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芒跳跳糖_御书屋 作者:南奚川
分卷阅读31章节
他们走在街头巷尾,这里有喧嚣,这里是烟火人间。
迟砚不知道孟行悠这样的小公主,是不是真的知道那些食物的做法,只是听她这样说,食欲竟不知不觉勾起来,不是什么稀罕佳肴,他却有了几分想要尝尝的期待。
这些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么好吃。
好吃到能让她开心成好像下一秒能拿到糖果的小孩子。
火锅店生意很好,需要排号,服务员把小票递给孟行悠,她看见前面十多个人,叫上迟砚去店门外的小凳子上坐着等。
旁边小店章鱼小丸子的味道刺激着孟行悠的味蕾,她把背包放在凳子上,起身跟迟砚说:“我去买小丸子,你要不要吃?”
迟砚摇头拒绝。
章鱼小丸子不用排队,不到两分钟孟行悠就买回来,她等不及坐下就吃了一口,刚做好的小丸子很烫,孟行悠拿着食盒,一边给自己的嘴巴扇风:“好烫好烫,烫烫烫……”
迟砚把她的包拿开让她坐下,好笑又无奈:“没人跟你抢。”
孟行悠好不容易把食物咽下去,长叹一口气,把食盒递到迟砚面前:“差点烫死我,你尝尝,挺好吃的,就是烫了点得吹着吃。”
“不吃。”迟砚低头,看见孟行悠的小白鞋,说,“你鞋带散了。”
“帮我拿一下。”
孟行悠把食盒往迟砚手上一塞,弯腰系鞋带。
她一弯腰,脑后的辫子往前掉,脖子后面的刺青露出来,迟砚垂眸,没说话。
孟行悠系好鞋带,把包和食盒都拿过来,自顾自地继续吃。
“孟行悠。”
听见迟砚突然叫她的名字,孟行悠来不及咽下嘴里的食物,含糊不清地“嗯”了一声,回过头看着他。
好奇心害死猫。
大概自来熟这件事会传染,迟砚的目光落在她后脖颈停留了好几秒钟,才收回视线与她对视,启唇问:“你的刺青,是什么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 悠妹:你猜,你猜不着气死你这个高个子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吃盐:……
第14章 甜度14%
孟行悠愣了一下,下意识想问你怎么知道我脖子后面有刺青的。
然后转念一想,那好像也不是什么隐秘部位,平时低个头就能看见,挨着迟砚坐同桌这么几天,他发现了也不奇怪。
孟行悠把嘴里的小丸子咽下去,笑着说:“是我养的猫,叫糊糊,糊涂的糊。”
“……”
迟砚不知道该摆出什么表情来。
之前他跟霍修厉闲聊,说过纹身的事儿。
霍修厉说什么非主流遇上真爱,把对方名字刻自己身上记一辈子,还说自己有个小学同学就叫胡虎,高中练田径去了,现在女生缘好到不行。
此时此刻,再想起这些话,迟砚只觉一言难尽。
神他妈练田径的胡虎,非主流遇上真爱。
这就是一只猫。
这居然是一只猫!
霍修厉这个蠢货绝对哪个山头跑出来的傻逼玩意儿。
大家对刺青的态度比较单一,不是黑社会大哥就是非主流爱情,她之前说要去纹身的时候,就连裴暖都以为她受了什么刺激要加入杀马特家族。
章鱼小丸子凉了就不好吃,孟行悠低头把剩下的三个吃完,丢完垃圾回来看见迟砚还是那个姿势,犹豫几秒,坐下来多说了两句:“那只猫跟我一起长大的,今年暑假走了,我心里没着没落的,而且我这人记性不好,必须要留下点什么才什么,我不记得糊糊,这世界上就没人记得它了,那样的话,猫活一场多委屈。”
迟砚一怔,他没料到孟行悠这样大大咧咧的性格,还有这么细腻的心思。
“但是你纹在脖子后面,你自己也看不到。”迟砚说。
孟行悠点头,抱着书包看前方,眼神一反常态没有焦点,感觉很空。
“那只猫最喜欢趴我脖子上,我觉得纹在这,它说不定会开心。”
“纹身真的超级疼,那个疼够我记一辈子的,所以我看不见也没关系,反正忘不了了。
“糊糊一年四季都跟冬眠一样,又懒又傻,经常被自己尾巴吓到到处窜,不过它很粘我,我做什么它都陪着我,大概在它心里我就是全世界,这么想想,我疼那么几个小时也值得。”
提到糊糊,孟行悠难免伤感。
说完这些,她感觉自己情绪过了头,明明犯不着跟迟砚说这么多,关系不熟听起来只会觉得矫情,她拍拍脸蛋,闭嘴沉默。
这时,听见服务员在门口叫他们的号,孟行悠如获大赦,拿着包站起来,叫上迟砚,又是平时没心没肺的样子:“终于到我们了,走走走,我快饿死了,我现在能吃下一头牛。”
迟砚走在她后面,那个刺青除了“huhu”四个字母以外,后面还有一个猫爪印,上次在教室没见到的图案,原来只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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