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她自有撩妹神技[GL] 作者:十里一坨翔
快穿之她自有撩妹神技[GL] 作者:十里一坨翔
虽然不想写清水……奈何晋江水深……
第25章 林琛番外
我第一次听说可可的存在,是在我三岁那年的一天。那天父亲环抱住母亲的腰,母亲幸福的告诉我们她怀孕了,我们三兄弟将会有一个弟弟或者妹妹。
私底下,我们兄弟三人一直在祈祷是个可爱的妹妹。因为隔壁家的大狗子都有一个妹妹,整天宝贝着,不让我们靠近。从那时候起,我就在想有一个妹妹就好了,这样就能也带出去气气大狗子,让他嘚瑟!
六个月后,当医生抱着可可出来时,我几乎要比父亲还要激动,因为我也终于要有妹妹了!但是可可一直对我们三兄弟不感冒。
小时候我们逗她玩时,她只会翻个白眼给我们,然后安安静静的看着满是字的大砖头的名字现在我想起来,都觉得惊悚,都是一些类似:《我们为什么要活着》、《生命的起源:意义的由来》、《假如人生失去了意义》……等。
我知道可可从小就与众不同,但现在回想起来,才发现这妮子也忒可怕了点,这么豆大点就开始怀疑起人生了。想想当年,我和林殷他们还在和隔壁大狗子玩泥巴吧!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或许从那一刻起,可可就表现得不平凡了起来。
十五岁那年,母亲因为心脏病去世了,父亲受不了这个打击,也跟着去了,家里只剩下我们四个人,以及已经年迈又很严肃的老爷子。
在灵堂上,我和林殷他们俩哭得稀里哗啦,悲痛无比,而可可则穿着白色的连衣裙跪在父母堂前拜了三拜就站起来了。她小小的身子站在我们三人面前,极为平静,若不是我注意到她眼眶一圈的红肿,我都会怀疑,她是不是内心很冷漠。
至今,我依旧记得她说的话:“适度的悲伤可以表示难过,过度的悲伤只会显得愚蠢。”
那是我第一次正视我从小一直疼爱的妹妹,她太过成熟了,对于生活,她有着自己的一套的理解,但从来没找到过答案。
她高中毕业那年,我和她坐在楼顶上,仰望群星璀璨的夜空。她撑着身子,似在问我,又似在问自己:“活着,究竟有什么好?”
我听见,顿时语塞。我既不是人生导师,也不是变态的哲学家,一下子还真回答不上她的问题。因为就连我有时候也感觉人生只是一场恍惚,恍惚一生过去,什么也抓不住,什么也得不到。
事后我想起来,给了自己一巴掌——差点就被这妮子带进阴沟里!
可可的许多都脱离我的认知常识,例如她拿到C大的录取通知书时,都要临走了还要问我:为什么从来都没有人告诉过她,你可以不上大学。
我送她去机场后,回去后立即报名了一个著名演讲家的演讲会,去听听积极的洗脑。林可可真是太可怕了,虽然和我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但思想分分秒秒能让人怀疑人生。
后来,许是接触了许多正常人,可可终于谈恋爱了!我简直是喜极而泣,连夜动用了关系,把苏云纶的祖宗十八代给调查清楚了。
但我没料到,我家可可那么好的人,苏云纶这弱渣居然也敢跟我妹妹提分手。我二话不说,丢下工作积极跑到可可那边。本想了一大堆安慰她的话,哪知一见面,可可开心的向我宣布了一件事——她要去当练习生,当个大明星!
我想,明星也好,总统也好,她想当那就当了。在她去别的公司做练习生的那段时间,我解散了原来的公司,改行进军娱乐企业。毕竟别的公司再厉害,也不如有个亲哥哥当后盾好!
没错,我就是个彻彻底底的妹控。
但我还是没想到,我前脚刚转了行,可可这妮子后脚就说不当明星了,并且回来时,还满脸的郁闷。
我问她发生了什么,她什么也没说,一回来就把自己关进了房间里,过了一天一夜才把自己放出来。我担忧的上前问她究竟怎么了,而可可却像变了一个人,目光连我也开始看不懂了。她跟我说,她想好了,她说万人瞩目她想要,但是比起他人聚集的目光,她更想知道被瞩目的人,背后不为人知的秘密。简单来说,她也改行了,她要去当娱乐记者,俗称狗仔。
我在父母灵堂前磕了头,想我林家百年门第世家,家族上出了无数名声显赫的大人物,但是还真没出过一个“不入流”的记者。
但是作为一个妹控,妹妹说什么,什么就是圣旨。我二话不说,立即加派人手,二十四小时警戒,随时准备收拾烂摊子。
原本我以为可可这么成熟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烂摊子可以收拾,但头一次,我错了。可可的烂摊子,根本不是多字可以形容过来的,分明就是数不胜数!
我日日夜夜几乎就埋没在收拾烂摊子的日常中了。但每一次可可受的伤都让我触目惊心,为了跟拍,得到最真实的资料,她多次濒临死亡,却仍不改初心。
我不止一次问她值得吗,她每次都笑着告诉我,人生是很苦短的,找到一件自己喜欢的事不容易,有些人,金钱和权利等简单的欲望就能满足,但事实证明,她的欲望并非那么简单,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己最喜欢干的事,那么浪费生命也是浪费,何不如浪费得满足,浪费得能让人不留遗憾。
我对她的歪理总是无可奈何,但我知道一件事,那就是可可是我们三兄弟永不变的航标,只要她还在,我们就不会迷茫。
当年老爷子要求林华继承他的衣钵,进入商界。但那时的商界混乱不堪,林华刚蹚进去没多久,就开始变得为金钱所迷惑,变得差些我们这些亲兄弟都不认识。他开始为了金钱不择手段,唯利是图,六亲不认。
为了利益,他甚至可以置别人的生命于不顾。老爷子看到后,只是摇摇头,说林华让他失望了。我们所有人都不敢说话,长久以来,不论是父亲还是我们,都无比畏惧曾经叱咤风云的老爷子。只有可可,她站出来,骂了一顿老爷子,说他管教无方,还要责怪人性。可可骂得老爷子哑口无言。那时候我真羡慕可可,书得多就是好,骂人都不带脏字,还特别有理的样子。
搞得我差点都想去补知识了。
骂完老爷子还不够,可可还怂恿老大去打了林华。允许我为我家老三默哀三秒,老大他可是特种兵出身的彪悍帅哥,他一动手,一般人动则躺在床上一个月,重则半条命都没有了。
而可可也是狠,打也就算了,还让老大选择了后种。顺便说一句,老大和我差不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比我还妹控,毕竟小时候大狗子带着妹妹炫耀最多的,就是在他面前。
把林华打得半死不活后,可可还阻止任何人给他治疗。她踩在林华胸口上,冷漠的问着:“你这条命值多少钱,告诉我,我倾家荡产也给要了,送给阎王。”
当时林华已经二十七岁了,却在可可面前,哭得像条狗。没错,就是狗,样子极其狼狈,真是浪费了我们林家的优良基因。
有个诗人曾说,我们之所以越走越远的原因,是因为我们忘记了出发点。
而现在,我觉得可可就是我们的出发点,只要她一直没变,我们不论走多远,都不会忘记出发点。因为这个小女孩,已经长大,足以引领我们走向最正确的道路。
她不曾迷茫,也不曾对任何重大的事情后悔。虽然有些冷漠,但是她内心依旧潜藏着一颗赤子之心。
她明白自己想要的东西,从不会轻易放手。她不会顾及世俗,因此当我看见她与我公司下的一个女明星十指相扣,向我走来时,我觉得林可可真正的完整了,她缺少的另一半灵魂,穿越了十世轮回,终与她完美结合在一起。
人们会害怕很多东西,他人的目光,社会的舆论,会失去的身外之物,却独独忘了害怕不完整的自己。我们每一个人,来到这世界上,只有自己,与我们最相关切的人是母亲,但我们却从来不在乎母亲的看法,反而去极度在意别人的看法。
或许可可就是很独特的人,所以对她的一切出人意料的选择,我从来没有感到惊讶。我相信,那才是她,若是与别人相同了,反而让我怀疑那是不是她。
如今她带着另一个人的生命一起永远的离开了我,但我却会永远铭记她的光辉,永不会迷路,更不会忘记出发点。
现在,我终于明白那时的大狗子为啥那么喜欢妹妹了,因为妹妹真的是世界上最可爱的生物了,没有之一。愿来世,我依旧能遇见可可,依旧是她的哥哥。
“学长。”
清脆动听的声音打破了我的沉思,我站起身,望向远处,陈苑粒牵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女孩站在路的一端。
我走过,抱起小小的人儿问:“你怎么来了?”
陈苑粒微红着脸,侧过身抱住我:“我有些担心你。”
我低下头,亲了亲她的脸:“我要是伤心的话,可可就会骂我蠢的。不过我还是第无数次感谢她,把你带到我身边。”
“我也是,感谢她把我带到你身边,园了我痴想了十年的梦。”她踮起脚尖,贴上我的唇。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