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鹿鼎记 - 【0432 天底下最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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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病都是很花银子的,我虽然很少出宫,但还是知道的。”聪古伦格格贴心道:“你就等我一下下,我马上就来。”说着居然不等韦宝答应,就跑走了。
    韦宝差点没有晕倒,本来最害怕的事情就是惊动皇太极,偏偏聪古伦格格还要主动为自己去找皇太极?皇太极该不会以为自己看见小格格单纯,特地来骗钱的吧?韦宝大呼冤枉,自己可绝对没有想到小格格又要给钱给自己啊。
    本来一切都操作的挺好的,这事弄的。
    “小夫子安心等一下吧,格格马上就会回来的。”莫雅琪见韦宝一副心神不宁的样子,安慰道。
    夫子就夫子,还要加个小夫子做什么?
    韦宝点头,本来想直接走的,但是又觉得如果自己就这么直接跑走,似乎很害怕,故意躲着什么,遂暂时平复了一下情绪,尽量不让自己看上去像是害怕的心态。
    说实话,韦宝还真有点害怕和皇太极单独相处。
    不到几分钟,聪古伦格格就回来了,让韦宝崩溃的是,聪古伦格格不但自己回来了,居然还真的将皇太极给领来了。
    韦宝暗忖,皇太极你好歹是贝勒爷,建奴势力集团的准实力派人物啊!你一天到晚没正事了?这么听你妹妹的话,一点屁大的事情也要劳烦你贝勒爷亲自出面?宠妹达人?还是宠妹狂魔?
    吴襄对亲生女儿吴雪霞也没有你这般宠爱吧?赵金凤她爹赵克虎倒是可以与你一拼,不过,赵克虎是赵金凤的爹嘛,哪里有哥哥对妹妹这么宠溺的呢?
    韦总裁实在想不明白,也有些羡慕皇太极和聪古伦格格的好感情。倒是并没有往不好的方面想,毕竟,建奴再开放,不至于亲兄妹搞出啥东东吧?又不是汉朝皇室。
    吸引韦宝眼球的不止是聪古伦格格和皇太极,还有皇太极身后的随扈,其中两名随扈的肩膀上各停着一只老鹰。
    辽西,辽东,辽南,到处都是老鹰,韦宝已经见过很多次。
    “贝勒爷好。”韦宝等皇太极走到近前,急忙率先问好。
    “小兄弟家里有人病了?”皇太极态度谦和的暖笑,若不是韦宝知道此人在历史上的赫赫名声,真的要凭外表认为此人是又帅又有风度的暖男一枚。
    “我姨婆病重,今天早上刚刚接到的信,劳贝勒爷挂心了。”韦宝急忙鞠躬回应。
    “嗯。”皇太极说着,朝身后随扈要来一个小小钱袋子,里面装有50两纹银,五两一个的大锭官银,足足十个,虽然不大,但是挺沉的,“这些银子是格格的一片心意,小兄弟带上吧。”
    “不敢不敢,我什么也没有做,哪里敢要贝勒爷的银子。之前收了格格20两纹银的赏钱,已经心中愧疚的很。”韦宝急忙道。
    皇太极闻言一笑,有钱有势的人,给了别人好处,最大的希冀便是对方懂得感恩,在他看来,韦宝显然是这样的人,还是头一回见推脱有银子不要的人,这一点,韦宝给皇太极留下了极好的印象。
    “给你就拿着,这些银子对格格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在你们普通人家,可能会派上大用场的,若是用不了,以后你再还给格格也可以。”皇太极说着,将钱袋子硬放到了韦宝的手里。
    韦宝一掂分量,不轻啊,一脸惶恐模样:“受贝勒爷和格格如此大恩,让小人何以为报?我代姨婆叩谢贝勒爷和格格的大恩了,一定用不了这么多,我一定还给格格。”
    韦宝说着便当真要跪下磕头。
    下跪,磕头,这些事情,韦宝是不屑做的,但对方是建奴,韦宝却并不介意这么做,因为不是冲着皇太极贝勒爷的身份,不是冲着聪古伦格格的公主身份,而是冲着他们这种行为!只要肯帮助穷人的富人,这种善举,都值得感恩!不管对方是什么人!
    这是做人的基本道理,哪怕对方是杀人放火的强盗,因为对方做强盗是一码事,对你有恩是另一码事!可以向正能量的事情感恩,也可以向对方不正能量的事进行清算,甚至杀掉对方!
    做人活着就是一场修行,修的是心态,修的是人生观世界观,修的是正能量!
    小争权势富贵,中争成败王霸,大争是非善恶!
    韦总裁此时其实已经逐渐脱离小争富贵的心态,正在逐步上升到成败王霸之争,甚至隐隐有是非善恶观念压制成败王霸观念的意思。
    平心而论,韦宝现在时常会觉得,若是能为天下苍生造福,放弃统治天下的机会,又何尝不可?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将世人都踩在脚下,尝一尝那苍天再高,也高不过我一寸的滋味,就那么让人颠倒迷恋吗?
    我的命如同蝼蚁,但我没有害过善良的人,而且尽力救助过其他蝼蚁,蝼蚁的人格和灵魂,就绝不会输给任何帝王霸业!这是韦总裁向往的人生观,只是可能目前还没有这么高的境界。
    聪古伦格格见韦宝要跪下,急忙过来搀扶住韦宝:“哎呀,一点点银子,何须下跪?”
    皇太极也道:“小兄弟,不必如此。”
    韦宝被聪古伦格格温软的小手托住了胳膊,也就没有硬跪下了,顺势站直了身子,抱拳道:“贝勒爷和格格的这份大恩,我小宝永世不忘!若有用到绵薄之力的时候,我一定报答。”
    皇太极被韦宝的话惹得一笑,暗暗好笑这个少年,文文弱弱的模样,倒是有些侠气,“不用报答,不过,现在像小兄弟这样既识字又识大体的人很难找。”
    “多谢贝勒爷夸奖。”韦宝道。暗暗松口气,看样子,拿了皇太极的银子就可以走了,本来还有些担心皇太极看出啥破绽,现在看来,自己多虑了,皇太极这人,似乎‘不错’。还是皇太极想拉拢自己?自己一个商号的普通小伙计,没啥值得拉拢的地方吧?
    皇太极道:“小兄弟,你看看我和格格养的这两头鹰怎么样?”
    韦宝一汗,虽然自己对皇太极养的鹰是有点感兴趣,但自己现在家里‘有事’,急着走人呀,按照现在的情境,不该多留才是。不过皇太极既然问道了,他只能硬着头皮道:“挺好,贝勒爷,恕小人见识浅,我对普通家禽有点研究,鹰我真的不懂。”
    皇太极微微一笑,他也就是随口一问,尤其他将鹰带出来了的时候,最爱听人赞赏,因为能将鹰喂养的这么好,是他很骄傲的一件事,因为很难。
    聪古伦格格倒是来了兴趣,似乎忘记了韦宝要赶着走,“小夫子,这两只鹰儿是我养的呢,我六岁的时候开始喂他们,直到他们现在这么大了,好看吗?”
    “好看。”韦宝暗暗着急,想告辞,又觉得有些失礼,故而恰到好处的表现想走又不便走的表情。
    “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调箭又呼鹰,俱闻出世能。”皇太极吟哦道:“这两句唐诗都是我极其喜欢的。好了,聪古伦,这位兄弟有事要走,你不要硬拉着他了。”
    聪古伦哦了一声,依依不舍的看着韦宝。
    韦宝听皇太极主动放自己离开,心情一松。
    皇太极又补了一句:“小兄弟,你喜欢鹰吗?希望你有朝一日能为我大金国鹰击长空!”
    韦宝眉毛和眼皮均一动,这已经是皇太极对自己做出的很明确的招揽的暗示了,倒是让他想起一句太祖的诗词:“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贝勒爷,小人谨记贝勒爷的话。”
    皇太极好奇的看着韦宝:“小兄弟,这句诗是你自己作的吗?”
    韦宝一汗,暗忖不知不觉把太祖的诗背了一句出来,这时代还没有啊,只能硬着头皮答应:“打油诗,作着玩儿的,污了贝勒爷的耳朵。”
    “不不,这句诗有气势,非等闲之人能做出来!”皇太极赞赏的看着韦宝:“小兄弟的文采不错。”
    韦宝暗暗有点不高兴,心说太祖的诗词唉,光耀万世的大人物,放你那儿就只一个不错?“贝勒爷过奖了。”
    皇太极笑着点头:“好,小兄弟既然有急事,就去吧。”
    “哥哥,我送一送他。”聪古伦格格说罢,也不等皇太极答应,便站在了韦宝的身边。
    韦宝一汗,急忙推辞道:“格格不必如此,小人承担不起的。”
    “有什么承担不起的?我说你承担的起,你就承担得起。”聪古伦格格任性道。
    皇太极微微一笑:“小兄弟,我的小妹妹可从来没有对人如此周到过啊。等你探望家人回来,我再召你详谈吧!”
    韦宝吓得急忙称是答应,暗忖怕是没有这种机会了。每次见皇太极都感觉心惊胆战,哪里还会主动再回来见他?
    韦宝暗忖,这一次,只怕是最后一次与皇太极面对面接触了!毕竟这是古代,人与人之间要见一面太不容易了,又不像现代,还有各种通讯软体媒体媒介那些东东。
    “走吧。”聪古伦格格说着,也不等韦宝答应,便从皇太极身后的随扈手臂上接过一只个头稍小的老鹰过来,邀请韦宝同走。
    韦宝只得随着聪古伦格格出了馆驿,身后跟着聪古伦格格的贴身侍女莫雅琪和另外几名保护格格的健卒。
    林文彪惊异的看着聪古伦格格居然亲自陪着韦总裁从馆驿出了,不敢上前,只能跟在后面,远远的隐蔽跟着。
    “等你从辽西回来,我们一起养我的雕儿好不好?”聪古伦格格笑着问韦宝,显然心情大好。
    韦宝稀里糊涂的嗯了一声,这才知道这是雕儿?他是分不清楚鹰和雕儿的。
    老鹰是一种肉食性的动物。鸟通常在峡谷内觅食,一次生1到3颗蛋,则小老鹰会驱赶同伴,或者吃掉同伴。
    鹰的类别很多,隼、鹰、鵟、鹫、雕等等,都属于鹰类,在每个类别里又包括很多种。
    我国的鹰主要分布在西藏、新疆和蒙古。东北也很多。
    鹰科成员大小,习性各不相同,有最大型和最凶猛的的猛禽,也有小型的猛禽,有的食腐肉,如多种兀鹫,有的食鸟类,如雀鹰,有的食兽类,如角雕,有的食鱼,如渔雕,有的食爬虫,如蛇雕,有的食昆虫,如蜂鹰,还有些适应特殊的事物,如食水果的棕榈鹫和专食蜗牛的蜗鸢。
    雕是大型猛禽,体型粗壮,翅及尾羽长而宽阔,扇翅较慢,常在近山区的高空盘旋翱翔,能捕食野兔,幼畜等大形哺乳动物,也嗜食鼠类。我国常见的种类有金雕和乌雕。
    聪古伦格格向韦宝介绍道,她所豢养的便是金雕。
    金雕又俗称洁白雕,体较大,全身为黑褐色,体色为雕类与鹰类中最发黑的一种。成鸟头颈部金黄色。幼鸟尾羽基部以及翅膀飞羽的基部为白色,成长后白色部分消失,飞翔时翼长而宽,尾端稍圆形。
    聪古伦格格养的这种金雕栖于山地,常高踞山崖巅顶或飞翔于高空中。性凶猛,喜食野兔、雉、鹑以至大形哺乳动物幼麝等。
    巢营于高山悬岩上或峭壁的树上,幼鸟驯养作猎鹰。
    “你知道吗?养雕可不容易了,长期花费很多心思,而且很难养成功。”聪古伦格格得意且认真的对韦宝介绍道:“鹰很高傲的,只有熬鹰术才能使它屈服。我们女真有七天七夜熬鹰术,当时我哥哥把自己和鹰都关在一个小黑屋子里,把所有光线都挡住,屋子里放一个点亮的蜡烛。第一天,我哥不停地用棍子打鹰,鹰还会反抗下,但是没办法,还是要打它,让它知道主人的厉害。第二天鹰已经精疲力竭了,再打下去恐怕会死掉。这时候就要考验技术了,我哥哥就根据雕儿的脾性改用捅,用棍子动它一下,不停地去捅雕儿,慢慢地减退它的意志。第三天,雕儿快坚持不住了,能够熬到第三天的雕,基本上是比较好的雕了。因为它非常高傲,从不屈服。但是大部分雕熬到第三天就已经受不了了,主人拿些东西给它们吃,基本上变得开始听话了。到了第四天,再把雕饿一天,让它知道不听话就没有东西吃。然后第五天把它们放出黑屋子,即使会飞也会再回来。到最后这只鹰就完全属于你的了再也不会飞走。怎么样?我哥哥是不是很厉害,一般也没有人能坚持这么多天,所以我和我哥哥养的雕儿是大金国最好的。可能蒙古人也没有我们这么好的雕儿。”
    “厉害!”韦宝此时出了馆驿,离那皇太极远了,也感到轻松,暗忖你和你哥哥都雕爆了,呵呵。
    “当然,我哥哥最厉害了,他做什么事情都是最厉害的,从来没有输过。”聪古伦格格得意洋洋道:“而且我哥哥最疼我了,我要什么他都会给我的。”
    聪古伦格格说着说着,本来是得意洋洋的表情,忽然便变成了少女独有的娇羞模样,还偷偷的用美眸瞟韦宝的侧脸。
    韦宝被聪古伦格格偷看的脸一红,忽然想到了什么,“你哥哥是不是特地拿一对雕儿来给我看的?”
    “呀,你好聪明,你是怎么猜到的啊?”聪古伦格格惊奇道:“本来我去找哥哥的时候,他正在书房处理公函,并没有玩雕,听闻你要走,特地让雕奴领了我们养的一对雕儿来。”
    “随便猜猜而已。”韦宝心中一动,暗忖皇太极这是在暗示什么?难道真的想招揽我?我一个商号的普通伙计,值得皇太极这么花心思?还暗喻?明着说也没啥吧?难道是为了聪古伦格格?
    聪古伦格格哦了一声,随即道:“想不想看看我的雕儿听不听话?他们可听话了。”
    韦宝顺口道:“想看。”
    聪古伦格格的当即让那只雕儿起飞,用口哨指挥雕儿在空中盘旋,来回做各种特技表演,引得馆驿中的另外一只雕儿立刻飞来找这只雕。
    “怎么样?我养的雕听话吧?”聪古伦格格得意道。
    “嗯,这两只是一对吗?我的意思是,是一雌一雄吗?”韦宝问道。忽然想起《射雕英雄传》和《神雕侠侣》里面都有雕,而且都是重要串联剧情的关键。没有想到自己在古代,在塞外还真能亲眼见一见啥才叫雕。
    “对啊,你好聪明,养雕最好是一雌一雄,否则容易死掉,两只便不孤单了,你看他们玩的多开心啊?”聪古伦格格说着靠近韦宝站,胳膊和韦宝的胳膊紧贴着,一脸幸福模样。
    韦宝心中怦然一跳,在这个初秋的季节,天气还比较炎热,古朴的明朝风格街道中,身边居然站着一位对自己有情意的建奴公主,这种感觉虽然有点怪怪的,但是很容易满足男人的虚荣心啊。
    首先聪古伦格格不管是身份,还是颜值,配自己都绰绰有余,另外自己示人的身份仅仅是一名商号的普通伙计,这说明对方完全是看上他这个人,而不是其他的有的没的。
    说聪古伦格格对自己的这种莫名其妙的少女初恋情怀比纯金更纯,一点不为过。
    韦总裁尽力控制着不说话,不破坏气氛,也不招惹人家小姑娘,但愿这只是一个12岁少女的偶尔发花痴。
    “你去了之后,可一定要回来找我,知道吗?”俩人沉默一小会,还是聪古伦格格率先开腔。
    韦宝暗忖,要是不知道聪古伦格格的年纪,真的很难想象这是一个12岁的小姑娘,撩人的机巧好溜呀。
    “世事难料,我没法保证。”韦宝硬着心肠道。而事实上,他不是没法保证,而是打定了主意,以后不会做这么危险的事情了,跟皇太极有见面的机会,绝不是啥轻松的事情,特工这个职业,死亡率很高的啊。
    聪古伦格格听韦宝这么说,娇躯一颤,立时大雨滂沱起来,一副梨花带雨的模样,说来就来。
    韦宝脑门掠过三道黑线,看向聪古伦格格:“格格,你怎么了?我只是说没法保证,并没有说一定不行啊。再说,过不了几天,可能你连我长什么样子都忘记了。”
    “不会的,我才不会记性那么不好,我永远记得你长什么样子,我还要你陪我练字,我要你保证会来找我的。”聪古伦格格一只雪白的小手反手捂着嘴巴,边哭边道:“我已经和哥哥说好了,以后留你在贝勒府当差,我哥哥说多给你机会锻炼,用不了几年,你就能独当一面的。到时候他还会帮我对父汗说……”
    韦宝闻言,差点昏厥,虽然聪古伦格格没有说皇太极会帮她对努尔哈赤说什么,但是韦宝又不傻,自然明白这是有招自己为女婿的意思啊。暗忖建奴招女婿这么随性的吗?对刚刚见面,完全不了解的汉人小伙,也能这么接受?这接受度高的吓人啊,难怪大家都想当汉奸?
    当汉奸,有身份,有地位,有美女,到底当不当汉奸?
    之前,韦宝是从来没有想过建奴路线的,自己是小皇汉呀,那岂不是违背自己的本性,与牲口无异了?
    但是平心而论,当汉奸,真的符合原本历史的大趋势!
    韦宝绝对有信心,他跑到建奴那头去,至少能帮助建奴的历史提速十年以上,大明朝哪里还要等到1644年才倒闭?
    自己甚至能在1634年之前就让大明倒闭,让‘我大金’铁骑纵横天下,建奴缺的是完整的班子架构,缺乏像大明朝一样的规范化的朝政体系,缺乏的充足的后勤补给,这些东西,自己完全可以花上力气的,好吗?
    韦宝脑中冒出自己穿戴建奴朝服,站在建奴朝廷的情形,这时候的建奴驸马不像清廷稳定之后,驸马不能任高官,这时候,有能力就能上,功劳大的话,闹个****都有可能!不由的咽了口口水。
    “你怎么不说话?是不是我还没有说清楚?”聪古伦格格一边哭,一边羞红了粉脸,毕竟是女孩子,在开放,主动说要嫁人的话,还是不太说得出口,她反正觉得自己的意思已经说的够明白了的吧?以小宝的聪明,不可能听不懂的。
    韦宝急忙道:“说清楚了,格格都说清楚了,我听懂了。不过,我是庶民,当不起的。”
    “不会,有功勋便可!你跟在我哥哥身边,什么功勋都会建立的!我们金国有好几个平民汉人当额附。”聪古伦格格说完,害羞的侧过了身子,不敢让韦宝看她的粉脸。
    韦宝心尖一颤,他对赵金凤表白过,对芳姐儿、吴雪霞、王秋雅、徐蕊、范晓琳都曾经口花花过,但是还是头一回有美女主动对自己表白呢,两世加起来,这都是头一次呀,况且对方还辣么高贵,辣么漂亮,不虚荣是不可能的。
    韦总裁在暗爽的同时,也有点揪心,对方为什么是建奴公主?
    自己为什么在现代的时候,没有遇到过这种好事啊?若对方是日本皇室女儿,首相女儿,或者是美国总统的女儿,被天下人骂,也是甘心的,嘿嘿。
    “格格,我……我又蠢又笨,只怕跟着你哥哥也没啥用。”韦宝敷衍道。
    “不,谁说你笨了?我看的出来,我哥哥也很喜欢你,这几天,我哥哥有偷偷来听过你给我授课的,他说你的人品才貌都很不错。”聪古伦格格娇羞道:“你在我心里是天底下最好的人。”
    天底下最好的人?
    纵使皮厚如韦宝,也脸红耳赤了,自己是真没有发现。除了靠现代人的一点点浅薄知识,一点点先知先觉坑蒙拐骗,靠随着自己穿越而来的大军舰上的一些物品搞搞建设,自己是真没有发现自己比这个时代的人,有哪些厉害的地方,更谈不上最好了。
    这或许就是爱情的盲目吧。
    不过,韦宝暗忖这小格格现在花痴的紧,这分别之际,显然是要逼自己给出一句承诺之类的东西吧?这让韦宝很为难,韦宝其实不爱骗人,尤其不爱骗单纯无暇,涉世未深的少女。
    聪古伦格格的贴身侍女莫雅琪和几个随扈显然也猜测到了啥,见格格哭了,却都没有过来,反而都退开了一些,甚至这一段的街道都被禁止通行了!
    韦宝暗忖这偶像剧古代版拍的,贵族的世界就是为所欲为啊,说个话,你们也不至于封街面吧?
    “格格,我……”韦宝舔了舔嘴唇,实在不知道该说啥。心里居然冒出来我爱你三个字,然后大骂自己无耻。
    要是在现代,备不住韦宝已经拉着主动对自己表白的超级大美女去开房了也说不定,可惜,现代没有碰到过这种好事呀。
    “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你嫌弃聪古伦貌丑?”聪古伦格格幽幽道。
    “没有没有,格格国色天香,盖世的美貌。”韦宝由衷赞美道:“是十万里挑一,百万里挑一的美女。”
    “那你是嫌弃我是大金国的人,而你是汉人?”聪古伦格格天真道:“我可以随你当汉人的。”
    韦宝瀑布汗,格格同志啊,你要不要倒贴的这么不真实?我是长得有些小帅,却也没有魅力大到与日月争辉,与天比高的地步吧?我有这么金光灿灿么?
    “你当汉人?”韦宝心动了,彻底心动了。
    “嗯,如果你不喜欢我是大金国的公主,我便做一个普通的汉人民妇。”聪古伦格格坚定道。
    “你太天真了,你父汗和你哥哥都不会肯的。”韦宝道。
    “不,他们不敢不肯的,我从小到大想要什么,哥哥和父汗从来没有不给我。”聪古伦格格破涕为笑,认为自己猜对了,小宝小夫子就是不喜欢自己大金国公主的身份。
    “这不一样的,这是终身大事,不是儿戏。再说……”韦宝本来还要说出自己五年之内不适合谈婚论嫁,因为算命的是这么说的诸如此类的借口。
    但是聪古伦格格已经将小指勾住了韦宝的小指:“你们汉人不是喜欢拉钩上吊定下事情吗?我现在就要你一句话,咱们俩拉钩,这事便算是定下来了,至于我父汗和我哥哥,自有我说服他们。”
    韦宝懵里懵懂的被聪古伦格格勾着自己的小指头,一脑门都是汗,“格格,这不行呀。”
    “没有什么不行的,你刚才说了我貌美的。”聪古伦格格堵嘴道:“莫非你已经有了意中人?还是你已经定亲了?要不然你就是还是嫌弃我貌丑。”
    韦宝看着明眸皓齿的小格格,真是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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