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练见软语相劝已经差不多了,又抛出句狠话:“若你们冥顽不灵,到时候少不得把你们再卖给其它的馆子或窑子,到时候你俩天各一方,可不要怨我们拆散你们。”
云裳、夜影听了这话,立即匍匐到赤练脚下,恐惧不已。虽说要他俩同时侍候一个人会让他们觉得尴尬,但他俩相依为命,世上再无亲人,真的被转卖分开,怕比现在要惨千万倍,现在还能互相扶持,其它的又算得了什么。于是对赤练言听即从,愿意听候调教。
赤练脸上略有得色,从壁上的物件盒里取出两样玉棒,开始教他们两人最基本的讨好之能。
而他们放下尊严、无所顾及地开始动情之时,赤练又开始轻舞手里的长鞭,开始四处煽风点火。现在这鞭耍得更温柔一些,像柔情的挑逗。而那两个木头一般的孩子,居然也会流露出这等动人的光采。
若你看到他们香汗淋漓、欲迎还拒、楚楚动人的模样,听到他们不住地娇喘浅哼,低声讨饶的绵声软语,怕只要是个正常的人,都会禁不住心猿意马,再也做不了柳下惠。
泉小心翼翼地望了一眼他的主子,他的主子不是圣人,虽然嘴角还绽放着淡定的笑容,身体却暴露了他的欲望。主子在他面前永远不隐藏自己的真性情和真欲望,而且他的桃花长袍这样单薄,连腰带也没有一根,只是随意地裹在身上而已,再瞧不出来就真是瞎子了。
他的主子只是一个十七岁多的少年,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就算他有欲望,那也再正常不过。只能证明他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但泉的手心却突然冒出汗珠来,他不由自主地攥紧拳头,知道主子又要发难了。
当主子的眼睛变得亮晶晶,笑得越甜时,他就会生发出非常邪恶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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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色的作者邪恶飘过~~~~~~~~勿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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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替身
果然,他的主子笑咪咪地对他说:“泉,快把你那套桃花睡衣也拿过来,我们要穿情侣衫哦!”那个样子像天真无邪的孩童,却又邪恶透了。
泉的额头滴了几滴冷汗,却只得躬身领命,飞快地去拿来一套与他身上一模一样花色的长衫子,主子口里说的——睡衣。
“泉,穿上他啊!”王公子的眼睛此时晶亮如葡萄,像一个撒娇中的孩子,单纯极了。
而泉却知道自己的主子内心有多邪恶。
“是。”泉慢吞吞地解下自己身上的劲装,露出一身轧结的肌肉,然后勉勉强强穿上了那件花不拉叽、让他极度厌恶的袍子。
“泉,你又胖了!”主子似乎有些恼。那件衣服完全照着另一件的裁剪做的,当泉还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时,还能勉强穿得进去,但现在他是个二十岁的男人,长得比以前更高壮了许多,练的又全是铁拳硬掌,肌肉越来越像成年人一样扎实,当然和他还是少年时不同了。
男孩与男人的身材本就是有差别的。
王公子也着实看不过眼了,看着一个大汉快要把那件美睡衣给撑破了,有点扫兴地说:“脱了罢!看你纠结的小模样,比杀了你还难受。”
泉如蒙大赦,飞快地脱了衣衫,又光速地把原来的劲装穿好。速度让人惊叹。
“叹,真是的。你就一点也不会让我高兴。亏我对你这么好,什么便宜都让你占尽了。”王公子说罢,伸出长腿,狠狠地踢了泉几脚,却都踢在他硬绑绑的肌肉上又弹回来。
听到公子说的占便宜,泉整个手心都出汗了。
王公子踢不疼他,意犹未尽地凑过身子在他身边悄声道:“你告诉我,你喜欢哪个多一些?懿贵人、月嫔、欢儿、紫檀、阿达尔丽,你在床上最喜欢谁?”
泉听了这话,马上跪在地上,答非所问地说:“奴才该死。”
王公子却似乎没听他说的,自顾地在他耳边唠叨着:“懿贵人出自护国大将军府,从小被父兄娇宠惯了,怕是脾气不这么好,但也说不定,也许你就是爱吃辣椒。月嫔是右大臣的独女,百里国出名的美人儿,国色天香,你不喜欢也难,男人都是好色的,难道你能例外?欢儿与紫檀是我舅父的女儿,从小便时常往宫里跑,她们与我俩也算是青梅竹马,自然会多疼惜些。阿达尔丽是晋国过来联姻的,虽长得粗蛮,但和你一样野性难驯,好骑善射,要擒得住她,还真需得你这样的高手呢,这才真是棋逢对手,你说是不是?”
泉现在也许惧得过头,早已麻木。手里的汗也干了,只是抬起头,于王对视道:“为王……公子分忧,是奴才应该做的。”
“好,真不枉我如此疼你。看来你是个个都喜欢了!甚好!今天晚上我便叫她们一道过来腾云殿,雨露均沾,一个晚上有五个时辰,一个时辰临幸一个美人,时间刚好够,你看我这安排可妙?”王公子脸上又流露出那种纯良无比,天真开怀的笑容。
这下子,泉再也撑不下去,摊倒在主子脚下,脸青青,汗淋淋,想死的心都有了。
那几个女人平日里已经争风吃醋、明争暗斗,今晚必也不会让他安逸,定会个个都卯足劲,使出浑身解数,不折腾死他就怪了。想及此处,泉觉得自己的主子真狠啊,刀不刃血却可让人生不如死了。
王公子又笑XX地道:“作为替身,你现在胖了些也壮了些。我想了一下,到底是努力把自己练成你这样一身肌肉来得快呢,还是让你清瘦些快呢,我想一定是后者,你说是吧!”
泉现在简直是五体投地,伏在地上道:“主子英明。”
王公子从温暖的软塌上直起身子,再也懒得看楼下的活春宫戏,只是随手把软塌上的狐毛披风裹在那桃花色的长袍外面,往楼外走去。
他鄙夷地看了看赤练和那对被XX得像牲畜一般乖巧的姐弟,觉得这戏到了这里着实索然无味了。一出戏若让人没什么盼头,就可以散场了。他要透透气,要被外面的寒风吹醒一下。
酒色财气的XX都要抵御住才可以。有时候征服别人并不是最值得称道的,能战胜自己内心的魔鬼,那才是真的厉害。
让他念念不忘的那个人曾经说过:“智勇多困于所溺”。所以他不能沉溺于自身的XX。若是他看了一场这样的活春宫戏便把持不住,那与常人何异?想到这里,王公子几乎是逃也似地奔出楼外,在附近漫无目的地穿行。
他从来就不是常人,他经历的也是常人不可能经历的。他要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他胸中还有丘壑。他未来还要争天下,图霸业。
走了好一阵了,身上勃发的XX也被寒风吹得消退了许多。泉默默地跟在身后,心中却百转千回,想着这一团乱麻的事情。
如果公子是寻常人,也会有XX冲动,为何不临幸那些宫中投怀送抱的丽人,而反倒铤而走险要他代劳?他就真的在夜里有这么多公务,这么多要事?只怕他的舅舅,现在的摄政王,早把大权独揽,根本没有他插手政务的机会罢。那他最多是在那些夜里秉烛夜读,不然还能干什么?只是苦了自己,要在夜里和那么多贵人嫔子们纠缠,还得瞎灯漆火,还得控了她们的听觉,整个儿像偷情。而这小心翼翼的偷情,是冒着生命危险。而晚上明明卖力的是他,白日里那些女人却偏望着主子发花痴,叫他如何不纠结。
他想了太久,却只是一点想不明白,主子要的是什么?
王公子抬头看看自己的所在,不知不觉居然来到“痴音馆”,这里是教授雅伎清倌琴艺的地方,现在多半是休课了,整栋小阁不见人影。
他也正好乐得清闲,站在露台上凭栏远望。这里一马平川,是有名的鱼米之乡,也是百里国京师之所在,这里,是他的江山,这里,有他的子民。
近看,这儿算是栖霞仙馆最偏僻处,从这里能看到奴仆们劳作的地方,他们正如蚂蚁般忙碌着,有的在井边洗衣裳,有的在洗菜淘米,另一边有的在杀鸡,有的在洗鱼,再角落里,有的在运柴,有的在搬炭。后门处有的在运送刚采购的水果,有的在打发讨饭的乞丐。寻常客人只能看到清倌雅伎们华丽的服饰,美丽的歌舞,喝到百里国最醇香的佳酿,最松酥可口的糕点,最色香味美的食物,却不知道这些幕后的辛劳。
他漫无目的的目光突然搜寻到一个熟悉的清瘦身影。他全身都因激动而颤抖起来,甚至冲口而出:“老师?”
远处有一个瘦弱的男人正在搬运着一筐筐的白菜瓜果。他站在栅栏处,内心震动极了,他又观察了好一会儿,知道他的脸长的一点也不像那个人,只是背影出奇地相似。
四年了啊!他一定不知道有一个少年在远处默默地惦念着他。无数个夜半无人的时候,回忆着与他一起的日子,那是他人生中唯一的一点亮色和温暖。似乎那一丁点的暖意,就足够把他整个灵魂烈烈燃烧。
“泉,我要他。”公子的眼睛变得神采飞扬,像是看到了彩虹一样雀跃,又像是有一块可口的糕点就在他面前,他伸手可及。他指着那个瘦削而并不年青的背影。
泉的脸止不住抽了抽,心中不解得很。他原以为主子是爱上了什么可望不可及的人物,就算不是高不可攀的月亮、星辰,那也最少是谪仙一般的人儿,怎么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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