撩完女主就跑路[快穿GL] 作者:晴空残阳
撩完女主就跑路[快穿GL] 作者:晴空残阳
药什么的,用不用都没差了。因为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当我一次被严己打到撞在瓷砖上,划破了长长的伤口,我已经放弃抵抗。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风起云涌的日子索然无味。它只是无限揭露着事实的丑陋,恶心着每一个人。
未免……太没意思。放弃多好。
垂下头,等待着疼痛。出乎意料的是,我安然无事。还被一只温暖细腻的手抓住了——迷途上的心仿佛得到归属。
baby,你就是我的救赎。
被她带着跑走时,我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感觉。说不上喜悦,说不上冷漠。又像是被点燃了一撮葳蕤的火苗。它很快就被阴暗面与理智压下。
见义勇为?单纯的善意?我早就不相信了。
无论是出来的三年,还是走失的六年。眼前蒙蔽的永远只有死水般的冰冷。
扫过叶婉悦的面庞,我只感到一整好笑。单纯到什么程度,才会对路人伸出援手。她的想法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可在我的心底,那埋藏在枯枝烂叶下的腐水下。潜意识始终隐隐约约觉得,她不过是过客,形同陌路是迟早的事。防不胜防的好意,深层里只是虚伪的涟漪。
身无分文的我不值得别人关心。因为那是像淤泥一样不被看起的存在。
我非常恶意的想看她撕破善意下的嘴脸,那是什么样子呢,一定也是冷漠的看着我吧。
还记得那时,抬着她的脸颊,我细细描摹着她的五官。岁月静好,有你足矣。清雅的体香嗅着心旷神怡,像是本人一样,沁人心脾。
我第二次见到那个傻瓜,才不知不觉的发现。她只是抱着一颗热心,不求回报的,试图去温暖所有人。她有着炽热的眼神,真挚的感情。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她的一蹙一颦。眉眼间温柔的弧度,嘴角扬起时的恬静。
我住进了她家。算是半真半假。我确实没有真正的住处,但非无处可去。我想靠近一点这人,多了解一点这个我不懂的傻瓜。有人说,傻瓜的世界是不一样的。
确实是不一样的。
在浴室冲洗淋浴,却怎么也除不去烦恼。身上的伤痕被水熬着,渗入伤口,暗红的血和水交杂在一起。确实疼,但是习惯了不放在心上,就像木偶一样没感觉了。伤口结痂,留下疤痕,就像是一个教训。尽情崩坏就好。
可叶婉悦这个傻瓜却硬是要上药。我想要拒绝,她不肯退让。直接按住手,用药一下下均匀的涂抹着。这或许就是傻瓜,倔强又奇怪。
但我觉得伤口似乎更奇怪。
被棉签扫过的地方,本该是药侵袭的疼痛。却像是羽毛一般,细细软软。清凉舒服。皮肤叫嚣着,血液似乎在沸腾。
就连心,也跟着动容……
我大概也是傻了吧。
我从不恋旧。过去的已经过去了,翻页即可。展开新的日子,才是活在当下。
但我破天荒的开始写起日记。记录起多年前的点点滴滴,像是孩童珍贵到舍不得撒手的玩具,不停的翻阅,摩挲着过去的纸张。
我开始明白,当你不在的过去,也是没有意义的。
和叶婉悦在一起的日子很甜蜜,至少我是发自内心的开心。从出生到现在,我从未对某件事物有过很强的欲求。不知道究竟是何时感情变质,我对叶婉悦有了很强的占有欲。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喜欢搂住她,把她环在怀里。
让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在我的视线里。这能平息我滋生的欲望,让我满足的长叹。
在我的脑海中,有了一个魔鬼般的念头:叶婉悦是你一个人的,她只能看着你,她只能对你笑……她的眼里,只能有你……
当我察觉这个念头,非但没有被它吓到,反而豁然开朗。
原来,我喜欢她吗。原来,我是这么想要得到这个人吗。
我不是一个会抑制自己的人,更不会谈论爱一个人就要随一个人的心。骨子里似乎就是自私自利的冷漠。这反而加剧了我的占有欲,与对这个人的渴望。
时间的齿轮旋转不息,将我与她分离。再美好的回忆也只是假象,风平浪静的欺骗。
我开始习惯有她的生活。不知不觉的,对她上瘾致深。我喜欢她逗弄我眼睛时的俏皮,面对选拔时的苦恼。更喜欢她睡着时的乖巧,因为这时候我做什么,她都不会反抗。
哪怕我撕咬般的啃起她的唇,唇齿之交,她也不会有怨言。纵然我撩拨她的肢体,四处撺掇,她也不会有怨言。
所以啊,只要你乖乖的待在我身边。我就不会轻举妄动。
直到后来,叶婉悦的一系列抗拒彻底激怒了我。你就这么不想见我吗。你只要听我的话,呆在我们的家里不就好了。如果……连着都做不好的话,就让我来手把手教你好了。
相隔七年,我又回到了叶婉悦的身边。回到那个厌恶的家,可以说是迫不得已。我要自己一手一手的把她圈养在我的手心,她跑不出去,也没人进得来。只有我和她就够了。
我再回来时,她没有认出我。我没有计较,因为我在娱乐圈的形象,和七年的谢熙晨差别是天翻地覆的。认不出来夜不奇怪。
到后面,我的梦成真了。
我最爱的人,在我为她打造的牢笼里栖息,手上铐着铁链,再也无法去和别人接触。她可以只看着我,只和我沟通,眼里心里只有我一人了。
欣喜若狂的情绪贯穿我的脑海,在属于我的笼子中,她是如此的美丽。
但是我还是没有得偿所愿。飞在外面的鸟野久了,就不会愿意进笼子。
我淡漠的笑了笑。不愿意?没关系,我会好好调.教你的。你清澈得如一只天使,我只能远远仰望。这多么不好,这种境地把我们完全分隔了。
来陪我吧,当我唯一的宠物。
我拿着装满麻醉药的注射器,在漆黑阴暗的欲.望里,扎在了她的手上。接着,她被我喂下了精心准备的药。我细舔着她的锁骨。亲爱的,我可舍不得害你。药是特地给你的精神药,最多精神消褪不振。
好好享受吧。
在她东施顺从起开后,我把她放出来,带回了我的家。啊不,从今以后就是我们的了。
日子匆匆而幸福。我有了退圈安度一生的念头。
直到那天,我永远不能忘的那天……
她睡在浴缸里,以血为浴,妖艳刺眼。鲜血从颈脖、手腕蔓延到浴缸外,渲染着大片腥红。像是要漫到天边,无边无际。我的视线,只剩下红色。
你后悔吗?我这么问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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