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必然幸福 作者:我不白
第四百一十二章 带走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万一你有一天落败了?
林微看着说话的人,笑得客客气气,说出来的话却是扎心窝子:“谢谢您了!经您这一说,我还挺荣幸,在您眼里,我现在可是在河东呢!至于这个河西,希望您天天祈祷有生之年可以看到。”
那人听完,怒目而视,正要说什么,却又被林微截了胡。
“当然了,想要落败,那也得有落败的机会。没有成功,想落败也落败不了呀。还有啊,我能有落败的一天,我就有在起来的一天,毕竟我年轻嘛,有的是时间。您这个年纪真要是经历成功再落败,估计真没有再起来的机会了。”
这样莫名其妙的同情心,这样莫名其妙的诅咒,她实在是听不惯,心里不想忍,也就直接怼了回去。
“你这是说我快死了?!”
刚才说话的人直接跳到了林微的面前,指着她骂道:“你年轻你了不起啊?年纪轻轻,嘴怎么这么毒?你的教养呢?你的教养都被狗吃了吗?今天我就帮你爸妈教训教训你,让你知道什么叫尊敬长辈!”
说着,扬起巴掌朝林微抡去。那力气,简直把吃奶的劲都给用上了。
林微怎么可能站在那儿任由他打?
正要闪开,站在林微面前的一个公安局的同志,眉毛一挑,厉声喝道:“干什么呢!干什么呢!这边办案,你有什么线索要说?没有的话,就闭嘴等着一边看着!”
这些人还真奇怪,人林家损失那么大,房子烧毁了,一些物资也烧毁了,如果不是人警惕性比较强,估计现在烧伤烧死的都有!
就因为林家人都好好的,所以他们就把同情心都用在了赵翠身上吗?
虽然现在还没有一个定论,但是从这些笔录里面,从这些证据里面,从这些疑点里面,还有那双可疑的鞋子,十之八九,这起纵火案也有赵翠参与在里面。
现在要看的就是派出所的那两个同志在外面取证,是否顺利。如果顺利,再略微审问一下李二,这起案子也就了结了。
明明人林家是受害者,怎么现在搞得好像赵翠才是受害者一样?
被公安局的人这样一呵斥,那人缩了缩头,冲出人群,听也不敢再听下去了。
时下人,最害怕的就是跟一些领导干部打交道,尤其是公安局的人和革委会的人。如果说不轮到自己那还好,一旦牵涉到自己身上,那跑得比兔子都快。
刚才那人就算是一个印证。
“同志,那河边确实有脚印。鞋印子的大小刚好就和赵翠的鞋子一模一样。”
派出所的两位同志气喘吁吁地跑回来,扬了扬手里的鞋子,没等气儿喘匀,就赶紧汇报了自己的发现。
“哦对了,那河边我们还发现了一个发卡,黑色的,就跟赵翠头上戴的一模一样。”
两人说完,看着公安局的人,眼里有着兴奋的光芒,甚至有点求表扬的意味。
这边正要说什么,就看镇长领着两个人走了进来。一个是林志远,另外一个就是李二。
李二额头已经包扎好,只是脸色有点蜡黄,走路也有点打飘。但是一看见蹲坐在地上的赵翠,眼睛都红了。
小贱人!
昨天敢砸他,今天他就让她看看,他李二也不是好惹的!
一想到自己帮助赵翠做了那么多事情,甚至敢为她放火去烧人家的屋子,烧人家布料,还敢弄出人命。结果偷腥没偷成,反惹了一身骚,他就气得牙痒痒。
反正他烧了别人家,肯定没什么好果子吃。坐个几年牢,那是不用怀疑的。可是赵翠凭什么逍遥法外?
他咋地也要把她拽进去!
赵翠是没有放火,可是她怂恿了他去放火呀。如果说不是赵翠,这个火他怎么可能去放?那林家根本就不是好惹的!
他怎么就脑子一热答应了赵翠呢?
越想,李二越觉得憋气。不等公安局的人问话,噼哩啪啦说了一通,将自己知道的不知道的,别人说的听来的,竹筒倒豆子,倒了个干干净净。
众人脸上精彩纷呈,尤其是刚才想跟赵翠说理的人。
“李二,你!”
赵翠实在没有料到他竟然会这么配合,甚至有点不管不顾,想要拖两人一起下水的想法,准确来说应该是做法。
“我什么我!”李二瞥她一眼,不屑道,“现在知道害怕了,你找钱干什么去了?昨天晚上你砸我的头的时候,怎么不想想你会有这一天?大家说得对,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到了自然报!”
“我劝你,还是赶紧承认了吧。就是你不承认,人家警察局的人也不是吃素的。你做了什么,谁还能不知道咋地?”
事情到了这步,来龙去脉再清楚不过,公安局的人将笔录本收起来,“都带走!”
“你们不能抓我!我什么都没做!做事情的是李二,根本就不是我!凭什么抓我?我不服!我要去革委会告你们!”
赵翠有点儿疯狂,张牙舞爪不让任何人靠近,“不不不!革委会也没用!去告发,他们明知道林微家里面有很多物资,也是意思意思地走个过场,啥事儿都没有……”
啥事儿都没有!
“你们都是一伙的!”赵翠躺在地上,手脚乱蹬,“你们都护着林家,沆瀣一气的家伙!滚!你们都给我滚远一点!不要碰我!谁碰我我告你们耍流氓!”
不要不要!
赵翠心里满是惊恐,她虽然没有机会再去上大学了,可是离开了赵家,她的日子已经好起来了!
即便是孙大国媳妇儿对她有些挑剔,但也不敢做得太过份,毕竟孙黄满名声不好了,谁还愿意嫁给他?
想到孙黄满,赵翠更如惊弓之鸟。她刚才那样踢他,不知道有没有伤到他的命根子……
如果伤到了他的命根子,她在孙家的日子一样不好过!
可是她现在有钱了,她可以去别的地方!
只要他们不追究她,不把她关进公安局里,她就能去别的城市继续生活!
第四百一十二章 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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