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驸马是Alpha[GL] 作者:终身不婚
我的驸马是Alpha[GL] 作者:终身不婚
一年之后,她的武功已经强到了另一个境界,对上刑邪过招不落下风,若不是作为一个萌妹子身形太过娇小,力量方面吃了亏,刑邪估摸按着他揍的人又会多一个了。
少女自是明白,一个从小没有学过武的人会在一年之后就能和刑邪这样一等一的高手打成平手,绝不是取决于自身的那点天赋,两年下来,她总会回想起身体里时不时出现的暖流,再联想起她央着姐姐说要学武之后的一天,姐姐给她吃的不知名的果实。
那天夜晚,她睡得很沉,有细细的暖流从腹部蔓延,慢慢流遍四肢百骸,就像是泡在温暖的河水中一样,让她由外而内都感受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安心。
她一直以为那只是一个美好的梦境,一直到她学武时候表现出刑邪都要吃惊的天赋,那日和刑邪打过一次之后,刑邪直接大呼:“不公平不公平,某家学了这么些年的武,竟被你个学武才一年丫头片子赶上了,不打了不打了!”
想到这里,她露出一抹笑容,对身边的壮汉道:“等了结了这件事,我们便去豫州旁大燕和辽军的交界处安营扎寨。”
少女的言下之意便是还要继续做杀人放火的勾当。
身后靠后的一位女子问:“二小姐,那样……不是还得和朝廷对着干吗?”
“白云,”少女放缓了行马的速度,平静的说,“那还能怎么样,你以为,我们能当良民吗,我们这群人,只图活时肆意,哪天死了便是老天开眼收了我们。”
“至少……至少不要再去过刀口舔血的生活啊,”白云抬起头,小心的看着自家首领,她喃喃,“如果不是走投无路,谁想过这样的生活,二小姐,女人家最后还是要有个归宿,相夫教子才是正经……”
这话一说出口,少女便勒住缰绳停下了马儿,她习惯性的摸摸赤兔的耳朵,赤兔的耳朵尖上有一撮白毛,摸起来软软的,很是舒适。
白云是她赶路的途中救了之后加入他们这支队伍的,也是最晚加入这支队伍的人。
她只杀过一个人。
而那个人还是个满手血腥的恶徒。
杀了那个人之后,白云当场就吓尿了。
她做了好几个晚上的噩梦,每日醒来精神都不大好,一个多月了,这女人除了被逼着学会了骑马,连刀剑的正确握法都没能掌握。
此时,白云这才注意到,她旁边的人全部都停下了,所有人无论男女,视线都落在了她的身上,这一次,这些人的表情如出一辙,纷纷扬扬的雪花中,透出从不曾有过的冰冷。
白云感到了不安,她到现在都还没弄清楚这群人的来路,只记得那天醒来便看到这群男女站在她面前。
那日若不是实在走投无路了,她也不会请求这群人收留她。
她至今都还记得见到大家尊称的二小姐时候情形,女子出行在外,一般都容易吃亏,可她倒好,把自己打扮得光彩照人,就像是一个娇滴滴的大家小姐。
她曾经试着问过这群人的身份,可这群人的口风很紧,半点东西都问不出来,她入了这个队伍之后,除了做一些捡柴火一类的小事,就连烧煮食物之类的事情都不准她做,那位二小姐说来也甚为奇怪,说的大家闺秀,可在野外居住不大讲究。
一直到他们抓到了一个恶徒。
朝廷明令通缉,死活不论!
二小姐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你真的想加入我们吗?”
她慌忙点头,家她是回不去了,她早就无家可归了,只要有人收留她,她就很满足了。
在她看来玉雪可爱的少女拔出刀,指着那个恶徒:“你现在有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到了前面的镇子,给你三两银子,你自谋生路去,第二个选择,杀了他,你可以加入我们。”
她在没被休弃之前在家里也甚得宠爱,如今有家不能回,就算她再怎么拮据,三两银子也不够她半年用。
她最后还是鼓足勇气,把刀送了出去。
没有杀中致命的位置,那个恶徒在地上痛得满地打滚,少女面无表情的望着,对她说:“没看见人没死吗,不会上去再补一刀?”
从那天之后,即使二小姐平日里会露出几分小女儿的羞态,喜好姚黄桃粉,在她眼里还是个令人畏惧的存在。
可这群人从不缺钱,只要有条件,平日里住的客栈都是好的,几两银子随便花出去也不见得心疼,她要想继续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只有暂时跟着这群人。
然而,此时这群人看她的眼神里已经彻底没有了温度。
少女策马走到她面前,慢慢说:“你想去做良家女子再嫁人,把身上的武器卸下,对天发誓绝不泄露我们的行踪,我给你一两金子,你自个儿谋生去吧。”
这句话一下子让白云懵了,她呆呆的望着少女,不知道是哪句话惹得这群人不开心了,她说的没有错呀,她惶恐地说:“二小姐,求求你,不要赶我走,我知道我错了。”
少女面无表情的盯着她,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顶住她的下颌,面无表情的下令:“下马。”
白云张嘴正要求饶,少女手中的匕首已经刺破了她的皮肤,少女重复一遍:“下马!”
白云不敢多说,颤颤巍巍的下了马。
少女盯着她:“发誓吧。”
白云几乎要哭了:“二小姐,求求你饶了我这一次吧,我……我再也不敢了!”
这一次,这帮人中,没一个为她说话的,甚至一个和她处得较好的女子都沉默的望着她,二小姐笑笑:“不肯发誓?谅你也不敢乱说,不过,钱没了。”
话音落下,少女命人牵了那匹马儿,对手下下令:“去客栈!”
十几个人从白云身边走过,没有人多看她一眼。
直到人都了一大截路,她这才迟钝的发现,她被抛弃了。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没,丫头进化后出场了,厉君还在悬崖下进化,用的基因是青雁,不是青鸟= =
第51章 匪首林若
“二小姐,别丢下我!”她追上前去,不过这些日子以来,一路奔波劳累,她一直强忍着骑马所遭受的痛苦,一开始的第二日,每次入睡前,她都疼得难以入睡,大腿内侧最娇嫩的皮肤全部都起了水泡,之后又被磨破,当时是同行的一个女子给了她一些药膏。
那一日,她一边掉眼泪一边忍着疼打了些水梳洗,旁边的一个女子掀开了她睡的帐篷,将药膏送到她的手中,那女子之后也是所有人中对她抱有最大善意的女子。
“很疼吧,”女子一面打开药膏瓶口,一面将药膏小心的涂在她的伤口上,“等过几天结了疤便不疼了,我们都是这样过来的。”
“多谢这位姐姐赠药的恩德,小女子白云,还未请教这位姐姐名讳。”药膏涂在伤口上,沁凉沁凉的,火辣辣的痛感一下子缓解了不少,她小心的用衣服盖住下身。
对面的女子年级约莫二十三四岁,眼角在不笑的时候都有细纹,薄唇冷淡,样貌不是顶美,若没有额头上那一道明显的疤痕,也算是一位俏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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