起来……

    周围寂静,除了大兵的闷哼声,就只有针穿过皮带线的声音……

    “药。”墨菲咬断线头,一伸手。

    血红的手掌心落入一只打开盖子的小瓶,不同与常用的。

    墨菲抬眼,对上墨青的,啥也没说,低头洒上药粉,又仔细麻利地缠上绷带打上结后,才扭头问军医,“可看清了?”

    军医一愣,墨菲便说:“那我再做一次,还有谁能忍着这疼的?”

    军医连忙说:“墨爷,咱有麻沸散。”

    墨菲木然地眨了眨眼,扭脸看了眼疼得满头大汗的大兵,一拍他的肩头,“兄弟,是条汉子。”

    那大兵咧咧嘴,吐出嘴里的布巾,“墨爷也没给不用挺的机会呀~”声音虽虚弱,但语言很给力。墨菲也一咧嘴,“有前途,我很看好你。”然后起身,把针交给老军医,面无表情地走了。

    忙活过了,把西夏兵抢来拉东西的两辆马车腾了出来,让几个被试手缝合过的兵士躺了上去,那些东西都驼在马背上,队伍就又出发了。

    出发前,墨菲带着种朴及几名校尉在一个巨大的坟头前默哀了三分钟。阵亡的兵士们只有暂时全葬在这里,等打完仗再琢磨迁坟的事吧,这事交给种朴了。

    西夏马虽好,却总要磨合的,于是军队便有了几分混乱,不过,还在可忍受的范畴内。

    墨菲骑在马背上,在种朴瞧过来第三十二眼的时候淡然地说:“好好看着前面的路,别掉下马去。”

    种朴身子一晃,然后红着脸瞪她:“乱说什么呢?”

    “你爹似乎已经知道了我的身份。”墨菲拍拍腰刀,“不然也不能把我爹的遗物还给我。”

    种朴啊了一声,随后收好脸上的诧异。

    “不过你爹还是有些不放心,毕竟我已经嫁了人,若你与我过从甚密,怕你被我吸引了,动了不该动的心思。其实他想多了,你最多也就是崇拜我罢了。”

    种师道在另一侧,听得轻笑出声。这个姐姐呀,他可是听说了,刚刚砍脑袋的时候,可是眼都不眨的,可这会儿面不改色说的这些话,他觉得这才是真正的彪悍。哥哥怕是一江春水付东流了,不过,这也是再应该不过的,是不是?

    种朴觉得自己还能坐在马背上,真是很了不起的。

    墨菲又瞥眼他那红得泛紫的脸,“你不用感到羞愧,很多人最初都跟你一样,慢慢了解我后,才证实了所谓迷恋不是真爱。毕竟这世上,像我家夫君那样对我的目前也只他一个。我这人,虽偶有荒唐之举,但生活作风还是很检点的,也都会善意地直言相告,不忍见其误入歧途。”

    种师道哈哈了两声后觉得不妥,就改为捂嘴闷笑。哥哥那脸可是紫黑色了,实在是佩服姐姐那张嘴呀,不,那脸皮也是无比令人佩服的……厚~!

    “我觉得你还不错,做知己则太过勉强,毕竟这世上真正懂我的人,目前还没遇到。”墨菲摇头叹口气,“你也不用过于自责,知己做不成,你还是可以做我的好哥们儿的。不过,你真的要好好训练训练自己的兵了。咱们虽说是出来打仗的,但也不能把兵都往死了带。一将成名成骨枯虽有些道理,但最好还是用敌人的骨头来铺就你的将军路吧。”

    种朴脸色全黑地瞪她一眼,“我这就去训兵!”然后一拨马头往后面去了。

    “哈哈……”种师道见哥哥走远了,才放下手大笑起来。

    “别崇拜哥,哥只是个传说。”墨菲文艺地道出这么一句来,惹得种师道笑得更大声了。

    “别笑了,小心呛着……看看,我说什么来着?”墨菲不客气地在红着脸捂嘴狂咳的种师道背上狠狠地拍了几巴掌,“小心笑得你哥跟你反目成仇。去帮他吧,一下子死了那么多人,我都没想到,唉,这么下去,我能带回去多少活着的?作孽呀……”

    种师道渐渐收了笑声,正色道:“可你也为他们报了仇,西夏兵不是都死了吗?”

    “有用吗?人死不能复生。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不要有战争。”墨菲垂头叹口气,“说这些,你是不会明白的,一个和谐的社会就是千年后也是难于上青天的。哪里有人类,哪里就有剥削,……唉,说了你也不懂,去帮你哥吧。”

    种师道点点头,若有所思地拨马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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