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放 作者:胡杨三生
划过天边火焰,瞬间熄灭不见3
盛放 作者:胡杨三生
划过天边火焰,瞬间熄灭不见3
“我以为你今晚不会来的呢,”夏若雪把一杯刚泡好的上好碧螺春双手捧至季非墨跟前,低声的道。
“为什么不来?”季非墨接过碧螺春,喝了一口,随即放茶几上,看着墙壁上的屏幕,淡淡的道:“我不喜欢一个人看电影。”
“她不会陪你看电影么?”夏若雪懂事的在他身边坐下来,也看着屏幕小心翼翼的道:“这电影看多少遍了,台词我都能背下来了,要不,换一部吧?”
季非墨眉头皱了一下,脸上明显的不悦,不过依然存了男子的风度,大度的点点头:“那行,就——换一部吧!”
这下轮到夏若雪吃惊了,她只是试探他的,没想到他居然会同意,而她自己本就没有想好换一部什么片子来看邃。
“你总是这么迁就女孩子么?”夏若雪侧脸望着他。
“嗯,”季非墨淡淡的应了句,声音倒是越发的温和了:“你们女孩子总是这么难哄,不迁就你们,岂不是又要和我分手了?”
夏若雪听了这话忍不住笑了起来,脸上却带了少有的自嘲,低声的道:“阿梅说,每个和你分手的女孩子都夸你好。迦”
季非墨眉头愈发的锁紧,依然耐着子说:“是她们好,我没福气。”
“既然她们都是你辛辛苦苦追来的,为何,又那么轻易的放弃了?”夏若雪见水开了,又给他的杯子里添满水。
“不是我要放弃她们,”季非墨的手转动着茶杯,小小的抿了一口,淡淡的道:“是她们要和我分手,要离开我,我——还是不够好。”
夏若雪苦笑了一下,低声的道:“你这么好的一个男人,而我肯定是配不上你,所以——”
季非墨眉头一挑,嘴唇抿紧,安静的等着下文。
“我想,我们还是不适合在一起,”夏若雪终于咬紧牙关说了出来,然后一脸歉意的望着季非墨,略微弯腰:“那什么,对不起!”
季非墨倒是笑了,脸上找不到挽留和可惜,依然柔声的道:“这有什么对不起的,两情相悦的事情,原本就不能勉强,这房租我已经付到了年底,你就在这里住到年底吧。”
夏若雪笑了,点点头,却没有更深的感激,只是无比遗憾的道:“我只是众多被你追求,却又主动离开你的女人之一,最后,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问吧?”虽然不悦,不过依然存了男子的风度,声音听不出任何的情绪来。
“那,在你的情史中,有没有哪个女人是主动追你的,又是被你抛弃的?”夏若雪问这话时,双手已经暗自握拳,想象着他发火的样子。
原本坐沙发上的季非墨站起身来,拿了自己的外套,淡淡的看了她一眼,低声的道:“若雪,我想我该回去了,因为你已经提出和我分手了,貌似我继续留在这里有些不妥,”
话虽然说得及其淡漠疏离,不过依然存了男子的风度,转身,有条不紊的穿上鞋子,很自然的朝门口走去,却没有跟女人说再见,因为,没有必要再见。
夏若雪是在季非墨走出房间门去后才笑的,只是,笑容还没有在脸上完全成型,眼泪倒是率先而至,溢满了脸颊。
她当了季非墨半年的女朋友了,其实就是情妇,因为季非墨是有妇之夫,女朋友只不过是好听一点而已。
她是季非墨所有情妇中历史最久的一个,外界纷纷猜测她是不是懂什么媚功,或者有什么特殊的枕边术把他给迷住了,让他居然把娇妻抛在一边,整天腻在她这里不走。
其实,只有做过季非墨情妇的女人才知道,做季非墨的情妇很简单,既不要脱光衣服去侍候他,因为他从来不会提那方面的需要,也不用费尽心思去张罗好饭好菜满足他的胃,因为他总是吃了饭才过来。
做季非墨的情妇唯一要做的一件事情是陪他看电影,如果每天晚上看不同的电影,估计那也无所谓。
然而,季非墨不知道哪经发作了,或者说他这辈子压儿就没有看过别的电影,总之,每天晚上,他放的电影都是那一部《啊甘正传》。
她陪他看了半年的电影,看到想吐的地步,却不敢对他说换一部电影看,今晚之所以说要换,是因为她已经做了离开他的决定。
她知他不会留恋,因为她只不过是一个陪他看电影的同伴而已,她走了,不用几天,自有后来人去陪他看。
季非墨开上车,慢悠悠的街头晃荡,临时被女人从房间里赶出来,一下子居然不知道该去哪里住,因为他任何一个地方,都很久不曾住人了。
这一年来,他一般都是在帮女人租住的房间里度过的,所以把自己的住处都忘记了,以前那三个女人都是白天打电话和他分手的,偏偏这个夏若雪,三更半夜把他赶出来。
胡乱的开着车,有些漫无目的,直到车开到东部海岸大门口时,混沌的大脑才稍微清醒一点点,他糊里糊涂的居然开车来这里了?
正犹豫着要不要把车朝后退然后慢慢的调头,偏后面有车跟进来,见他一直不进门去,有些不耐烦的在后面按喇叭催他。
他有些无奈,他已经一年不来这里住了,停车卡都过期了,只能按取了临时卡,纠结着把车开了进去。
他的公寓在靠近外围花园那栋的顶层,他去年9号凌晨还住在这里,然后,却是再也没有来过了。
掏出身上的钥匙,在门口沉吟了半响才开门进去,漆黑的空间发出霉味,他这才想起,这里已经一年没有人打扫了。
按下墙壁上的灯制,漆黑的空间即刻明亮起来,房间里的一切尽收眼底。
高达9层的婚礼蛋糕安静的放在客厅中间,估计已经风化成石,蛋糕上那对新郎新娘,依然还头顶头鼻尖对鼻尖,相互看着对方,傻乎乎的乐和着,此时已经成了两个面人儿。
四周曾经铺满的百合花已经枯萎成枯花败叶,散落在红地毯上,而那个旧了的,上面印有黑白猪的钱包,安静的躺在那里,却成了最大的嘲讽。
他还记得前年她回来,他请她去吃酸辣粉,那是他和她时隔四年之久的第一次晚餐,她依然像猪一样吃了很多,而他,却发现自己身上该死的还带着五年前她送给他的钱包。那晚,他撒了谎,说自己忘记带钱包了,然后是她掏钱买的单,而他开车把她送回望海阁后,在转弯处就把车靠边,然后扬手把钱包扔进了路边的垃圾桶里。
可是,在他开车回到东部海岸后,看见天台上盛放着的向日葵,又忍不住想起那钱包里还有她的照片,于是又开车前往那扔钱包的垃圾桶边,然后把整桶垃圾倒出来翻找,跟个捡废品的人似的,小心翼翼的,深怕错过了自己要寻找的东西。
想到这里,他用手揉了一下自己的额头,他今晚并没有喝酒,头却很晕,而那个该死的钱包分外的刺眼,他抬起脚来,用力一踢,直接踢到角落边去了。
转身走向天台,曾经他种花的地方,因为一年没有来,天台又被他修建成玻璃房子,所以常年没有浇水的向日葵,早已枯萎成木材。
5月,原本不是向日葵盛开的季节,可一年前的5月,他这阳台上的向日葵正开得无比的鲜艳,那是他逆了气候,逆了季节,心为她准备的花朵。
他说过新婚夜要给她惊喜,因为他把这里设置成了他们的新房,为她亲手种了向日葵,为她设置了最美丽的新房,还有,一间最漂亮的婴儿房。
他一直以为,自己给她这样的惊喜已经很大了,然而,谁曾想到,她给他的惊喜更大,大到他无法接受的地步去了。
他记得自己走出圣保罗教堂时刚好12点,当时连身上那身用来演戏的礼服都没有换就掏出手机给她打电话,想着该提醒她起床了。
然而,电话一直响着,就是没有人接听,他当时心里略微咯噔了一下,想着她是不是去她母亲的墓碑前告别去了,于是迅速的开车去找。
墓碑前没有人,看墓园的人告诉他昨天下午她来过,今天还没有看到,不知道会不会来。
于是他又开车前往望海阁,想着她是不是回去拿什么东西了,然而,等他赶到望海阁,等待他的是什么?
是一本病历,一本冰冷的病历安静的躺在茶几上,而那本病历里,清楚明了的写着,顾晓苏,孕六周,于4月30日在某某医院做了人流手术。
她怀孕了他知道,因为在北京雅庭院酒店住时他曾发现她包里有试孕纸,于是偷偷的向雅庭院的清洁工打听,清洁工告诉他,他到的那天的确发现了垃圾桶里有用过是试孕纸,而且几条都是两条红线。
他之所以把婚期安排得这样急,是因为她怀孕了,而他不想让她大着肚子当新娘,更加不想让人说她是凭借肚子里的孩子才逼得他抛弃了顾明珠娶她的。
于是,他满腔热情的策划着,向她求婚,带她买婚戒,想着和她一起携手走进婚姻,想着和她一起拥有属于他们的孩子。
而她呢?
怀了孩子不告诉他,做了孩子,也不告诉他,怪不得五一假期那几天,他和她天天呆在这望海阁里,他想要她,而她每次都说她不方便。
那时他还傻傻的以为她是顾忌着肚子里的孩子,当然没有强要她,反而是什么都顺着她,甚至傻傻的在网上查看有关孕妇的知识。
只是,他做梦都没有想到,她那么善于演习,一个刚流产了的女人,居然跟没事人似的,假装答应他的求婚,假装和他一起去买婚戒,假装着非常期待婚礼的到来,其目的不过是——
她要给他两个惊喜!
这惊喜够大的,一个就非常的大了,她冷酷无情的把他们的孩子做掉了,还有什么惊喜比这惊喜更大的?
他拿着这冰冷的却又像利刃一般扎进他膛的病历,心里反复想着的是,她此时在哪里?是不是,又在安排另外一个更大的惊喜?
就在他准备再次打电话去顾家问王妈她的去处时,他的手机却响了,居然是她打过来的,他盛怒之下接了电话,不等她开口就率先冰冷着声音追问着:“为什么,顾晓苏,为什么要这么做?”
然而,手机里很快传来的却不是她的声音,而是王妈的声音:“季先生,我不是大小姐,我是王妈,大小姐她回德国去了,手机忘记拿了,我听见一直在响,于是就上楼来,发现是你打来的”
她回德国去了,她逃婚了,这就是她给他的第二个惊喜?
“她什么时候回德国的?”他迅速的抢断王妈还在唠唠叨叨的话,手却几乎将手机给捏碎。
“大约12点的样子,走得很匆忙”
他没有等王妈继续说下去就挂断了电话,拿了那本病历疯狂的跑出门去,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他一定要在机场拦住她,一定要质问她,她有什么权利一个人偷偷的处理掉他们俩人的孩子?
她不想嫁给他可以,想要逃婚也成,可是,她一定要给他一个交代,孩子是两个人的,她有什么权利一个人做主?
然而,等他以疯狂的速度飙车赶到机场,再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进候机大厅,他看见的是什么?
看见的是她拖着行李箱,跟在一个抱着孩子的男人身边走向vip通道的背影!
而那个男人,即使没有回过头来,他依然从他的背影认出了他——谭唯仁!
五年前的那个深夜,那个他在生死边缘挣扎的深夜,她也是弃了他跟随这个男人走了。
而今,五年过去了,他已经不去计较她曾经的冷血无情,就像阿甘不计较珍妮一样,他只想着全心全意的爱她,像啊甘爱珍妮那样的爱她。
而她呢,她不屑于他的爱,甚至不屑于他的孩子,在她的男人来找她时,她就那样毅然决然的把肚子里的孩子做掉,然后留给他一个冷漠无情的背影。
而今,一年过去了,他为她准备的婚房,为她心准备的一切都已经枯萎腐败,一如他和她的爱情!把所有的落地窗帘拉开,再把全部的窗户都打开,让冷风吹进来,想要赶走房间里腐败的霉味。
风吹着窗帘在墙角飘动,枯花败叶在空中飞舞,把房间显得越发的像鬼屋一样。
他略微有些烦躁,这样的房间绝对无法住人,可他今晚也的确没有地方去,于是赶紧推开卧室的门,一下子闪身进去。
好在当初没有在卧室里铺呈鲜花,所以这里面没有枯花败叶,而他已经没有勇气开灯,因为很多为她准备的东西,他都不想去面对,不想去回忆。
长久不住人的卧室空气依然不好,可他已经没有力去折腾空气的问题,黑爬上床,手到流金系的被面,整个人趴在床上,眼泪,却在瞬间滚落了下来。
今晚,原本是他和她结婚一周年的纪念日,一年前,他在亲手布置这间房间时还在想,等他们一周年结婚纪念日时,应该是她和他一起躺在这床上,身边躺着小宝宝,他和她执手相看,却又争执着孩子像谁多一点。
而今,一年过去了,他一个人独自躺在这张属于他们的婚床上,而她呢?
今夜,她在何方?身边,又躺着谁?他们的孩子,长得更像谁多一点?
而此时,德国的柏林,
某家大型医院的手术室门口,一个面容憔悴的女人,怀里抱着个睡着了的孩子,正坐在塑料椅子上,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手术室门上的红灯。
晚上医院的灯光总是有些昏暗,光线也极其的黯淡,可即使是这样,依然能看出这个面色苍白的女人是顾晓苏。
熠熠的脐带血移植术原本在灿灿出生后的几天就该做的,然而因为脐带血和熠熠血培植的原因,由于中间有种种的担忧和顾虑,于是就一推再推,直到五个月后的今天,熠熠再次昏迷不醒,才不得不进行手术。
手术是下午4点钟进行的,现在已经是晚上7点,整整3个小时过去了,手术室门框上的红灯依然刺眼的亮着,而她的心,却是越发的揪紧了。
谭唯仁提了保温饭盒过来,看见面容憔悴的她眉头都皱在一起去了,即刻把饭盒放在旁边的椅子上,一边伸手去抱灿灿一边轻声的安慰道:“别担心,熠熠的生命力非常的顽强,她能挺过这一关的。”
她点点头,心里也不停的跟自己说,别担心,应该没事的,熠熠不是第一次昏迷,而且她每次都能挺过去的,每次醒过来后,又好似没事人的笑着逗弄灿灿。
然而,谁又能真正的不担心?
熠熠的病情这五个月来每况愈下,脸色越来越苍白,整个人已经瘦得皮包骨头,现在还要做如此冒险的手术,她要不担心,那估计就不是普通平凡的人,而是把生死看开的神仙,偏她不是神仙。
灿灿或许感觉到自己所处的怀抱温暖不一样了,在谭唯仁接过去还不到两分钟就哇哇的大哭了起来,同时因为哭也就醒了。
晓苏把刚揭开的保温饭盒盖子又盖上放一边,即刻从谭唯仁的手里把灿灿接过去,走到转角处的安全楼梯口,在台阶上坐下来,解开衣服的纽扣,给孩子哺。
灿灿一直吃母,可也长不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心情不好影响了汁质量的缘故,总之她的汁很少,不够灿灿吃,而这孩子又特别挑食,不喜好喝牛,于是就总是吃不饱,吃不饱当然也就长不好。
她又想起熠熠,那时她在念书,生了孩子后都没怎么给熠熠吃母,多数是以粉喂养,可那孩子能吃,小时候长得壮壮的,如果不是发病,孩子身体一直都很好的。
看着怀里狼吞虎咽的灿灿,她不由得又想起周非池曾经对她说过的话,季非墨特别挑食,总是这不吃那不吃的。
而怀里这个,也不知道是不是遗传了父亲的坏毛病,总之嘴很挑,而挑嘴的结果,就是长得有些瘦弱,小脸上没什么红晕,太过白皙了,有些像林妹妹。
灿灿吃完一只,她刚要把她调个头让她吃另外一只,就听见谭唯仁在手术室门口喊:“晓苏,手术结束了!”
“哦,我马上过来,”她应了一声,抱起孩子就朝手术室门口跑去,而怀里还没有吃饱的灿灿因为突然断了粮又哇哇大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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